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制度范本、doc格式) 本文关键词:范本,制度,格式,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制度范本、doc格式)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十七、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本文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电脑设备。(一)病毒防护1.要求(1)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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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电脑设备。
(一)病毒防护
1.要求
(1)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
(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3)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4)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
(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7)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9)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2.监管措施
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2.由电脑室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电脑经理批准后实施;
3.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电脑室的专人,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
4.由电脑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硬件保护及保养
1.要求
(1)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2.监管措施
(1)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奖惩办法
由于电脑设备已逐步成为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
从本文公布之日起
1.凡是发现: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电脑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2.凡发现由于:
(1)违章作业;
(2)保管不当;
(3)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3.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篇2:支部书记讲规矩有纪律学习教育座谈会发言稿范本两篇
支部书记讲规矩有纪律学习教育座谈会发言稿范本两篇 本文关键词:发言稿,座谈会,规矩,两篇,支部书记
支部书记讲规矩有纪律学习教育座谈会发言稿范本两篇 本文简介:支部书记讲规矩有纪律学习教育座谈会发言稿范本两篇【1】支部书记讲规矩有纪律学习教育座谈会发言稿今天之所以选在霸州召开这么一个现场会,主要是考虑霸州市纪委抓的一些工作,符合中央纪委的要求。他们的方法对路、思路对头,想得比较深、行动比较快。刚才,子儒同志详细介绍了霸州市纪委惩治少数、管住多数,实现“挺纪
支部书记讲规矩有纪律学习教育座谈会发言稿范本两篇 本文内容:
支部书记讲规矩有纪律学习教育座谈会发言稿范本两篇
【1】支部书记讲规矩有纪律学习教育座谈会发言稿
今天之所以选在霸州召开这么一个现场会,主要是考虑霸州市纪委抓的一些工作,符合中央纪委的要求。他们的方法对路、思路对头,想得比较深、行动比较快。刚才,子儒同志详细介绍了霸州市纪委惩治少数、管住多数,实现“挺纪在前”的做法和体会,大家要带着问题、带着诚意,认真学习借鉴,切实消化吸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绩。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第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究竟为什么?
王岐山同志讲“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度,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刻阐释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对于市县两级纪委来讲,要抓好贯彻落实,必须先弄明白为什么,也就是吃透弄懂这句话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这样才能将其转化为工作思路,上升为行动自觉。
首先,这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纪律,就要靠规矩。对政党而言,纪律和规矩是生命线;对党员而言,纪律和规矩是高压线。如果把管党治党的底线退到法律上,认为只要不违法,违反纪律和规矩完全可以睁只眼闭只眼,那就大错特错。有句老话叫: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大量案例已经表明,“违法”大多从“违纪”开始。一个地方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严重、政治生态恶化,也一定与那里纪律抓不起来、规矩严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因此,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执纪必严、动辄则咎,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这样,划定了警戒线,自然远离了“高压线”;筑牢了“桥头堡”,也就守住了“大本营”,这才是对党员干部的真负责、真关心、真爱护。
其次,这是正风反腐的必然选择。事实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管党治党上一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坚持治标为主,又寻求治本之策。比如:中央在对“四风”问题穷追猛打的同时,在落实“八项规定”上持续发力,使其成为挺在作风建设前面的“铁规矩”、“警戒线”;再比如:前段时间中央重新修订了巡视工作条例,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也在抓紧征求意见,这些都是为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突出出来,成为从严治党的尺子和利器,成为广大党员的基本底线和行动遵循。大家必须看到,现在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情况是,在惩治“极少数”上想得比较多、抓得比较紧,但在管住“大多数”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如果“大多数”管不住、管不好,那正风反腐就有可能像“割韭菜”,割了一茬又长一茬。所以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一重要思想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必须坚定不移、一以贯之。
第三,这是深化“三转”的明确要求。“三转”到底怎么转?其实就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目前来看,大家无论思想上还是工作上还没有真正转过来、转到位,特别是在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方法上,还需要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探索有效途径和具体措施。分析“三转”之所以出现转不动、转不快的原因,主要是我们的认识还有偏差、心态出了问题,比如:有的干部奉行好人主义,认为大家都在这一亩三分地,低头不见抬头见,要讲人情、讲面子,所以,不想也不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再比如:有的干部对上班晚一点、房子大一点这样的小毛病、小问题根本瞧不上眼,认为“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这是政绩观出了偏差。当然,还有个别干部不爱动脑子、不爱琢磨事,因此,要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管纪律的必须先搞清楚来龙去脉。
第二,在霸州召开这次现场会,到底学什么?
