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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解读

日期:2021-05-21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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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解读 本文简介:《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解读日前,中小学教师期盼已久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与大家见面。教育部教材局负责人就《指导纲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记者:请介绍《指导纲要》出台的背景及意义。答:《指导纲要》的发布意义重大,很有必要。一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解读 本文内容: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解读

日前,中小学教师期盼已久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与大家见面。教育部教材局负责人就《指导纲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介绍《指导纲要》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答:《指导纲要》的发布意义重大,很有必要。

一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迫切需要。党的教育方针明确要求,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我国中小学生文化基础知识比较扎实,而创新实践能力相对薄弱,必须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导,补上实践育人短板。

二是全面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的迫切需要。加强和改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中考、高考改革的重要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离不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这一重要载体,必须搭建好综合实践活动平台,提升并展示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是全面提高课程实施水平的迫切需要。本世纪初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十多年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不少问题,主要是对该课程性质、形态等缺乏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实施过程中盲目性和随意性较大,迫切需要加强规范和指导。

记者:据了解,综合实践活动是本世纪初课程方案设置的一门新课程,《指导纲要》的研制挑战较多。请介绍一下研制过程。

答:为确保《指导纲要》的先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研制过程中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广泛调研。包括对有关地区和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典型经验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系统总结,为《指导纲要》研制提供了现实依据;对相关政策文献进行了分析,特别是对2000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单独或联合印发的、要求在中小学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100多个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作为提炼综合实践活动主题内容的直接参考;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9个国家或地区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相关课程设置与实施情况、最新发展动向等进行了研究,为《指导纲要》制订提供了有益借鉴。

二是专题研讨。先后召开10余次研讨会,围绕课程性质和基本理念、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活动形态与要素、学校课程规划与教师指导,以及综合实践活动与学科课程、专题教育、综合素质评价的关系等关键性问题,进行了反复研讨,使《指导纲要》能在理论上站得住,实践上行得通。

三是征求意见。召开由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代表和有关高校、专业研究机构课程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通过网络征求各地中小学骨干教师、教研员及大学基础教育课程中心有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还书面征求了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提请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议。在对各方面意见进行梳理、汇总的基础上,对《指导纲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记者:综合实践活动是一门什么样的课程?它与语文、数学等学科课程是什么关系?《指导纲要》对此有些什么规定?

答:《指导纲要》突出强调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下几个基本属性:

第一,它是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从小学到高中,各年级全面实施,所有学生都要学习,都要参加。

第二,它是跨学科实践课程,注重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探究、服务、制作、体验中学习,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它可能涉及到多门学科知识,但不是某门学科知识的系统学习,也不同于某一门学科中的实践、实验环节。

第三,它是动态开放性课程,强调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选择并确定活动主题,鼓励学生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过程进行调整和改进,实现活动目的。课程实施不以教材为主要载体,不是按照相对固定的内容体系进行教学。在这一点上,与学科课程也有显著差别。

《指导纲要》强调设计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引导学生运用各门学科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科知识在综合实践中得到延伸、综合、提升。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在相关学科教学中进行深入分析。要防止用学科实践环节取代综合实践活动。

记者:学校除上课外,也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学生课外活动有什么不同?《指导纲要》对此有什么规定?

答:综合实践活动作为一门课程,不同于一般的学生课外活动。《指导纲要》对课程目标做出明确规定,强调综合实践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必须围绕课程目标进行,注重引导学生在活动中体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活动育人效果。

考虑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跨学段性质,为便于操作,在提出总目标的基础上,具体分为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四个方面,突出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价值体认与践行,并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别提出学段目标。

此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仅有明确的课程目标,还要求对活动内容进行选择和组织,对活动方式进行认真设计,对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科学评价等,具备作为一门课程的基本要素。

记者:学校如何通过综合实践活动过程来强化育人效果、实现育人目标呢?

