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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管理奖罚制度

日期:2021-05-16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建筑工地管理奖罚制度 本文关键词:奖罚,建筑工地,制度,管理

建筑工地管理奖罚制度 本文简介:管理奖罚制度(一)、会议制度:会议制度涉及周例会和专题会议,为解决工程出现的质量、安全、进度、资料、协调等各项具体问题提供交流平台。1.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①周例会定于每周五14:00在施工单位会议室召开;②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根据实际需求通知召开。2.会议参加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

建筑工地管理奖罚制度 本文内容:

管理奖罚制度

(一)、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涉及周例会和专题会议,为解决工程出现的质量、安全、进度、资料、协调等各项具体问题提供交流平台。

1.

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周例会定于每周五14:00在施工单位会议室召开;

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根据实际需求通知召开。

2.

会议参加人员:

要求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料负责人必须参加。

3.

会议缺勤、迟到、早退、请假制度:

要求所有相关参会人员守时、提前赶至会场,以便于各项工作布置。

参会人员无故不得缺勤,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必须在会前3小时提交书面请假条报至建设、监理单位(格式详见附表)。

如不遵守规定,按无故缺勤处理:项目经理无故不参加会议,予以200元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其他管理人员无故不参加会议,予以100元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者,按无故缺勤处理。

4.

会议期间秩序制度

要求会议期间所有人员遵守会议秩序,以便会议正常进行。

会议期间手机必须处于静音、震动或关机状态,严禁会议现场接听、拨打电话;如有重要电话需接听必须暂离会场,暂离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会议期间,非发言者严禁随意插言、交头接耳。

如有违反会议秩序的现象发生,每次处以50元罚款。

5.

会议准备制度

参会人员必须熟悉现场施工情况,提前准备发言内容。

每周四16:00前总包单位必须将会议计划报至监理单位。

如有会议计划未按时上报的现象发生,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二)、安全制度:

安全管理是整个现场正常运行的保障,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安全管理,逐一排查安全隐患。管理人员对于现场安全隐患不予重视的,将对总包单位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双重处罚。

1.

要求在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勒令不佩戴安全帽者退出作业现场。

安全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

2.

高空、临边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勒令不佩戴安全带者退出作业现场。

安全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带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

3.

要求施工工作面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措施以确保作业人员作业安全。对于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工作面向建设、监理单位申报验收的,建设、监理单位将不予以验收。

如存在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予以1000元处罚;

如存在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现象发生,将对安全员处以200元每次的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

4.

要求安全负责人参加每周现场安全专项检查,并负责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安全负责人不参加工地安全检查的,将向总包单位通报,并建议更换不称职安全负责人;

对于查出问题不能在限定日期内落实安全隐患的将对安全员处以100元每次的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

5.

要求每日派人清扫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

经检查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无人清扫、设置杂乱的,每次处以200元处罚

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无人清扫、设置杂乱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处罚。

6.

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必须按方案施工。

如存在不按方案施工、加固不到位的现象发生,建设、监理单位将不予以验收。

如存在不按方案施工、加固不到位的现象发生每次对安全负责人处以300元处罚。

7.

要求外围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与现场施工同步进行。

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搭设不及时的,每次发现予以总包单位1000元处罚。

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搭设不规范的,每次发现予以安全员200元处罚。

8.

要求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进行专项安全交底。

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处以停工处罚。

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向总包单位通报要求更换安全负责人员。

9.

要求定期检查塔吊使用安全,塔吊作业范围内设置防砸防护。

发现无安全检测记录、未设防砸防护的,每次发现处以500元罚款。

发现无安全检测记录、未设防砸防护的,每次发现对安全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10.

要求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勒令退出现场,通报总包单位。

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500元/次的处罚。

安全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

11.

要求专职安全员对于重要工序、重要部位、起重设备等相关须安全旁站的部位必须进行安全现场指挥。如须安全旁站部位无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将对安全员处以100元每次的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

12.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管理用电制度。

要求现场所用配电箱、用电设备符合现行规定。对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现行规定设备的通报总包单位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现场用电机具要求使用电缆敷设,老化、遭施工破损的线缆要求及时更换,严禁现场使用花线替代。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通报总包单位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严禁现场乱拉乱扯用电。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通报总包单位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三)、资料制度:

资料收集与制作涉及整个工程重点检查项目,是各级领导对现场情况了解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料检查每月落实一次。

1.