以违规享受低保、骗取林补资金这两起案件为例,同样的问题线索各县可能都有,为什么只有霸州能够“按住葫芦抠籽”,由小线索查出了大问题?这是大家应该深刻反思的。我们之所以在霸州召开这次现场会,目的就是让各县回去之后“照葫芦画瓢”,按照霸州的做法先查这两个领域,以点带面、以小见大,查个水落石出,弄个真相大白。如果这方面不严重、不突出,也可以举一反三,在其他部门照方抓药,把那些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真正找出来,这样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查,一定可以积少成多、久久为功。比方说:规划部门有没有擅自提高建筑容积率的问题?经济适用房有没有瞒报骗购的问题?我们讲,目前那些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在监督管理上并不是天衣无缝、无懈可击,可能很多都是管理松散、纪律松驰,关键是看大家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担当。这就要求大家始终带着问题意识和危机意识,用纪律和规矩的眼光去捕捉线索、挖掘问题,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去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处置违纪违规行为。这里结合自己的理解,用六个关键词再作一下提示:
一是抓早。就是监督执纪问责上,靠前工作、主动出击,做到线索早摸排、问题早发现、不良苗头早提醒、违纪违规早处置。只有关口前移、抢占先机,才不会出了问题再放马后炮,也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什么是党纪严于国法、执纪先于执法?就是要居安思危、严阵以待,发现苗头要马上提醒,有了疑点就约谈警示,一旦违纪就及时处理,多“拉警报”、勤“踩刹车”,这样自然就能避免由小错酿成大错、从违纪走向违法。
二是抓小。就是明察秋毫、见微知著、触类旁通,无论是排查问题线索,还是分析“四风”动向,都要善于抽丝剥茧、顺藤摸瓜,不怕小题大作、矫枉过正。从霸州的两起案件看,小毛病往往隐藏着大问题、小线索也许牵出来大老虎,所以,绝不能因为“小”就不屑一顾、听之任之。需要强调的是,派驻机构天天与监督对象接触,离得近、看得清,必须发挥“观察哨”、“啄木鸟”的作用,不放过一点风吹草动、不遗漏任何蛛丝马迹。
三是从快。就是在纪律审查的过程中讲究兵贵神速,注意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涉嫌违法的,把主要违纪事实查清后,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绝不优柔寡断、拖泥带水;情节轻微的,视不同情况采取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该处分的处分,该警示的警示。要做到“快”,就必须“转”,也就是要由“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只要把主要违纪事实查清了就迅速处理,不能再像过去那样非得“吃干榨净”。
四是从严。就是反腐败、纠“四风”要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这个“严”字,既强调了“点”要“严”,又体现了“面”要“全”:一是严惩极少数,不管“老虎”还是“苍蝇”,既不因其大而退缩,也不因其小而纵容;二是严管大多数,特别是大多数里的“关键少数”,更要敢碰硬、敢较真、敢叫板,绝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法不责众。
五是常态。所谓常态,就是说要经常抓、反复抓,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力度和节奏,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逐步强化规矩意识。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样,守纪律、讲规矩也是一个从客观到主观、从强制到自觉的过程,现在最需要的就是重复和坚持。讲得多了、抓得勤了,形成了常态、变成了习惯,那纪律和规矩就真正有效了、管用了。
六是长效。所谓长效,就是说要管长远、管根本。纪律建设是一项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包括纪律教育、纪律监督、纪律维护、纪律执行等方方面面的工作,既然一口吃不成个胖子,就不能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同时,这个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是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不仅包括党的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还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只有“两个责任”全面发力、持续用力,才能步步深入、久久为功。
第三,在下一步的各项工作中,应该抓什么?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归根结底要落实到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下一步,各县纪委在试点工作中究竟应该抓什么、怎么抓?具体讲,就是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文章。
一是明规矩,把纪律和规矩亮出来,让党员干部知道到底应该遵守哪些规矩,这是前提。要守纪律、讲规矩就必须先明白纪律有哪些、规矩是什么,这就需要把党员干部应知应懂的纪律规矩特别是“六大纪律”(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进行归纳梳理,编印学习读本。在此基础上,以“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为主题,认真组织学习,进行广泛宣传,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让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入脑入心,让守纪律、讲规矩蔚然成风,这是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首要任务、重中之重。需要强调的是,挺规矩肯定先要明规矩,而明规矩必须牵住“牛鼻子”,把主体责任落实的过程变成党的纪律建设的过程。比如说:举办一场体育比赛,党委负责制定比赛规则,纪委主要是执行规则,该举牌的举牌、该罚下的罚下。也就是说,立规矩、明规矩首先是主体责任,接下来执行规矩、维护规矩才是监督责任,而且“两个责任”必须拧成一股绳,同向用力、同时发力,这样,党的纪律和规矩才能立起来、严起来。
二是挺规矩,让纪律和规矩严起来,让党员干部明白不守规矩会付出什么代价,这是关键。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亮出来之后,下一步就要惩教结合,管到位、严到份。一方面,要面向全体党员,念好“紧箍咒”。纪委要注重运用身边的典型案例,积极协助党委梳理和解读纪律规矩,使之更具说服力和震撼力。在此基础上,以案明纪、以案施教,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增强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另一方面,要针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用好“杀手锏”。反腐败也好,纠“四风”也罢,要清除存量、遏制增量就必须追根溯源、斩草除根。这个“根”就是组织涣散、纪律松驰,只有通过落实“两个责任”才能彻底解决。现在的问题恰恰是责任没有落地生根、压力没有传导到位,所以,必须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而且要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壮大声势、强化震慑。从另一个角度讲,这种示范打样、揭短亮丑也表明了我们的态度和决心,也就是说绝不搞厚此薄彼,绝不讲远近亲疏,而是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