答:增强活动育人效果,对活动过程的设计、组织、跟踪指导是关键。为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过程的具体指导,《指导纲要》,提炼出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主要方式,将课程方案指定的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信息技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等)从活动方式角度进行了分类,规定了党团活动要求,对各类活动方式的内涵和要素作了梳理和必要规范,为各类主题活动的设计和实施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框架。如社会服务主题内容可以各不相同(公益劳动、环保志愿者等等),但都必须让学生经历发现服务对象及其需要、制订服务活动计划、开展服务行动、反思服务经历、分享活动经验等关键环节,才能收到应有的育人效果。

在活动过程中,教师不能用“上课”的方式去“教”学生,而要成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组织者、参与者、促进者。《指导纲要》还对活动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教师如何加强指导给出了具体建议。

记者:十多年来,研究性学习一直是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指导纲要》是怎么考虑的?

答:研究性学习是新一轮课改所倡导的一种重要学习方式,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科课程,都要引导学生采取研究性学习方式进行,强化主动探究意识,培养科学精神。《指导纲要》中所强调的野外考察、社会调查、研学旅行等,都是研究性学习的具体形式,其他几种活动方式,也都体现了研究性学习的基本精神。如设计制作不是机械的动手操作,而要有创见,提高创意实现能力。

记者:《指导纲要》附件分类型、分学段推荐了152个活动主题,并对活动目标、内容、方式等做了简要说明。请谈谈这方面的主要考虑。

答:向学校推荐活动主题,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落实中央有关部门专题教育要求。当前党中央和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环境教育、知识产权保护等,都有充分的体现。二是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更好地落地。调查中发现,不少学校感到活动类课程设计难度较大,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为此,提供基本活动示例,加强对实施过程的具体指导,让不会做的学着做,让会做的做得更好,使该课程可操作、能落地。

记者:《指导纲要》真正落地,离不开基层学校和老师。对此,教育部有什么要求?

答: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意义重大,各地和学校要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予以加强。

一是多措并举确保开设到位。各地和学校要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实施所需要的教师、场地设施、网络资源、经费投入等,进行合理规划和统筹安排,为所有中小学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供必要条件。要建立健全指导教师考核激励、课程实施过程督查、师生安全保障等机制,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顺利实施。

二是不断提高研修水平。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指导纲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可利用资源,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核心,深入研究具体活动内容和方式等,防止用上课方式“教”学生活动,不断提升课程实施水平。教师培训部门和教研机构要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兼职教师开展全员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研讨活动,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指导纲要》精神,明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管理和指导的机构及专业人员,推动建立校际间及学校与社会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和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实施以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情况为重要内容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各学校要明确实施机构和人员,强化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精心组织、整体设计和综合实施。

强调跨学科开放性

根据《指导纲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教育部教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跨学科实践课程,注重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探究、服务、制作、体验中学习,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它将涉及多门学科知识,但不是某门学科知识的系统学习,也不同于某一门学科中的实践、实验环节。同时,这也是动态开放性课程,强调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选择并确定活动主题,鼓励学生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过程进行调整和改进,实现活动目的。课程实施不以教材为主要载体,不是按照相对固定的内容体系进行教学。

《指导纲要》强调设计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引导学生运用各门学科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科知识在综合实践中得到延伸、综合、提升。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要在相关学科教学中进行深入分析。要防止用学科实践环节取代综合实践活动。

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

实际上,学校除上课外,也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学生课外活动有什么不同?

