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不合格,管理制度,产品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德鲁克咨询(济南)有限公司制度汇编系列资料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第1章目的第1条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第1章适用范围第2条本程序适用于德鲁克咨询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第2章职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德鲁克咨询(济南)有限公司
制度汇编系列资料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第1章
目的
第1条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第1章
适用范围
第2条
本程序适用于德鲁克咨询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第2章
第3条
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
第4条
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第5条
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第3章
工作程序
第6条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
第7条
评审、记录
1、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第8条
标识、隔离
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第9条
处置
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
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
5、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
6、已经外销不合格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7、对于制度制定不合理、执行情况不好或有差错等工作不合格,对此类不合格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第4章
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10条
质量负责部门根据数据分析发现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严重程度,确定实施纠正和纠正措施。
第11条
纠正措施,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第12条
产品实现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品并重复发生。
第13条
走访或与顾客座谈,结果对产品质量不满意,并有具体事例比较严重时。
第14条
收到反馈的质量不合格的记录。
第15条
顾客的投诉或顾客对同类问题连续提出抱怨。
第16条
供方的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
第17条
内审和外审发现的不符合项;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第18条
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时
第19条
质量负责部门负责对数据分析发现的不合格进行评审,确定是否需要采取纠正措施。
第20条
责任部门负责人对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原因和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
第21条
经理组织项目质量负责部门对责任部门提出的纠正措施进行评价并确定所采取的措施。
第22条
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评价后的纠正措施。
第23条
经理组织项目质量负责部门对责任部门实施的纠正措施效果进行验证。
第24条
经理负责将纠正措施实施效果提交管理部门进行评审。
第23条
质量负责部门保持记录。
第5章
其它
第24条
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执行上述程序。
第25条
若客户要求使用不合格成品时,必须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形成书面接受文件,需要时右供销科向客户说明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标识和记录。
附件:《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德鲁克咨询(济南)有限公司*年*月*日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汇展国际花园1号楼9层
篇2:医院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物资,医院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物资管理办法为规范我院的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同步杜绝物资管理工作中的跑、冒、滴、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凡医院所需的所有物资均适用此办法。一、采购/入库管理流程:1、招标流程采购部门(采购员)组织供应商招标,招标完成后,由采购部门(采购员)打印中标的物资材信息交到物价办确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物资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院的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同步杜绝物资管理工作中的跑、冒、滴、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凡医院所需的所有物资均适用此办法。