要求进场材料、设备及时上报出厂保证资料、复试资料。

无进场报验资料的材料,严禁用于现场施工。

每次进场材料报验不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100元处罚。

每次复试资料报验不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100元处罚。

2.

要求及时回复监理通知单(一周内必须回复)。

每次发现不回复监理通知单,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500元处罚;

每次发现不回复监理通知单,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100元处罚;

3.

要求及时完善报验资料、及须盖公章资料。

申报验收时无报验资料、需盖公章资料,建设、监理单位不予以验收,并向总包单位予以通报。

考虑各方盖公章资料的允许时间,提前将重要资料准备到位,避免影响质监部门验收工作。

4.

要求及时上报限期须报资料。

建设单位、质监部门、监理单位要求限期上报资料必须按期完成,如不能完成必须书面说明情况。

对于不按期上报资料的,按每份资料300元处罚总包单位处理。

对于不按期上报资料的,对资料负责人处以每次100元处罚。

5.

要求及时完善现场签证资料。

要求一周内完善实际发生的签证资料手续,超过一周时间不办理签证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证。

要求按年度与建设单位清点签证量。逾期不主动联系清点签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证。

6.

要求资料负责人全面熟悉各专业资料制作程度,及时查漏补缺,严禁出现不称职现象。无项目章、无项目经理签字的资料建设、监理单位不予认证。

7.

要求总包单位严格管理项目用章,各项资料签发必须经项目经理认可、签字,严禁代签。每发现一次未审核、代签现象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300元处罚。

(四)、质量制度:

质量管理涉及交工质量实体,施工质量管理尤为重要。

1.

要求所有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必须通过施工自检后报建设、监理单位申报验收。

发现未经验收、私自施工的通报总包单位,私自施工部位不计入工程量。

发现未经验收、私自施工的通报总包单位要求更换质量负责人。

2.

要求按照建设、监理单位限定日期内完善各项质量整改。

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进行后续质量验收。

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处罚。

3.

要求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质量。

进场材料规格、品牌与设计不符的严禁用于现场施工,对总包单位予以5000元处罚,并必须坚决予以退场处理。

每次发现进场材料未经质量负责人检验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处罚。

4.

要求严格按图施工。

不执行按图施工的,必须进行返工处理,造成施工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

每次发现不执行按图施工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并通报总包单位。

5.

要求执行样板先行制度。

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造成施工错误或施工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

每次发现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罚款。

6.

要求重视成品保护。

要求采取成品保护措施重视已完成施工的成品保护,减少不必要的返工造成工期、材料浪费。无成品保护意识和成品保护措施造成的损失由总包单位承担。

要求总包单位统筹安排交工前各工种施工,尽量减少成品破坏。

造成成品破坏的部位必须标注到位,及时复原。

(五)、进度制度:

进度管理涉及工程能否按期完成、交付使用。进度检查每月落实一次。

1.

按指定节点计划完成施工。

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设备投入施工,按期完成进度目标。

施工单位必须按期复查进度落实情况,当实际进度不能满足计划进度时,必须指定追赶进度措施。

当工期节点计划到期未完成的,予以不少于500元每次每单位工程的处罚,并通报总包单位。

2.

各工种相互配合施工。

当施工工作面存在矛盾时,优先安排主要施工;

当须协调施工场地时,必须在限定日期内服从建设、监理单位指令。如不能在限定日期内完成调度安排,予以每次不少于300元处罚并通报总包单位。

(6)

、奖励制度:

1.

申报奖励流程:由施工单位申报书面资料,经建设、监理考核、商议后酌情予以现金奖励。

2.

奖励内容以安全检查、进度检查、资料检查、质量检查为主,持续保持一月以上情况良好的达到奖励条件。

3.