三是执行规矩,就是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这是我们的主业。首先,在监督上要抓早抓小。充分运用巡视巡查、信访举报、明察暗访、派驻监督这些主力军,以及专项检查、经济审计、舆论监督等生力军,延伸执纪监督的触角,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无论信访还是审理,都要认真分析腐败现象、“四风”问题的规律和特点,以便出击更快、打击更准。其次,在执纪上要快查快结。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问题线索的排查,提高纪律审查的效率,也就是说快办案才能多办案,数量上去了效果也就出来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开展整治“小官巨腐”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拍“苍蝇”的过程中擦亮眼睛、把刀磨快。第三,在处理上要动辄则咎。治病救人讲究有病早治、没病早防,这就不能完全依靠纪律处分这一种方式,而是要灵活运用廉政谈心、教育提醒、警示谈话、纪律诫勉、函询、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多种方式,特别是要会同组织人事部门,用好调离、免职、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手段,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现在,有的干部久病成医,对于给个警告处分已经无所谓了,所以必须研究采取更加有效、务实、管用的措施,让这样的干部不敢越雷池、不敢闯红灯。
四是维护规矩,就是在实践中让纪律和规矩不断得到检验和完善,这是长期的任务。过去,我们不缺纪律也不缺规矩,只是没有严到位、没有管到份。大家必须看到,以往我们工作中确实存在纪法不分甚至以纪代法的问题,现在,中央纪委提出“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但“三转”并不是一蹴而就、一朝一夕的事情。当然,纪律和规矩也是与时俱进而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永葆生命力和执行力,就必须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检验和校正、不断发展和完善。我们在讲规矩上固然要令行禁止、不折不扣,同时在立规矩上也必须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对各级党委来讲,在管人上要拿着纪律去管,在党员干部面前架起一道“高压线”;在管事上要围绕权力来抓,用刚性的制度筑起一道“防火墙”。对各级纪委来讲,监督执纪问责都要冲着纪律去,不仅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要加强动态分析,认真梳理不同部门可能出现的作风和纪律方面的问题,还要针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事项,汲取前车之鉴,扎紧制度笼子,在坚决清除腐败存量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增量。
同志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一步一个脚印干出来的,而不是说出来、写出来的。既然省里要求我们先行先试,大家就要敢于摒弃惯性思维,勇于打破条条框框,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努力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同时,作为执纪者、监督员,我们纪检干部首先要信仰和尊崇纪律,自身正、自身硬,这样,一边严于律己一边铁面执纪,定下的纪律才能长期管用,立下的规矩才能持续生威。
【2】支部书记讲规矩有纪律学习教育座谈会发言稿
同志们:
4月30日上午,市局召开了全市国税系统“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梅昌新局长在会上提到,去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连续发生了多起违纪违规、违反八项规定的事件,重创了武汉国税的形象。特别是刚刚发生的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的问题,再一次敲响了警钟,不仅给他个人家庭造成了严重损害,也给国税的形象、利益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国税“出了名”,再也输不起、伤不起了。所以必须来一次纪律规矩上的大清理、大学习、大排查、大整顿。
按照市局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的部署要求,对我局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刚才,陈冲同志通报了关于对东湖区局李松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幼文同志宣读《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八不准、六加强”的工作意见》;
晓波同志讲解了区局工作方案,启绍同志宣读《区局党组“守纪律、讲规矩”公开承诺》,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结合实际,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入思考,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守纪律讲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我们立党的基石和保证,也是每个党员必须坚守的政治生命线,只有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才能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才能使全党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的事业蓬勃发展。
(一)守纪律、讲规矩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
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建党90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守纪律、讲规矩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是我们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可靠保证。当前,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更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在部署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在湖南考察工作时要求“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在研究改进作风时指出“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从党的十八大到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中央把守纪律、讲规矩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再次强调了严明纪律的重要意义,提出了纪律建设的明确要求,既是对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的继承和发扬,也极大地丰富了党的纪律建设理论。
