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工作细则 本文关键词:细则,志愿者,工作
志愿者工作细则 本文简介: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志愿者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经济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二级分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学院学生组成的社会团体。第二条本协会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学院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为服务青年成长成才,
志愿者工作细则 本文内容:
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志愿者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经济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二级分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学院学生组成的社会团体。
第二条
本协会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学院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为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第三条
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着志愿服务天下人,青春燃烧在青协的精神;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条
本协会自觉接受党委、团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志愿者行为准则
第一条
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素质过硬,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
第二条
严于律己、品格高尚。服务大局,甘于奉献。热爱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承担社会工作,不计个人利益得失。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热心班级建设,关心同学,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第三条
全面发展、身心健康。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的奉献精神,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发展全面。
第四条
秉持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参加活动目标明确,态度端正、积极,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意识;策划组织或参加过相关的志愿者活动,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
第三章
委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委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所有委员由院学生会统一考核录用;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
(五)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第二条
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并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目的,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上;
(三)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应;
(四)鼓励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积极投身参与本协会,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
(五)要严格遵守院规院纪,塑造完美学生委员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准时到达活动和会议地点,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请假;
(七)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为志愿者树立榜样,积极配合院领导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三条
奖惩评优制度
一、评优条例
(一)评优对象为协会所有委员;
(二)违反《高校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者取消评优资格;
(三)遵守青年志愿者协会纪律,每次活动、会议不迟到、不缺席、不早退
(四)学期累计参与活动和会议迟到达五次、请假达四次或无故缺席例会达两次者,取消其该学期评优资格;
(五)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情况,平时表现等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评优资料;
(六)积极参加学生会的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并能较好地发挥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模范带头作用者优先考虑;
(七)对协会有较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并为协会的发展献计献策者优先考虑。
第四条
例会制度
(一)例会成员为协会全体成员,时间为周日晚7:00;地点经管院学生会办公室
(二)本协会将不定期召开协会会议,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三)任何与会人员不得缺席例会,不得在例会上迟到或早退,例会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四)凡有事假、病假者,要提前向两位部长请假,不得无故或由其他与会者口头传述,请假不及时者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五)每次例会主要回顾上一周的学生工作并予以总结回报和部署下周的学生工作计划;
(六)所有与会人员应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认真作好会议记录,积极思考,勇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志愿者管理制度
第一条
志愿者报名
志愿者统一到本院志愿者服务部进行报名、登记。由协会管理具体志愿者报名表格,最后将结果上报到学院进行认可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二条
志愿者证书
凡积极参加指定义务活动的志愿者,本协会在活动结束后将授予志愿者证书。要求全程参与活动,活动中途离开或者早退将以弃权处理,希望志愿者工作能认真负责,善始善终。
第五章
协会成员及其志愿者工作要求
(一)活动注意事项:
1、活动前联络部注意和活动负责人谈好相关事宜,和活动安排,为志愿者提供活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2、在联络部联系到相关单位后,在活动开始前与活动地点的区域负责人联系沟通好,了解相关事项以便
活动的顺利开展以及确保能解答志愿者在活动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疑问。
3、详细了解活动当天的具体内容,行程,活动所需的物品,注意事项。
4、若遇到各种不可扩力因素发生时的应变措施(
取消,延期或照常进行)
5、车辆的安排,活动前的签到。
6、志工部在当天活动集中点活动前与参与者开个小会,再次简单说明一下活动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让大家能对活动有更清晰明撩的概念。
7、活动期间及时清点人数,确保参与者安全与在岗信息。
8、活动期间保证手机通讯畅通,方便及时联系,对调好参与者与活动方的活动安排。
(二)参与活动的志愿者需知事项:
活动报名:请仔细看清活动报名相关注意事项,根据自己的意向和时间决定是否参与活动,确定能准时
参与活动,不影响活动的正常进行。同时,请理解负责人的管理工作,服从安排。一切以安全
为先,服从志愿协会的安排,如有异议请有活动前提出,切勿因个人情绪影响当天的活动。
共同进退,不擅自离队。
1.
准时:
务必准时到达集中点,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电话支会组织负责人。
2.
活动过程:
服从安排,有始有终,做好当天你所分配到的具体志愿服务工作,严禁中途自发换人,不可在
工作过程中划水(不能抽烟,嬉戏打闹,或无理由擅自离岗)
,一经发现,将永久取消以后活
动报名资格!如在服务过程中遇到困难请立即与组织者联系,由组织者安排协调。
3.
离
队:
个别因特殊原因要中途离去,务必支照负责人后方可离开。掉队时切记用手机通知负责人以
确保安全。
4.
环
保:
互相监督。任何环境不乱丢垃圾,注意个人形象,建立好院志愿者的口碑。
5.