每月评比出质量、进度、安全、资料优秀楼号,经建设、监理、总包批准后予以300元奖励。

上述制度执行总包单位、各负责人双重处罚,要求项目负责人、各专项负责人加强管理责任心,确保现场各项管理落实到位。

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管理要求的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监理单位说明情况。

各项罚款金额、奖励金额均由总包单位递交;甲方直接分包(与总包单位无合同关系的)单位出现的罚款金额、奖励金额由公司负责人递交。

此管理制度报送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建华腾装饰有限公司(精装)、哈尔滨华意木业有限公司(门窗)、山东华清索兰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地源热泵)、山东天泰建工有限公司(市政)。

签认单位

签认责任人签名

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中建华腾装饰有限公司(精装)

哈尔滨华意木业有限公司

(门窗)

山东华清索兰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地源热泵)

山东天泰建工有限公司

(市政)

篇2:水利水电工程局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局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本文关键词:工程局,奖罚,安全生产,水利水电,考核

水利水电工程局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本文简介: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前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发[2001]311号)、、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

水利水电工程局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本文内容:

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发[2001]311号)、、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内容重复)

本制度由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安委会提出。

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监督处。

本制度起草部门:安全监督处。

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发[2001]311号)、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考核奖罚。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以批评和处罚。

第四条

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安全监督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实到位。

(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三章

考核

第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全年无死亡事故,年重伤事故率小于3‰.(按照局及集团公司指定的指标)

第八条

各分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人员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九条

新员工、调换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第十条

员工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

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第四章

奖励

第十二条、对于一年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水利厅、水投集团和我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安全设施,制定安全制度,未发生伤亡事故的项目部给予奖励;对于在安全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对于发现事故隐患,并能及时消除的,视隐患大小,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卓有成效的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对于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操作,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给予奖励。

第五章

处罚

第十六条、对造成死亡事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并对项目部处以10万元每人次的罚款,具体费用分摊由项目部根据人员责任情况进行分配。

第十七条、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一人及以上事故的撤销项目经理职务,事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并对项目部处以10万元每人次的罚款,具体费用分摊由项目部根据人员责任情况进行分配。

注:本制度所涉及到的奖罚金额参照我局《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的要求执行。

篇3:质量、安全奖罚制度

质量、安全奖罚制度 本文关键词:奖罚,制度,质量

质量、安全奖罚制度 本文简介: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66217工程前言随着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机制,建筑市场施工企业素质的逐年提高,原有一些管理体系已不能满足本企业生存与长足发展的需求,为规范管理确保工程精品,狠抓过程控制。本项目部特此制订了“钢筋、模板、砼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奖罚制度”。使企业不断强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战斗力、凝聚

质量、安全奖罚制度 本文内容:

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

66217工程

随着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机制,建筑市场施工企业素质的逐年提高,原有一些管理体系已不能满足本企业生存与长足发展的需求,为规范管理确保工程精品,狠抓过程控制。本项目部特此制订了“钢筋、模板、砼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奖罚制度”。使企业不断强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促进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此希望施工队切实履行本管理制度,正确对待各种奖罚,摆正各种关系,精炼内在素质,为适应各种形式的建筑市场而共同努力;为赢得更大的利益而奋斗。

一、工程报验制度

66217工程所有预、隐检工程必须全数报验,在报验之前施工队应积极、及时的做好自、互检记录,项目部组织的预、隐检工程质量状态,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图纸设计,商量变更要求,违反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制度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一)报验时间

1.1、预检工程提前半小时。

1.2、隐检工程提前两小时。(根据监理公司的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报验手续

报验时必须按规定填写“工程报验单”,并附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项目部专业工长签字认可后报项目部质检科。

三)预检工程报验项目及要求。

3.1、楼层放线及50线抄测。

3.2、门、窗预留洞模板安装。(本项可同钢筋隐检一起报验)