对此,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田慧生解释说:“早在2001年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就明确规定了综合实践活动是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确立了该课程的独立地位。但在实践中,仍有一些地区和学校把它当作学科课程的简单补充或延伸,甚至根本就没有开课。《指导纲要》的出台,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独立地位,在实践中应该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学科课程同等对待,开足开齐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一步发挥它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关键能力方面的独特价值。”

考虑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跨学段性质,《指导纲要》在提出“学生能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并逐步提升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的总目标基础上,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别在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四方面提出目标。

《指导纲要》对课程目标作出明确规定,强调综合实践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必须围绕课程目标进行,注重引导学生在活动中体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活动育人效果。

此外,《指导纲要》要求对综合实践活动内容进行选择和组织,对活动方式进行认真设计,对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科学评价等,具备作为一门课程的基本要素。

操作性强便于落地

新课改以来,各地一批矢志课改的学校都在不断地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在探索中,各地各学校都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障碍。

天津市天津中学原校长国赫孚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开放性课程,如何开辟实施时间和空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如何因地制宜设计活动主题、规划学习内容?如何在现有的师资队伍中建设指导教师队伍?学科课程有完善的管理机构、机制、制度,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如何架构管理体系、制定管理规范?这些问题都是以前制约活动课程实施的瓶颈。”

《指导纲要》针对这些问题,给学校提供了操作指南。如《指导纲要》提出了活动开展的4种基本方式: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分析提炼了每一种活动方式的关键要素,还具体推荐了152个活动主题,并对每一个推荐活动主题如何开展做了简要说明,供有不同需求的学校参考。这就如同学科课程有了课程标准和教材。“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部分,则明确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什么、为什么设置,引导实施者理解为什么这样做。

《指导纲要》还明确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安排、实施机构与人员、组织方式、教师指导内容与方式、活动评价方式等。

在课时安排上,《指导纲要》明确,小学一至二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在实施机构与人员方面,《指导纲要》提出,要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原则上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其他学科教师开展校本教研活动。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转教育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3-6年级)》(草案)

综合实践活动是《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试验稿)》所规定的必修课程,自3年级开始设置,每周平均3课时。为帮助广大中小学教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学生家长和社会其他人员理解和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特制定本纲要。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产生背景

综合实践活动的产生既适应了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又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求。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都具有独特性、具体性,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需要、兴趣和特长,都有自己的认知方式和学习方式,综合实践活动为每一个学生个性的充分发展创造了空间。当今社会发展迅猛,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如环境问题、道德问题、国际理解问题、信息科技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具有跨学科的性质,综合实践活动为学生参与、探究、理解这些新的社会问题提供了机会。

综合实践活动的产生既继承了我国基础教育的优秀传统,又体现了当前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推出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积极倡导活动课程,但由于没有相应的课程指导纲要,活动课程在实施中遇到许多问题。此次课程改革设立的综合实践活动是对活动课程的继承、发展与规范。当前举国上下积极推进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亟待改革与创新,设置综合实践活动是应对这一需求的重要举措。

二、综合实践活动的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综合实践活动具有自己独特的功能和价值。与其他课程相比,综合实践活动具有如下特性:

(一)实践性

综合实践活动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在“做”、“考察”、“实验”、“探究”、“设计”、“创作”、“想象”、“反思”、“体验”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开放性

综合实践活动面向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每一个学生发展的特殊需要,其课程目标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其课程内容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强调富有个性的学习活动过程,关注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的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创造性表现,其学习活动方式与活动过程、评价与结果均具有开放性。

(三)自主性

综合实践活动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注重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学生自己选择学习的目标、内容、方式及指导教师,自己决定活动结果呈现的形式,指导教师只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不包揽学生的工作。

(四)生成性

综合实践活动是由师生双方在其活动展开过程中逐步建构生成的课程,而非根据预定目标预先设计的课程。随着实践活动的不断展开,学生的认识和体验不断深化,创造性的火花不断迸发,新的活动目标和活动主题将不断生成,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形态随之不断完善。

三、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理念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基于如下基本理念:

(一)坚持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主动参与,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要以学生的直接经验或体验为基础,将学生的需要、动机和兴趣置于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学生自主选择活动主题,积极开展活动,在活动中发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领域,为学生提供开放的个性发展空间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要克服当前基础教育课程脱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倾向,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领域,引领学生走向现实的社会生活,促进学生与生活的联系,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开放的空间。