叮
嘱:
要注意安全,要对自己行为负责。
注:活动前由联络部与志工部负责与活动地点的区域负责人达成共识,分配好志愿者应该做的工作,对于带有商业性质的活动要予以化界分明。
篇2: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本文关键词:细则,安全生产,考核,建筑,公司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本文简介: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保障我公司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职工行为,维护生产运营的正常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我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公司对各生产部门、岗位实行年度安全奖励,同时实施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凡具有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本文内容: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保障我公司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职工行为,维护生产运营的正常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我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对各生产部门、岗位实行年度安全奖励,同时实施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凡具有事故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均按本细则规定考核。对于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安全奖幅度,并可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
本细则所涉及的安全责任处罚,均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签发凭据。属于违章查处的开具《违章处罚通知单》;属于事故追究的凭《事故处理报告》,按权限经审批统一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执行考核。
第四条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1落实到人的原则,无法明晰责任的一般性事故、违章、隐患追究,原则上由单位负责人承担,并接受相应考核。
第五条
实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违章及事故责任人应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使当事人充分认识违章、事故的危害性,促进个人安全意识。
第二章
违章及隐患查处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现场违章及隐患的处理
1.对检查发现的“三违”现象,由安全管理部门开具《违章处罚通知单》一式三联;安全管理部门、生产经理办公室、被罚单位(个人)各一联。
2.
对检查确认的其他隐患情况,由安全管理部门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联;安全管理部门、隐患所在单位各一联。
3.《违章处罚通知单》、《隐患整改通知书》等送达后,责任人(单位)应当签字;拒绝签字的由签发人注明,不影响管理及考核执行。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针对违章或隐患明确具体整改时限、要求;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并按期进行复查和向上级进行汇报。
第八条
对实名举报“三违”行为经查属实的,酌情给予举报人经济奖励;一般“三违”举报奖励50-100元;重大“三违”由公司办公会议决定奖励。
第九条
“三违”及隐患案例可以在公司月报等载体进行曝光,故意破坏、阻挠曝光行为的一次罚款100元。
第十条
视违章情节和认识态度按细则给予“三违”人员处罚;对处罚结果不服且持正当理由的,当事人可在被告知起三日内向公司办公会议提请复议。
第十一条
特种作业随意操作或实习期不申报备案,罚责任人100元/次。
第十二条
施工前对安全施工不予交底或交底无签字的,罚责任人100元/次。
第十三条
作业现场混乱无序,缺乏安全管控措施的,罚负责人100元/次。
第十四条
违反防火安全规章,违反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的,罚责任人100元/次。
第十五条
私拉乱接电源或动用明火未报动火申请构成火灾隐患的,罚责任人50元/次
。
第十六条
高空抛物或随意抛洒建筑垃圾的,罚责任人50-100元/次。
第十七条
不按规定履行设备交接,无交班记录的,罚责任人30-50元/次。
第十八条
拖延或消极对待隐患整治任务的单位,罚主要责任人200元/次。
第十九条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罚责任人100元/次。
第二十条
对安全检查和监督行为进行讽刺挖苦或打击报复的,罚当事人200元/次。
第二十一条
违反《十不吊》、《十条禁令》冒险从事吊装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罚责任人50-100元/次。
第二十二条
高空作业不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罚责任人50-100元/次。
第二十三条
对事故防范、抢救不力造成事故扩大,罚责任人1000元/次。
第二十四条
擅自动用非本岗位设备器具,违禁闯入特定、限制危险场所的,罚责任人50-200元/次。
第二十五条
酒后上岗,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处100-300元/次罚款,其他类岗位酌情处理。
第三章
事故管理
为了加强事故控制,落实“四不放过”的处理原则,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第二十六条
事故报告程序
1、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与抢险、施救;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等有责任立即向上级汇报,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危险隔离工作。
2、
事故部门接到报告,必须尽快落实控制措施,做好记录,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3、
事故部门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需要,决定是否紧急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4、
如事故重大,部门无力救援,部门领导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请示。并迅速按照应急预案安排现场有关人员做好外部救援的预备工作(车辆、通道、备用金、护工、救援物资等)。
第二十七条
事故报告内容及时限
