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用氧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医院
医院医用氧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药学部医用氧气瓶管理制度为规范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确保临床急救用氧气的供应,同时做好医用氧气的采购、验收、发放、贮存等工作,保证患者使用氧气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药品,由药学部负责严格按照药品的管理办法
医院医用氧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药学部
医用氧气瓶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确保临床急救用氧气的供应,同时做好医用氧气的采购、验收、发放、贮存等工作,保证患者使用氧气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药品,由药学部负责严格按照药品的管理办法执行。氧气瓶为医院固定资产,药学部氧气房负责对我院所有氧气瓶进行建档、保管、定期检验、定期养护等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医用氧气的首次购入应留存生产厂家的资质及首次购入医用氧气的检验报告书,同时严格按照药品的首营品种的管理执行。
三、医用氧气的入库验收应严格按照药品的验收办法执行。医用氧气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规定。
四、氧气房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认真对医用氧进行验收,验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氧气瓶压力(充装压力12.5Kpa/m2)等标识,并建立医用氧购进验收记录,验货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严把医用氧的购进关。
五、医用氧作为药品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容器为压力容器,应严格按照压力容器进行检验。由生产厂家出具检验报告。
六、库存医用氧应严格划分区域,满瓶和空瓶应分开放置,并设标示以示区分。满瓶用绿色、空瓶用红色。
七、各相关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用氧的安全负责,对氧气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正确使用氧气瓶,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阀门。药学部定期检查相关科室的氧气瓶使用,标示张贴数量等情况,发现丢失,由其科室负责赔偿。
八、各用氧科室,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气瓶基数,各科室护士长做好用氧计划报于氧气房,用空氧瓶向药学部换取医用氧气瓶。
九、氧气瓶存放的地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氧气瓶阀门开关必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十、氧气瓶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氧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严禁卧放使用。
十一、氧气瓶只准在医院各病区内、急救车辆上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私自外借、换(充)装氧气瓶行为,违者按私自收费处理。确需借用氧气瓶到院外使用的,需经分管院领导、科主任签字同意并预交押金方可借出,借出的氧气瓶必须专瓶专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否则应作为废瓶处理,借出氧气瓶必须一个月内归还。
十二、每月25日氧气房对院内氧气瓶进行盘点,统计购进量、各科使用量、库存量,汇总消耗表报药学部财务会计处结算。购进医用氧应有合格票据,做到帐、物相符。
十三、氧气瓶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时应及时联系氧气厂,氧气厂负责维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