一、采购/入库管理流程:
1、招标流程
采购部门(采购员)组织供应商招标,招标完成后,由采购部门(采购员)打印中标的物资材信息交到物价办确认是否收费,采购部门(采购员)将中标的供应商信息和中标的物资材料信息录入望海物流系统中;
2、采购/通知供应商
对于常备物资:库房库管员对常备物资设置安全库存基数,采购部门(采购员)每周四下午根据库存基数生成采购订单,并通知供应商安排送货;
对于零库存物资:
1)、业务科室每周一上午,在HERP系统中录入本周物资材料的需求计划,并提报到相应库房;
2)、药剂科每周一下午完成对各个业务科室的需求计划汇总,
3)、根据汇总后的科室需求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审核后并提交采购部门;
3、送货
供应商根据采购部门(采购员)通知所采购的材料进行备货,并集中在每周三送货到库房,业务科室急用的材料随时送货;
4、验货
前提条件:供应商将所采购的物资材料送到库房,附带随货清单、采购验收单;
验货人员:库管、采购部门的采购员;
验货内容:物资材料的效期、批号、品种、数量、单价;必须保证发票上的品种、数量与实物保持一致;发票上的供应商必须与采购通知单上的供应商保持一致,否则视为验收不通过。验收完成后,采购部门的采购员、库管员共同在采购验收通知单上签字确认,由物资会计及时进行入库单的编制及实物的入库。
验货职责:采购部门负责验收物资材料的质量;库管员负责物资材料的品种、数量、批号、效期等信息;采购部门必须参加所有物资材料的验货;
二、物资材料入库及日常管理
1、在物资材料通过验收后,由物资会计在HERP物流系统中进行入库操作,在填制入库单时应注意:A、选择提供材料的供应商和入库的库房;B、在录入材料信息时,除了录入单价、数量外,针对医用卫生材料同时要录入材料的效期、批号,并保存入库单;同时由物资会计对入库单进行审核、入库确认,并打印入库单,物资会计、库管员、采购部门的采购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最后由库管员做实物的入库处理。
注:入库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交供货商;第二联交物资会计、第三联交总会计;
2、总务科、药剂科在物资的保管过程中,应按照不同的规格型号、用途、形状实行科学合理的摆放,以便于发放和清点,对于保质期管理的物资,应按照采用先进先出的方式进行管理,为了保证仓库的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还需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及时掌握和反馈需求、供应、耗用和储存等状况,对于设置安全库存管理的物资,由药剂科负责向采购部门提报采购需求计划;
3、
物资材料需要按季盘点,季度和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物资账面数量和实际是否相符,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在清点工作中发现盘亏、盘盈应分析原因,并及时处理;
六、物资材料出库
A模式:由业务科室(临床与医技部门)每周二通过客户端编制下一周的“科室领用申请”单,经过各科护士长或科主任审批后,于每周二24点前“发送”给药剂科或总务科库房,由药剂科、总务科的物资会计进行“科室领用申请审核”功能对科室提交的申领单进行处理,根据申领单生成出库单,同时进行审核,并打印出库单交给库管员,各科室每周三派人到库房领取材料,领料人及库管一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库管员办理完材料领用后将签字确认的出库单交回物资会计处。
B模式:主要针对行政后勤科室,未在客户端通过网上申领而获取材料的领用,由使用部门直接到药剂科、总务科库房通过其它途径(如:电话通知)申领材料,由药剂科、总务科的物资会计直接办理材料出库单并打印出库单,各科室人员自行领取材料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出库单一式四份:物资会计、保管员、财务科、使用科室各一份;
七、发票管理
1、货票同行
在物资材料验收、入库完成后,由物资会计将同一供应商的入库单、、采购验收通知单整理在一起,每月底转交财务会计,同时办理发票及入库单交接手续;财务会计对收到的入库单进行审核,并且要审核供应商提供发票的真伪;
2、货票不同行
针对一些小额的后勤物资供应商不能做到票货同行时,物资会计以随货清单入库;在物资材料验收、入库完成后,物资会计将签完字的入库单保存起来,等供应商在月底前(每月25号)把发票送到后,再将采购验收通知单、发票、入库单对应后交财务会计,同时办理发票及入库单的交接手续;
3、物资会计对发票的审核
财务会计对物资会计交来的发票和入库单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发票与入库单的材料品种、金额、供应商名称是否一致等信息;
4、月底发票未到的处理方式
待月底供应商仍没有将发票送到库房物资会计处时,物资会计要将发票未到的入库单交到财务会计处,暂由财务会计保存发票未到的入库单,由财务会计通知采购部门,启动对供应商的处罚措施;
5、未到发票的通知和处罚措施
采购部门每月26日通知供应商在28号前把截止到本月25日送货的发票送到库房物资会计处。
如供应商不能按时将发票送到药剂科—物资会计处时,则对该供应商当月发生的材料款在规定付款时间的基础上顺延6个月。
如果供应商提供假的发票,根据医院的规定有权拒付材料款,甚至取消该供应商的供货资格。
附件2
物资管理相关科室职责
一、采购部门
1、负责供应商字典的维护;在系统中维护供应商的相关证件信息,对即将到期的供应商证件进行预警提示;
2、对于资质过期或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及时停用,保证无法对其办理入库手续;
3、需要采购部门严格控制供应商信息,如果供应商不是中标单位,不能录入到物流管理系统中,如果在材料入库时调不出随货清单或者发票上所提供的供应商时,说明中标供应商与实际提供材料的供应商不符,则无法办理材料入库,这样便可以控制提供材料的供应商与中标供应商不一致的问题;
4、负责物资材料字典的维护,医用材料必须使用产品注册证的名称,可以在系统中维护医用材料的生产许可证信息,对即将到期的证件进行预警,
可以控制没有通过招标的物资材料无法办理入库手续;
5、每周一和库管员、物资会计共同对供应商送来的物资进行验货,主要检验物资的质量;
6、对供应商的价格、品质、交期及供货能力进行考评,以确保供应商的供货能力;
7、及时跟踪供应商价格行情及品质情况,以便提高物资材料品质和降低采购成本;
8、采购部门每周五下午完成对供应商的送货通知,如果延误造成供应商送货的延迟,由采购部门负责;
9、因中标物资材料信息、中标供应商信息维护及中标供应商资质造成的相关问题,由采购部门负责。