(三)注重学生的亲身体验和积极实践,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强调学生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和勇于实践,注重学生在实践性学习活动过程中的感受和体验,要求学生超越单一的接受学习,亲身经历实践过程,体验实践活动,实现学习方式的变革。

四、综合实践活动的目标

综合实践活动的总目标是密切学生与生活的联系,推进学生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与体验,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个性品质。

五、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

综合实践活动是由国家设置、由地方和学校根据实际开发的课程领域。因此,国家着眼于宏观指导而研制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地方和学校要根据纲要所设定的基本框架规划中小学活动的基本类型、基本内容和具体活动方案。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组织线索

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的选择与组织以学生为核心,主要围绕三条线索进行——

1.学生与自然的关系。

2.学生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

3.学生与自我的关系。

(二)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范围

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研究性学习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学生通过研究性学习活动,形成一种积极的、生动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2.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走出教室,参与社区和社会实践活动,以获取直接经验、发展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为主旨的学习领域。通过该学习领域,可以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不断提升学生的精神境界、道德意识和能力,使学生人格臻于完善。

3.劳动与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是以学生获得积极劳动体验、形成良好技术素养为主的多方面发展为目标,且以操作性学习为特征的学习领域。它强调学生通过人与物的作用、人与人的互动来从事操作性学习,强调学生动手与动脑相结合。通过该领域使学生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形成初步的技术意识和技术实践能力。

4.信息技术教育。信息技术不仅是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而且是综合实践活动探究的重要内容。信息技术教育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发展适应信息时代需要的信息素养。这既包括发展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还包括发展学生对浩如烟海的信息的反思和辨别能力,形成健康向上的信息伦理。

以上几个方面是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定领域,除上述指定领域以外,综合实践活动还包括大量非指定领域,如:班团队活动、校传统活动(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学生的心理健康活动等等,这些活动在开展过程中可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定领域相结合,也可以单独开设,但课程目标的指向是一致的。指定领域与非指定领域互为补充,共同构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

(三)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的选择原则

综合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根据实际确定。确定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需遵循下列原则:

1.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兴趣、爱好与特长

2.体现每一所学校的特色

3.反映每一所学校所在社区的特色

4.善于引导学生从日常生活中选取探究课题或问题

(四)综合实践活动与各学科领域的关系

综合实践活动与各学科领域存在以下三方面的联系:第一,学科领域的知识可以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延伸、综合、重组与提升;第二,综合实践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所获得的知识技能可以在各学科领域的教学中拓展和加深;第三,在某些情况下,综合实践活动可与某些学科教学打通进行。

六、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是教师与学生合作开发与实施的。教师和学生既是活动方案的开发者,又是活动方案的实施者。有效实施综合实践活动需遵循下列原则:

(一)正确处理学生的自主选择、主动实践与教师的有效指导的关系

倡导学生对课题的自主选择和主动实践是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的关键。第一,学生要形成问题意识,善于从日常生活中发现自己感兴趣的问题。第二,学生要善于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题。第三,在课题的展开阶段,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组织方式,主要包括:个人独立探究的方式;小组合作探究的方式;班级合作探究的方式;跨班级与跨年级合作探究的方式;学校合作探究的方式;跨学校合作探究的方式;跨地区、跨国界合作探究的方式等。第四,在课题的探究过程中要遵循“亲历实践、深度探究”的原则,倡导亲身体验的学习方法,引导学生对自己感兴趣的课题持续、深入地探究,防止浅尝辄止。

教师要对学生的活动加以有效指导。在指导内容上,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在根本上是创设学生发现问题的情境,引导学生从问题情境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探究课题,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探究方式。在指导方式上,综合实践活动倡导团体指导与协同教学。不能把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权只赋予某一学科的教师、或班主任、或专门从事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的教师,而应通过有效的方式将所有教师的智慧集中起来,对综合实践活动进行协同指导。