3.3、顶板、梁模板安装。

3.4、立面模板安装。要求各种接槎部位按施工技术交底要求堵塞坚固严密。

3.5、顶板砼外观质量、实测偏差。在墙体钢筋安装施工前报验。

3.6、立面砼外观质量、实测偏差。在支设顶板前报验。

3.7、所有钢筋翻样下料单、加工成型的半成品必须报专业工长审核、验收,并做好记录。

四)隐检工程报验项目及要求

4.1、防水工程。

4.2、钢筋工程隐检。要求所有包含预检工程全数验收合格,止水钢板,各种预埋管,预留洞全数预留、预埋完毕,作业面清理干净、彻底,非下道工序所用周转材料、工程用材料全数清离作业面;顶板砼浇筑的马道搭设完毕,泵管安装结束。

五)管理措施

5.1、预、隐验收时发生低级,典型性,不符合图纸设计,洽商变更的错误将不予验收。

5.2、作业面垃圾没有清理干净不予验收。

5.3、擅自做主不报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罚款5000元,并停工整顿三天。

六)报验

报验必须按现行施工规范GB50204—2002要求全数自互检。并附平面图填写报验单。

二、钢筋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制度

钢筋分项工程主要涉及钢筋加工、钢筋安装、钢筋连接三大工序,各工序之间不仅相对独立,而且息息相关,是精品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故各施工队在自、互检过程中,必须狠抓过程控制,若隐检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下列要求将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若同一类型、且较典型的问题三番五次发生,罚款金额加倍,并停工整顿,交经理处置。

一)钢筋加工

1.1、盘圆钢筋调直严格控制冷拉延伸率3~4%。

1.2、钢筋下料尺寸允许误差±10mm,每超出允许正偏差10mm按原材单价的十倍价款罚款,超出允许负偏差10mm按原材单价的二十倍价款罚款。且负偏差大于20mm以上的必须返工。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管理失责每次罚款30元。

1.3、受力筋的弯钩与弯折

1.3.1、一级钢筋的末端应做180°弯钩,弯弧内径≥2.

5倍钢筋直径,弯钩平直长度为3~3.5d,每超出正(负)偏差10mm的处罚方法同1.2条。

1.3.2、二、三级钢筋的末端弯钩平直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允许误差为±10mm,每超出正负允许偏差10mm的处罚同1.2条。

1.3.3、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允许偏差为±20mm,超出正负允许偏差10mm的处罚同1.2条。

1.4、箍筋的制作

1.4.1、箍筋内净尺寸允许偏差为±5mm,超出允许偏差一律返工。

1.4.2、箍筋平直部分弯折角度为135°,平直长度为10倍钢筋直径,允许偏差为±1d,每超出正负允许偏差10mm的处罚方法同1.2条。

二)钢筋连接

2.1、钢筋接头设置的位置必须符合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且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10倍钢筋直径,不合格部位全数返工,并每一流水段按100元一次罚款处理。

2.2、钢筋机械连接外观检查发现有一根不合格罚款10元并返工。

2.3、采用搭接连接的钢筋,搭接长度允许偏差±20mm,每超出正负允许偏差10mm按1.2条处置。

三)钢筋安装

3.1、钢筋品种、级别、规格、间距、数量未按施工图纸及洽商变更施工,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并全数返工。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20元一次。

3.2、钢筋网绑扎、钢筋骨架绑扎的长、宽、高、网眼尺寸及箍筋绑扎间距检查验收按每一流水段划分,验收合格率小于90%的罚款200元并返工。

3.3、梁、柱受力钢筋的间距、排距每次验收合格率小于90%的亦按1.2条处罚,并返工。

3.4、受力钢筋保护层必须按图纸设计及洽商变更施工,每一流水段验收合格率≤90%,且有一处超出允许偏差1.5倍按200元/次罚款,并返工直至合格率达到≥90%。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20元一次。

3.5、弯起钢筋的弯点位置验收合格率小于90%的返工直至合格。

3.6、乱割梁、柱、板主筋每一处,罚款1000元并按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处理。

3.7、浇筑砼时,看护钢筋不负责任,板钢筋位移超出保护层罚款50元一次;梁

、柱、墙主筋位移超出保护层,每根钢筋罚款20元,并按规程要求1:6矫正。

四)文明施工

4.4、各施工队报隐检时,作业面必须清理干净彻底。不得有烟头、扎丝、废弃钢筋及钢筋头、松散砼、砂浆皮、药渣、烟盒、包装线、线屑、锯末、竹胶板、木方、多层板等任何一种杂物,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并清理干净。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20元一次。