(二)守纪律、讲规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在多个场合强调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又在“从严治党”前面加了“全面”两个字。“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分析新时期党的建设基本态势与客观要求、自觉运用中国共产党执政与建设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战略论断。全面从严治党决不是一句空话,必须依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来保障和实现。党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斗争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党内工作惯例。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分组讨论时强调:“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从严治党根据什么?就是靠党的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对党员的要求除了有国法的要求,还有党纪的要求,治党从严就要从严格党纪抓起。“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一个党员来说,纪律和规矩是高压线;对一个政党来说,纪律和规矩是生命线。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如果人人都无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为所欲为、胡言乱语,人数再多又有什么用?如果利益集团、团伙帮派、结党营私大行其道,党又与一盘散沙何异?因此,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三)守纪律、讲规矩是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迫切需要
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个个腐败案例,尤其是一些地方、领域出现的家族式腐败、塌方式腐败,反映出在某些地方、某些系统、单位,党的规矩和优良传统没有得到传承和执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些党员干部腐败变质,都是从突破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纪纲一废,何事不生?”事实证明,思想上放松了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言行上就会弊端丛生。规矩不严、纪律不正不仅严重破坏党内民主和团结,而且也成为很多腐败现象的源头,是一些领导干部最终在腐败面前败下阵来的重要原因。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刚性执纪,加大对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的惩戒力度,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审查重点,使纪律“高压线”真正通上“高压电”。党员干部更要自觉做到知纪知规、遵纪遵规。这是反腐败斗争取得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实质性进展的必然要求。
二、查摆问题,规范管理,坚决走出“改过来又弹回去”的怪圈
梅昌新局长说,我们要把守纪律、讲规矩纳入从严治党、从严治税、从严治队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时时讲、处处讲、大讲特讲,让规矩意识根植于每一个国税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心中。他指出,一段时期以来,税务部门相对待遇较好,形象较好,发展较快,我们这个队伍中有骄傲自满的情绪。正是这种骄傲自满的情绪导致我们队伍中一些不守纪律、不守规矩的问题逐渐滋生、蔓延。但在旧常态下,大家习以为常、视而不见、得过且过。但在今天从严治党、从严管党、高压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新形势下,这些问题暴露出来,个个是问题,很多还是大问题,不引起高度重视不行。他特别指出了税务代理、规范津补贴、规范下户、公车管理等方面一系列的问题。结合区局的实际情况,我也想在这里说说来我们自己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税收执法方面,个别干部思想麻痹大意、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的执行不到位,习惯于走过场应付。这个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在下户审批上面,上级明确规定无批准不下户、不单独下户,但我们有的干部就是不执行,硬碰硬,不是领导没有审批签字,就是审批项目填写不清,甚至还有单独下户的情况,这样的情况经得起检查吗?一旦被查处,不光当事人要被处理,领导也要被追究责任。东湖区局的事件刚才通报了,各单位必须以案说事,借由这次教训彻底清查,把规矩严起来、硬起来。
二是在作风纪律方面,个别干部纪律制度意识淡薄、遵章守纪不够自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不强。现在区局专门组建了工作作风巡查组,每个星期开展巡查,应该说大家在劳动纪律、着装纪律方面的进步是明显的。但在会议纪律方面,还要加强,个别单位还存在迟到,缺席不提前请假等问题。现在市局和区政府对会议纪律的要求是很高的,去开会只要迟到了都要被点名通报,不讲客观原因,什么堵车、电梯难等都不算理由。希望我们的干部在这个方面加强认识。另外,还有公共场合严禁吸烟和午间不得饮酒的纪律,虽然上面是再三强调,我们也是大会小会地讲,但还是有极个别的干部不自觉,存在侥幸心理。以后区局工作巡查组巡查的时候都把摄像机带着,发现了问题当场取证,该处理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是在监督管理方面,梅昌新局长在讲话中说了,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做到“三转”,明确自己的职责就是执纪监督问责,执纪是摆在第一位的,要聚焦主业。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事不是真的没有,要用绩效管理的机制倒逼,层层转导压力,主动查处案件问题的加分,相反,被举报到市局,被市局发现查处的,要扣分,下决心,用猛药,治顽症,用镇阵痛医长痛。所以现在不是区局抓不抓的问题,而是区局要是该抓的不抓,市局就要处理区局。大家一定要认清这个形势,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出了事,单位就一定要保你,不然就是对不起你。我一再告诉过大家,现在是“新常态”,不要顶风而上,如果干部还听不见,听不进,一旦出了事,谁都保不了你。
上述这些问题,究其根源,在领导、在管理、在执行上。我们的整改能否跳出“改过来又弹回去”的怪圈,关键就在领导干部。我们的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上级精神上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梅局长特别强调,一把手必须坚决防止和克服五种倾向:一是必须克服和防止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虽然我们是业务部门,但是不能只讲业务,不问政治、不讲政治。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用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约束每一个人。二是必须克服和防止重大节轻小节的倾向。不要总以为自己这里没有大问题,就是没有问题,很多问题只是还没有暴露出来,不要存有任何侥幸心理。要把守纪律讲规矩的问题当大事来抓来管,破除小节无害论,谨防破窗效应。三是必须克服和防止重言教轻身教的倾向。在守纪律讲规矩的问题上要首先把领导们自己摆进去,模范带头,以上率下,敢于喊出向我看齐。不要光讲得好,还要做得好。四是必须克服和防止重表扬轻批评的倾向。很多领导干部不得罪人、怕得罪人,不敢同违反规矩和纪律的行为做坚决斗争。在领导位置上,就必须履行职责,不能当好好先生。要敢于碰硬,该开生活会的要开生活会,理直气壮拿到桌面上来。五是必须克服和防止工作重部署检查轻问责追究的倾向。很多事情只是一般性的布置、检查,但最后检查结果怎么样,处理结果怎么样,没有追究。这五种倾向是我们领导工作的大忌,必须坚决克服和破除。