总之,教师既不能“教”综合实践活动,也不能推卸指导的责任、放任学生,而应把自己的有效指导与鼓励学生自主选择、主动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二)恰当处理学校对综合实践活动的统筹规划与活动具体展开过程中的生成性目标、生成性主题的关系

综合实践活动要集中体现学校的特色,学校应对综合实践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建议每一所学校根据本校和本校所在社区的特色推出三类相互衔接的计划,即“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计划”、“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计划”以及“班级综合实践活动计划”。

随着活动过程的展开,学生在与教育情境的交互作用过程中会产生出新的目标、新的问题、新的价值观和新的对结果的设计,有效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要求教师首先要认识到这些生成性目标与生成性主题产生的必然性,肯定其存在价值,并加以运用,从而将活动引向新的领域。

各学校对综合实践活动的统筹规划不能限制其生成性,而应当使其生成性发挥得更具方向感和更富有成效。

(三)课时集中使用与分散使用相结合

综合实践活动要求的课时安排应是弹性课时制。即将每周3课时的综合实践活动时间根据需要灵活安排,做到集中使用与分散使用相结合。例如,可以将每周的时间集中在一个单位时间使用,也可将几周的时间集中在一天使用,亦可根据需要将综合实践活动时间与某学科打通使用,等等。

(四)整合校内课程与校外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要打破学校、教室的框束,把校内课程与校外课程整合起来,把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融合起来,积极鼓励学校和学生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等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五)以融合的方式设计和实施四大指定领域

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四大指定领域以融合的方式设计与实施是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各学校要根据地方和学校的课程资源,以综合主题或综合项目的形式将四者融合在一起实施,使四大领域的内容彼此渗透,达到理想的整合状态。

(六)把信息技术与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和实施过程有机整合起来

综合实践活动要把信息技术有机地融入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与实施过程之中。首先,信息技术领域是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探究内容,要做到信息技术内容与综合实践活动的其他内容有机整合。其次,在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过程中要积极运用网络技术等信息技术手段,以拓展综合实践活动的时空范围、提升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水平。国家将谋求建立“国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网站”,各地区、各学校要谋求建立局域网、校园网,为学生进行跨国家、跨地区、跨学校、跨班级的合作探究开辟空间,为教师进行跨国家、跨地区、跨学校、跨班级的合作指导提供条件。再次,信息技术手段的设计与运用要致力于为学生创造反思性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情境和问题情境,防止陷入纯粹的技能训练。

七、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

综合实践活动要求新的评价理念与评价方式。它反对通过量化手段对学生进行分等划类的评价方式,主张采用“自我参照”标准,引导学生对自己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进行“自我反思性评价”,强调师生之间、学生同伴之间对彼此的个性化的表现进行评定、进行鉴赏。

(一)评价理念

1、整体观

综合实践活动评价的整体观要求在评价中把课程、教学和评价进行统整,使它们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贯彻到活动进行中去。一方面,将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和活动产品如研究报告、模型、主题演讲等作为评价他们学习情况的依据;另一方面,注重把评价作为师生共同学习的机会,提供对课程修改有用的信息,实践于教学。

2、多元化

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强调多元价值取向和多元标准,肯定学生与世界交往的多元方式。不仅允许对问题的解决可以有不同的方案,而且表现自己所学的形式也可以丰富多样。评价者要尽量使用家长、学生及一般人能理解的语言描述学生的表现,避免将评价简化为分数或等级。此外,评价主体的多元化也是被积极提倡的。

3、过程性

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要重视学生活动过程的评价,对学生进行评定的作业应该揭示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以及他们是如何解决问题的,而不仅是针对他们得出的结论。即使最后结果按计划来说是失败的,也应从学生获得了宝贵经验的角度视之为重要成果,肯定其活动价值,营造其体验成功的情境。