4.2、钢筋表面污染没有清理干净彻底,每次罚款100元并重新清理报验。项目部专业工长罚款20元一次。

4.3、各工种之间施工必须密切配合,杜绝野蛮施工,每发现一次故意损坏他人劳动成果罚款500元,并书面检讨。

三、模板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制度

模板分项工程的质量优劣将直接影响整个工程外观质量及实测实量的合格率,是整个工程的形象。模板分项工程主要分为:模板加工(进场验收),模板安装、校正,模板拆除三大工序。各施工队必须从源头抓起,模板进场施工前应检查验收其材质、刚度、强度、平整度、外观尺寸等,不合格产品杜绝进场。在施工中自、互检应实事求是、一丝不苟、长抓不息,若报验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下列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处罚,若同一类型,且较典型的问题三番五次发现,罚款金额加倍,并停工整顿,交经理处理。

一)模板加工

1.1、各种自制模板(洞口芯模、排风烟道模板、装饰线模板)加工的尺寸必须满足图纸设计、施工规范规定,不合格的一律返工,不得应用到工程中去。

1.2、外加工的钢大模入场前必须全数检查、验收,并有相应的记录:平整度、平面尺寸、对角线、板边挠度、板拼缝、螺栓孔位置、表面锈蚀处理、表面整洁度等,不合格模板严禁进场。

二)模板安装、校正

2.1、模板支架必须匀称,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上、下层立柱应对准,验收不合格返工重报验。

2.2、模板表面必须清洁、无砂浆,与砼接触面隔离剂涂刷均匀不得漏刷,预检验收每发现一处(块)罚款100元,返工重新报验。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30元每一检验批。

2.3、模板的接缝严密、无空隙,预检验收发现接缝不严密、有空隙每一处罚50元,并返工至合格。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30元每一检验批。

2.4、预检验收模板工程,模板内的任何杂物必须清理干净,反之拒绝验收,并罚款100元/次。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50元每一检验批。

2.5、对于跨度≥4m的梁、板,其中间模板应按设计要求均匀起拱或按2‰起拱(板四周不应起拱),不符合要求不得报验。

2.6、悬臂构件端头应沿外挑长度均匀上扬10~20mm。

2.7、实测实量(抽测):轴线位置,底模上表面标高,截面内部尺寸,垂直度,平整度,相邻板表面高低差,合格率必须≥90%,且最大误差≤1.5倍的允许偏差,不符合要求每一检验批罚款200元,并返工直至达到上述要求为至。

2.8、模板涨模≥10mm装修时需要剔凿的部位按每30㎝2

罚款50元。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20元每一检验批。

2.9、门窗洞口内框固定不严、支撑不牢造成洞口倾斜、移位,每一处罚款30元并处理合格。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20元每一检验批。

2.10、上下接槎跑模超过6㎜每处罚款100元。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50元每一检验批。

2.11、模板缝隙过大、堵缝不严,漏浆造成砼烂根、蜂窝、麻面视情节给予施工队、项目部专业工长50~200元的罚款。

三)模板拆除

3.1、底模模板拆除必须申请,满足施工规范要求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拆除,擅自拆除每次罚款1000元,且后果自负。坚决杜绝发生二次以上的类似事件。项目部专业工长罚款50元每一检验批。

3.2、柱、梁、墙体侧模拆除,施工队按照砼浇筑顺序,气候条件,自行掌握,但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保证砼表面棱角不受损伤。发现因拆除模板而产生砼一般缺陷按每一检验批罚款500元,产生严重缺陷按每一检验批罚款2000元,并进行返工重施工予两倍的工程造价扣款。(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标准参见GB50204-2002中8.1.1条)

四)文明施工

4.1、各种周转材料(钢管、竹胶板、多层板、木方)不得长料短用、乱锯,发现一次以原材价格的十倍处罚。

4.2、钢大模不得擅自切割、开孔,违反本条处罚按租赁厂家标准。

4.3、拆除的模板周转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定点使用,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100元。并立即整理,达到文明施工标准。