三、勇于担责,真抓实干,让“守纪律、讲规矩”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这次专题教育活动要与中央部署的领导干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三严三实”与守纪律、讲规矩是一致的、吻合的、同向的。对于我们基层干部来说,“守纪律、讲规矩”要落地生根,就要把握好九大纪律和规矩,一是讲政治纪律和规矩,对党忠诚。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把持高度一致,不管在什么场合,都要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二是讲组织纪律和规矩,严格服从。对上级的决定要积极服从,要提升占位,明辨是非。三是讲工作纪律和规定,提升执行。对上级部门部署的工作要认真落实,不糊弄,不含糊,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四是讲廉政纪律和规矩,做到自重自律,坚决不踩红线。五是讲劳动纪律和规矩,做到按时到岗。六是讲着装纪律和规矩,做到穿戴合规。七是讲会议纪律和规矩,做到严格守时。八是讲财经纪律和规矩,做到谨小慎微。九是讲执法纪律和规矩,做到下户审批。总的原则是无需求不打扰,无风险不检查,无核定不下户。
这次教育活动涉及的工作项目,刚才晓波同志已经讲解过了,为了确保取得实效,我提三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活动没有单独设立活动领导小组,因此,活动涉及到的各个牵头部门都要切实担负起指导、检查、督促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加强分管科室教育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好本单位此次教育活动的开展,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扭转我们系统的不良风气,坚决刹住系统内存在的歪风邪气。
二是要认真抓好落实。这次教育活动内容多,各单位负责人要自觉参与,反复自省,认真剖析,从自身做起,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做政治坚定、清正廉洁、勇于担当、公道正派的表率。对布置的各项工作,都要按照规定落实到位,不打折扣。教育活动的时间也是各单位工作最忙的时间,因此,不能因为教育活动就忽视业务工作,更不能因工作繁忙就敷衍教育活动。我们要以教育活动推动工作,以工作实效检验教育活动的成效。
三是要严格监督检查。监察室要加强督查力度。在内容上,督查各单位的开展情况是否扎实、是否走过场,干部的工作表现,有无明显改观。在方法上,要采取抽查资料、检查工作、不定时暗访等方式进行。对那些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不守规矩的人,要坚决采取措施,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
同志们,“守纪律、讲规矩”教育活动已经拉开序幕,大家一定要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的精神,要体会到市局党组和区局党组守纪律、讲规矩、抓队伍的决心和良苦用心,确保守纪律、讲规矩的压力传导到每一个人,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谢谢大家!
篇3: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度范本)
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 本文关键词:山东省,责任制,范本,实施办法,消防安全
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2008年1月29日省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姜大明二○○八年二月二
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01号
《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2008年1月29日省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省
长:姜大明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居(村)民委员会、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是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政策、措施。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改善消防装备;
(三)加强特殊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队站、设施建设经费;
(四)将消防专业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保证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与其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同步实施;
(五)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分析本地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六)加强合同制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建立合同制消防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保障机制;
(七)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察和考核;
(八)对公安消防机构报请批准的责令停产停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事项,依法及时作出决定;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指导与监督;
(二)履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等行政许可职责,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
(三)组织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消防安全措施,依法责令当场或者限期消除火灾隐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对消防岗位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五)承担火灾扑救和国家规定的抢险救援任务;