(二)评价方式

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方式多种多样。但无论何种方式,其运用的先决条件为观察。通过观察,记录和描述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并以此作为评价学生的基础,这是综合实践活动各种评价方式运用的基本要求。在具体操作中,“成长记录评价”与“协商研讨式评定”等方法被认为是非常有效的评价方法。教师在运用这些方法时要注意用文字说明学生活动令人满意或需要改进的地方。

教师要鼓励每个学生建立自己的综合实践活动档案,以便使学生深入地了解和肯定自己的能力,并能与其他人分享自我探索的体会以及进步的喜悦。

八、综合实践活动的管理

综合实践活动作为主要由学校自主开发的课程,与其他课程类型相比具有许多新的特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这一课程领域的研究和管理,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学校对综合实践活动的管理

学校必须从组织建设、人员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着手,从开发、实施到评价加强综合实践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具体而言,要设立研究和协调综合实践活动的专门机构和人员,以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如计算教师工作量制度等),给予综合实践活动一定的政策支持。

(二)开发利用多种教育资源

学校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充分开发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包括校内资源、社区资源和学生家庭中的教育资源),落实课程计划的要求。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发信息化课程资源,拓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空间。

学校还要注意发展校外指导教师队伍,构建起指导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人才资源库。

(三)教师培训

教师培训是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实施的关键,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十分重视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在通过培训促进教师教育观念转变的同时,要鼓励、支持教师去研究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规律,提高开发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的能力。

(四)教育行政部门对综合实践活动的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对学校的管理与对学校工作的指导结合起来,通过运用一定的评价手段和组织区域性的、校际的经验交流活动等方式,帮助学校领导和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指导学校切实地、创造性地落实课程计划中的有关要求。

教育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从小学到高中全面实施

教育部近日正式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明确提出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从小学到高中,各年级全面实施,所有学生都要学习,都要参加。

教育部近日正式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明确提出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从小学到高中,各年级全面实施,所有学生都要学习,都要参加。

根据《指导纲要》,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指导纲要》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别提出学段目标。在课时安排上,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原则上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组织其他学科教师开展校本教研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的主要方式为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以及党团队教育活动、博物馆参观等。综合实践活动以小组合作方式为主,也可以个人单独进行。小组合作范围可以从班级内部,逐步走向跨班级、跨年级、跨学校和跨区域等。

教育部教材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综合实践活动是跨学科实践课程,它可能涉及到多门学科知识,同时它是动态开放性课程,课程实施不以教材为主要载体,不是按照相对固定的内容体系进行教学。

《指导纲要》附件分类型、分学段推荐了152个活动主题,其中包括考察研究神奇的影子、学做简单的家常餐、安全使用与维护家用电器、秸秆和落叶的有效处理、3D设计与打印技术的初步应用、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演练等。

据悉,早在2001年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已明确规定了综合实践活动是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确立了该课程的独立地位。“但在实践中,仍有些地区和学校把它当作学科课程的简单补充或延伸,甚至根本就没有开课。《指导纲要》的出台,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独立地位,在实践中应该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学科课程同等对待。”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田慧生表示。

篇2: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提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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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提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 本文简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提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作为幼教工作者,我们该怎样扮演这些角色呢?通过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我“谈谈自己怎样通过学习新《纲要》,转变教育观念,真正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加快专业化成长的进程。那么我们教师要想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提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 本文内容: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提出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作为幼教工作者,我们该怎样扮演这些角色呢?

通过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我“谈谈自己怎样通过学习新《纲要》,转变教育观念,真正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加快专业化成长的进程。那么我们教师要想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和实践:

1.

教师是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的前提是尊重了解幼儿,怎样才能更好地尊重幼儿,教师要做到倾听、观察、了解幼儿和激发幼儿。

①创设一个有利于幼儿主动学习和发展的环境。

②鼓励大胆表达、倾听、理解幼儿的想法和感受。

③激发幼儿学习的动机。

2.