4.4、严格履行成品保护措施要求,故意破坏他人劳动成果每次罚款500元,并书面检讨。

四、砼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制度

砼分项工程是结构施工中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的关键工序。砼工程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最终质量。故各施工队在狠抓浇筑过程控制的同时必须抓好砼的养护、成品保护。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下列要求将按下列规定处罚。若同一类型,且较典型的问题三番五次发生,罚款金额加倍,并停工整顿,交经理处置。

一)砼浇筑

1.1、砼浇筑必须申请,且各项准备工作充分:马道搭设、人员配备、机械试运转正常、照明设备、手头工具、接荐处理合格、标高测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而降低质量标准敷衍了事,不符合要求商品砼进场造成的损失由各施工单位负责,顶板砼浇筑不搭设马道或搭设不合格每次罚款100元。项目部专业工长管理失责罚款20元一次。

1.2、砼进场后严格核对送货单,检查其标号、配比、初凝时间、原材料、产品特性、坍落度是否满足图纸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检查,发现漏记、不记、记录不全未产生质量事故的每次罚款100元,因检查疏忽造成质量事故的一切后果施工队自负,并罚款5000元/次

。项目部专业工长、技术负责人罚款50元一次。

1.3、进场砼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规范GB

50204—2002中7·4·1)及北京市资料管理规程中的要求取样制作试块,少取、漏取甚至不取,视情节每处罚款200~1000元,产生的后果施工队自负。项目部专业工长罚款30元一次。

1.4、制作的试块必须按要求(分同条件试块、标养试块)养护,并记录齐全:浇筑部位、制作时间、编号、标号、养护测温、养护湿度、记录人名。每月检查记录弄虚作假、不符合要求,视情节罚款50~200元,因养护原因造成试件不合格罚款1000元/次,且后果施工队自负。项目部专业工长罚款30元一次。

1.5、墙、柱砼浇筑高度必须比设计板底高30~50㎜。若高度达不到按10元/米处罚。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30元一次。

1.6、严格控制砼浇筑一次下料厚度,按施工技术交底要求振捣。若拆模后出现烂根,每延长米罚款20元,漏振每处≥30㎝2罚款200元,孔洞每处50元,蜂窝≥30㎝2每处罚款50元。出现严重缺陷(标准参见GB50204—2002中8·1·1条)每处罚款500元。所有缺陷不得自作主张修补,必须制定措施,审定签字认可后按措施修补,反之则重罚。

1.7、砼梁、板浇筑,严格控制上表面标高、表面平整度。每一检验批的标高、平整度、板厚超出规范规定,合格率达不到90%,罚款100~1000元,并拿出整改方案立即整改。项目部专业工长、质检员罚款30元一次。

1.8、在浇筑砼前,后浇带、横、竖向施工缝末按规范要求接浆、剔凿冲刷干净每处罚款100元,并立即整改。项目部专业工长罚款20元一次。

二)砼养护

2.1、砼浇筑完毕后,按技术交底要求进行覆盖养护,发现不养护、养护不当、不及时(顶板表面昼夜未能保持湿润状态)罚款50~500元。

2.2、由于养护原因造成砼28天检测强度不合格者一切后果施工队自负,并罚款2000元。

三)文明施工

3.1、砼浇筑时,须保证钢筋和垫块的位置正确,严禁踩踏、任意折弯钢筋,严禁用重物冲压模板,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2、顶板施工时必须搭设跳板,随砼施工拆除,保证已成型的模板和钢筋不受损坏。

3.3、振捣手应科学合理的进行操作,严禁过振,严禁振捣模板、钢筋、线管。

五、安全防护

一)现场防护“三件宝”:

1.1项目部购买“三件宝”未取得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准用证的,处罚2000元;

1.2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网封闭的,处罚200-500元;

1.3外侧封闭不严、不标准、水平不严实、不规范的,处罚100-300元;

1.4工人在高度2米以上作业(临边)未拴安全带或安全带在身而未挂牢者每人罚款100元,未戴安全帽罚款50元。

二)洞口临边防护:

2.1楼梯口每有一处未作防护的,处罚200元;

2.2防护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处罚100元;

2.3预留洞口及坑井每有一处未做防护的,处罚200元;

2.4通道口无安全防护棚的,处罚500元;

2.5每有一处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的,处罚200元;

2.6每有一处,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0-300元。

三)现场用电

3.1现场设备、设施与外电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罚款200元;

3.2现场线路未采用TN-S系统及三相五线制的,罚款200元;

3.3配电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的,罚款200元;

3.4箱体不符合要求,线路配置混乱,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每违反一项,罚款500元;

3.5固定式、活动式箱体安置高度不符合要求(固定式1.4-1.6、移动式安装于支架上,距地面0.8-1.6米),无防雨、防潮设施的,罚款200元;

3.6现场架设线路应采用地埋或架空敷设,严谨沿地面明设,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罚款500元;

3.7宿舍发现私搭乱接现象的罚款50元/处;

3.8总配电箱、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线数应以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线数一致;

3.9配电箱必须加锁管理,保险丝符合规范规定,配电箱内不得存放工具和其他杂物,凡是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配电箱(包括保险丝),罚款200元/次;

3.10移动开关箱破损后不及时维修,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11不准将任何物品堆放在电缆及接地线上,违者一次罚款200元;

3.12不准使用破损,老化及未包扎好的电缆线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13电焊机的电源线擅自加长(不超过5米)或二次线超过30米,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14电焊机的防护罩(两端)损坏后未及时维修,电焊钳破损未及时更换,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15电焊机二次线与焊机连接未用铜鼻子,铜螺栓连接,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16氧气、乙炔瓶间距应大于5米,距明火距离应大于10米,违者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四)现场施工机具:

4.1现场所使用的振捣器、圆盘锯、钢筋机械等无验收合格记录的,每台罚款200元;

4.2无防护保护装置罚款200元;

4.3无安全可靠地防护棚或防护棚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

4.4电焊机、打桩机械无验收合格手续的,罚款200元;

4.5气瓶无标准色标,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距离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的,每一处不合格,罚款200元;

4.6起重吊装作业必须由信号工指挥,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五)

施工外架及高大模板

5.1脚手架搭设必须编制专项方案,经审核认可后,才能进行,否则罚款2000元;

5.2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未经验收使用的,罚款1000元;

5.3搭设高度2米以上的支撑架体应设登高设施,作业面应设安全防护设施,登高设施、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5.4脚手板对接平铺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130-150MM,每一处不合格罚款500元;

5.5高大模板拆除前应向监理部报送技术、安全专项方案及拆模报告,未予报送的每项罚款1000元。

六、文明施工管理

1、现场进出口无大门、无门卫、无制度,门头未设置企业标示的,罚款3000;

2、材料及半成品材料、机械设备入场后,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安装,未挂铭牌、品种、规格等标牌的,罚款3000元;

3、材料堆放不整洁,未做到工完场清的,罚款1000元;

4、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罚款1000元;

5、生活区、办公区不能明显区分的,罚款1000元;

6、上岗作业期间严谨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违者罚款100元;

7、工人宿舍不卫生、不安全、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的,罚款500元;

8、宿舍无消防措施、无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罚款500元;

9、现场防火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罚款1000元;

10、厕所、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罚款500元;

11、现场不备置防暑降温药品,无保健药箱,无急救器材的,罚款500元;

12、施工过程中废渣乱倒,不用的材料向下抛掷等不文明施工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3、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已过有效期未予复审、证人不符、证证不符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违规进场人员予以限期退场;

14、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并且经过项目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方能进场作业,违者200元/人罚款,发现一人处罚一人;

15、安全生产检查中所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单,施工单位必须认真严格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间用书面形式回复(附整改完成后照片),未按规定落实的违者罚款1000元/次;

16、施工单位必须按建筑面积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的事件发生、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施工单位没有配备符合规范要求的专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项目部管理人员认真落实本条例制度,劳务管理人员及各班组组长务必认真落实贯彻本条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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