(六)依法调查、认定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七)开展消防调查研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评价,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财政部门应当保障必需的消防业务经费按时、足额划拨;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城镇消防规划确定的消防安全布局的建设工程,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未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未依法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建设工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教育部门应当将有关的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中小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四)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列入普法、培训、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
(五)文化、卫生、民政、农业、交通、旅游等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加强管理,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六)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公益性消防安全内容的报道。
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应当按照《山东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职责。
有关部门在审查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时,应当一并审查其开办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审查通过;对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并告知其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消防审查手续。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根据县(市、区)的消防专业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规划或者方案;
(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或者义务消防队,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村规民约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家庭、粮场等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在本村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和其他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三)对村民随意堆放粮草、违规接拉电气线路等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予以纠正或者制止,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督促本村经济组织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并组织对初发火灾的扑救。
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开展家庭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水源等违法行为;
(三)发生火灾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救火灾,疏散居民。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标准化管理,并建立消防档案。
第十二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在合同中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由承包、租赁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承担。
两个以上业主或者使用者共用的建筑物,业主或者使用者对消防车通道、疏散设施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的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第十四条
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未经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产品主动召回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的安装、检测、维修和维护保养企业应当具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技术条件,对工程和服务承担质量责任。
第十五条
消防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服务和行业监督作用,规范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和消防设施、器材的安装、检测、维修、维护保养等消防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高其产品和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主要负责人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检查考评。
第十七条
上级人民政府与下一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与所属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期限、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等内容。
主管部门与被监督管理单位之间,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可以通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形式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
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有主管部门的,通报其主管部门;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行政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行行政监察。
第二十条
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中贡献突出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下级人民政府不落实本办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火灾隐患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对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其他有关部门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主题词:
公安
消防
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