1、事故报告内容:人身伤亡事故及非伤亡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情况、现场动态、初步原因、已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等。
2、事故报告时限:生产作业场所发生的事故应当立即上报调度值班室,事故当日不报者,按隐瞒事故处理,主要责任人罚100元/次,对事故单位领导连带处罚。非生产作业事故可以直报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
对事故调查的结论,应当综合调查证据和事故分析结果,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写《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经公司领导审阅(审批)后,相关部门按批复意见进行考核处理。
第二十九条
非工伤事故等级划分
1、凡是发生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认为严重等级事故:
(1)发生事故上报损失15000元以上;
(2)或者造成停工三天以上;
2、凡是发生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认为较大等级事故:
(1)发生事故实际损失5000元以上;;
(2)或者造成停工一天以上;
3、凡是发生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认为一般等级事故:
(1)发生事故实际损失5000元以下;
(2)或者造成停工一天以内;
4、凡具有事故特征,尚不足认定三级事故者,为轻微等级事故。
(1)发生事故实际损失1000元以下;
(2)未造成停工;
第三十条
工伤事故等级划分
1、死亡
因事故伤害丧失生命体征的。
2、重伤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作为重伤(严重等级)处理:
(1)经医师诊断成为残疾或可能成为残疾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外伤、内伤。
(4)严重骨折(胸骨、脊椎骨、锁骨等受伤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5)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6)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轧断两节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疾可能的。
(7)脚部伤害: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疾可能的。
(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9)其他经医院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或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查认定的。
3、轻伤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作为轻伤(较大/一般等级)处理:
(1)人体非要害部位外伤、内伤。
(2)轻度骨折(肋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等。
(3)有肢体部位伤害,尚不足以论定重伤等级
(4)其他经医院或劳动保障部门诊查确认的。
4、微小伤
凡劳动负伤后,需要休工一个工作日及以上,但未达到轻伤程度的人身伤害;视作为微伤(轻微等级)处理。
第三十一条
经调查确认,因工作责任心缺失、违章操作设备、工具等违规行为造成自我工伤事故发生的,当事人应当给予处罚。
第三十二条
发生轻微类别事故的:(损失1000元以下/或轻微伤)
1、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50-200元处罚,其他责任人比照处罚。
第三十三条
发生较轻类别事故的:(损失1000-5000元/或轻伤
)
1、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200-500元处罚,其他责任人比照处罚。
2、所在项目部安全主管、项目经理考核扣罚50元/起
第三十四条
发生较重类别事故的:(损失5000-10000元/或较重伤
)
1、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500-1000元处罚,其他责任人比照处罚。
3、所在项目部安全主管考核扣罚100元/起
4、项目经理考核扣罚100元/起
5、事故项目部不得获评月度安全流动红旗
第三十五条
发生严重类别事故的:(损失10000以上/或重伤及死亡)
l、事故项目部取消本年度安全奖资格
2、事故主要责任人给予1000元以上处罚,其他责任人比照处罚。
3、所在项目部安全主管单独扣罚200元/起
4、项目经理考核扣罚500元/起
上述类别事故损失额度的确认,以事故处理报告书上报之日截止统计。
第三十六条
事故调查与处理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进行事故登记,并及时进行事故现场查看和组织事故调查分析。
2、发生微小工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独调查,发生事故部门的领导、事故班(组)负责人、现场有关人员均须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会,协同制定落实相关纠正预防处理工作。
3、发生轻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公司分管领导、发生事故部门的领导、事故班(组)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均须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会,协同制定和落实相关纠正预防处理工作。
4、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公司总经理、分管领导、发生事故部门的领导、事故班(组)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均须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会,协同制定和落实相关纠正预防处理工作。
5、发生工亡事故,事发一小时内立报属地安监、港航等政府主管部门;公司有关部门、单位配合事故调查并协同做好纠正预防及善后处理工作。
6、发生非工伤类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根据事故损失或影响情况,报告公司相关领导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会,并实施相关纠正预防处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发生事故后均得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各方相互配合处理事故,否则罚主要责任人50-100元/次。
第四章
作业管理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的,罚主要责任人50元/次。
1、新员工到岗后上级对其不及时履行安全技术交底的。
2、不按工艺要求正确使用吊具、工具及其作业程序的。
3、明知设备安全装置缺损,仍操作设备运行不报修的。
4、特种岗位实习人员或学徒工无教练帮带独自操作的。
5、发现事故隐患知情不报或对隐患整改要求不执行的。
6、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隐瞒、妨碍事故调查处理的。