教师是幼儿学习活动的合作者:

①关注幼儿在活动中表现,对他们的需要及时适当地做出反应。

②参与到儿童活动之中,关注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反应,敏感地察觉他们的需要,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应答,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师幼互动。

③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努力使每个幼儿获得满足与成功。

3

.

教师是幼儿学习活动的引导者;

①对儿童的学习活动提出合理的要求和适当的干预。

对儿童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的反映,不吝啬表扬。

③重视活动的过程,而不是结果。

④善于发现教育机会,积极引导。

4

.

教师的专业化成长离不开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导,我们应该主动学习,并在实践中自觉地运用各种教育理论,参与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相互交流,评价、反思,关注和分享教师们先进的教育经验;才能在教育实践过程中,调整不适宜的教育行为,构建、扩展自身的教育经验,从而促进我们教师专业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幼儿启蒙发展的幼儿教师,应该在信息时代重新审视、定位自己的角色,做到学习者、研究者与教育者三位一体,承担起自己在适应未来、创造未来的使命,推动幼儿园课程改革走向的阶段。

总之,我们做为幼儿教师一定要掌握好怎样才能够做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和合作者引导者,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除了通过接受专业培训和教育之外,还需要在自己的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总结提升,这是一个终身学习和自主学习的过程。在此平台上精心打造我们的教育事业,让孩子们都徜徉在金色的阳光中,焕发出蓬勃的生命活力.因此,我们幼儿教师在工作岗位上,应学会一边工作一边学习,思考,总结工作经验,进行研究探讨,去感受

体验幼儿的思想、感情、认知,抓住教育的契机。才能不断加快自己的专业化成长的进程。

(完)

2012年2月6日

篇3:读十二五纲要之加快教育改革发展之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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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十二五纲要之加快教育改革发展之感想 本文简介:读十二五纲要之加快教育改革发展之感想《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第二十八章(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第四节中指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这些措施非常好,但是要落实的确有一定的难度。“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制度

读十二五纲要之加快教育改革发展之感想 本文内容:

读十二五纲要之加快教育改革发展之感想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第二十八章(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第四节中指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这些措施非常好,但是要落实的确有一定的难度。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制度好建,但是这个制度谁建?却是个值得商榷的大问题,什么样的教育体制,决定着一所学校的走向,决定着一所学校的文化内涵建设的大问题,归根到底是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加快是好事,但是必须是一个适合中国情的制度,否则,会把学校引导到不正常发展的道路上去;建设现代学校,光有制度保障是远远不够的,国家和政府必须切实的投入,同时还要把钱花在刀刃上。

比如政府采购,有时候会出现下列情况:

一是采购来的是过时的产品,到了学校用不上,成了闲置品;二是采购来的物品是次品,不是质量不过关,就是不符合环保指标,结果成了废品或污染品;三是采购来的是假冒伪劣产品,中看不中用。

这就要求在政府采购的基础上加上个双保险:一是政府要另外派人对采购来的物品进行回访,看使用的效果;二是学校的领导和专用人员要签字验收。时候要追究责任,千方百计杜绝残次品、废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学校。彻底改变“三不管”的现象——政府只管拨钱,不管复查,教育行政部门管不了,学校不敢管也不能管。国家的钱就是人民的钱,就是人民的血汗,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关键是要管用。

“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就更不好办了,这涉及到一个权利的大问题。上面有个教育局、有个政府教育督导室、还有个教育研究院,这三家都管,又都不管。一家一套,学校左右不了,只能向小脚女人走路一样,东摇西摆,其结果是有了成绩大家上,有了问题大家让。学校带着龙头办学,怎么能快得起来呢?笔者认为,要么政府拿出个详尽的制度,分清职责任务,要么三家合一,“精兵简政”,要精兵,要懂行的人来管,要统一口径。这样学校才能办出特色,才能办成人民满意的学校来。

要“公婆”,但要懂业务,敢放权的“公婆”。俗话说的木匠多了盖歪房子就是这个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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