二、总务科、药剂科、设备科
1、每周一和采购部门共同对物资入库进行验收,主要验收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和效期等;
2、药剂科必须在每周五中午12点之前完成对各个业务科室的需求汇总并生成采购计划,并提交采购部门,因提交不及时造成采购的延误由药剂科负责
3、药剂科必须在每周三中午12点之前完成对各个业务科室的领用申请审批并生成出库单;
4、负责出入库单的录入和审核并打印;
5、负责物资的盘点和清查;
6、药剂科存放保质期管理的物资,一定按照先进先出的方式出库,对于保质期到期之前还未出库的物资,要及时通知供应商协调安排更换或退货等处理;
7、物资材料在仓库存放过期或因存放发生的质量等问题,由设备科负责;
8、设备科因条件不足,暂时不参与本制度制定。
三、业务科室
1、负责科室需求计划的录入及审核;
2、负责对临时领用物资材料领料申请单的录入及审核;
3、业务科室领用物资材料时一定要在物流系统中填写领料申请单或需求计划,杜绝书面形式的申请单及需求计划;
4、业务科室物资需求计划必须在周二晚上24点完成,逾时将顺延一个星期安排出库;
5、业务科室领用过的物资材料,要及时使用,对于保质期管理的物资,要在保质期到期1个月之前通知药剂科,药剂科把将要过期的物资材料回收后,通知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协调通知供应商安排更换或退货等处理。
四、财务科
1、物价科负责确认物资材料是否收费、核对收费单价以及对应收费明细项目;
2、财务科负责审核发票的真伪;
3、财务科参与设备科库存的盘点与清查。
篇3:医院手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手卫生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卫生,医院
医院手卫生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医院手卫生管理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2、手卫生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3、各科室应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施,洗手应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4、重点部门、各科室治疗室、换药室等处应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并保持正常使用。5、洗手液的容器定期清洁和消毒。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
医院手卫生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医院手卫生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2、手卫生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3、各科室应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施,洗手应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
4、重点部门、各科室治疗室、换药室等处应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并保持正常使用。
5、洗手液的容器定期清洁和消毒。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出液器中,应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添加洗手液。
6、用于洗手的手卫生设施,包括洗手池、水龙头、流动水、清洁剂、干手用品及手消毒剂等应保持清洁,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7、所有医务人员应掌握并正确运用手卫生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8、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
1)
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
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
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
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5)
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6)
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9、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当进行手消毒:
1)
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2)
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10、
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11、
手术室、产房、导管室、骨髓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室、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等科室每季度对手卫生效果进行监测。当怀疑流行暴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12、
手卫生合格标准如下:洗手及卫生手消毒,细菌菌落总数≤10cfu/cm2;外科手消毒细菌菌落总数≤5cfu/cm2。
13、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高年资的医务人员应当率先做好手卫生,感染监控小组应将本科室手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纳入科室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监督医务人员手卫生执行情况,努力提高手卫生依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