7、擅自移动、拆除、调整各类安全防护装置、附具的。
8、无关人员进入特种设备操作室,可能影响他人操作的。
9、擅自变动或毁损安全标志、防护措施及有关设施的。
10、其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不符合安全生产行为的。
第五章
教育培训
第三十九条
不按时传达、部署公司、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罚责任人50-100元/次。
第四十条
安全会议活动中不经请假随意缺席、迟到、早退的,罚责任人50元/次。
第四十一条
安全考试成绩不合格,无故缺考、临场作弊等,罚责任人50元/次。
第四十二条
部门、班组内部安全生产活动记录不符合检查要求,罚责任人30-50元/次。
第六章
文明施工
第四十三条
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要求,整改工作不力的,视情罚责任人50-100元/次。
第四十四条
现场物资堆放存在超高超限,机械吊具超载或野蛮作业的,罚责任人50-100元/次。
第四十五条
物料占道堆放、码放凌乱不堪,无故弃用辅具的,罚责任人50-100元/次。
第四十六条
生产作业场所双方发生互殴打斗;或先以肢体挑衅他人的,罚责任人100-500元/次。
第七章
奖
励
第四十七条
公司对下列安全工作表现突出人员给予200?000元奖励。
1、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者。
2、安全生产方面有创新、创造和技改成效者。
3、对安全管理提出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者。
4、在各种安全竞赛、安全定期考评中优胜者。
5、在安全生产方面具有其他公认突出绩效者。
第四十八条
对员工的各类安全奖励,由所在单位据实逐级申报,经安全管理部门评议,统一报公司办公会议审批。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细则属一般性规定,凡不在本规定之列的违章、事故类型或管理过失,可根据情节轻重,参照本细则有关条款酌情处理。
第五十条
安全管理部门实施事故调查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签署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审批后,由人事部门考核到位并作信息反馈。
第五十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罚措施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五十二条
本细则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及修订。
附件:1、《违章处罚通知单》
2、《隐患整改通知书》
篇3:员工月度考核细则
员工月度考核细则 本文关键词:月度,细则,考核,员工
员工月度考核细则 本文简介:员工月度考核细则为了达到项目部的业绩管理与个人利益双赢的目的,为全项目部职工的工作业绩、努力方向、思路调整培训要求等提供良好的沟通与反馈平台,更好了解和掌握项目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能力,为员工晋升、调配、奖惩、培训和待遇等提供重要的依据,特别制定了员工月度考核的细则:1、各部门主
员工月度考核细则 本文内容:
员工月度考核细则
为了达到项目部的业绩管理与个人利益双赢的目的,为全项目部职工的工作业绩、努力方向、思路调整培训要求等提供良好的沟通与反馈平台,更好了解和掌握项目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能力,为员工晋升、调配、奖惩、培训和待遇等提供重要的依据,特别制定了员工月度考核的细则:
1、各部门主管负责各部门员工月度考核,在组织考核时应全面细致,认真对待,要切实的反映一个员工的工作表现及能力的各个方面。根据考核标准客观公正的对所属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
2、项目经理负责各工区副经理及各部门主管的月度考核,并对部门主管考核部门员工的分数进行审核、修改。在组织考核时应全面细致,认真对待,要切实的反映工区副经理及部门主管的工作表现及能力的各个方面。根据考核标准客观公正的对所属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
3、月度考核分数比例发放绩效工资。月度考核分数未达到70分为不及格。
4、项目部所有职工根据考核的内容认真进行自我评价。
一、考核内容
月度员工考核就是考核员工日常工作的认真履行情况。只要涉及员工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协调性、纪律性及成本意识的控制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和部门主管的评价。
二、考核标准
项目部各部门员工之间实行积分考核制度,每月每人基本分数100分,与工资挂钩。分数在70分以下的第一次由部门主管约见谈话,连续两个月不达标的由项目领导谈话,三个月不达标建议其更换岗位、降职或直接遣回公司人力资源部重新调派。本细则自2015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1.员工月度考核表
2.员工月度考核表汇总表(公示)
中铁十二局大瑞铁路员工(
)月工作考核表
编制单位:
各部室及项目经理
序号
姓
名
标准分
扣
分
得
分
扣
分
原
因
考核扣分标准
1
100
(1)对照本人工作职责,由于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造成本人本月工作计划完不成,领导不满意者扣1至50分;
(2)不服从领导安排,完不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扣1至30分;
(3)在外部(业主、监理、省部质监部门以及上级领导)检查评价中,受到通报批评并罚款,对有关人员视责任轻重扣1至20分。
(4)安全、质量实行一票否决,即项目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按零分计。
本月末为考核时间,下月3日前将考核表送财务部。
2
100
3
100
4
100
5
100
6
100
7
100
8
100
9
100
10
100
11
100
12
100
13
100
14
100
考核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中铁十二局大瑞铁路员工(
)月工作汇总考核表
编制单位:
中铁十二局大瑞铁路项目部
序号
姓
名
标准分
扣
分
得
分
扣
分
原
因
考核扣分标准
1
100
(1)对照本人工作职责,由于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造成本人本月工作计划完不成,领导不满意者扣1至50分;
(2)不服从领导安排,完不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扣1至30分;
(3)在外部(业主、监理、省部质监部门以及上级领导)检查评价中,受到通报批评并罚款,对有关人员视责任轻重扣1至20分。
(4)安全、质量实行一票否决,即项目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按零分计。
本月末为考核时间,下月3日前将考核表送财务部。
2
100
3
100
4
100
5
100
6
100
7
100
8
100
9
100
10
100
11
100
12
100
13
100
14
100
制表人(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