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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班级图书借阅制度

日期:2021-06-17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小学班级图书借阅制度 本文关键词:借阅,班级,制度,小学,图书

小学班级图书借阅制度 本文简介:二(5)班图书借阅制度为了更好地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的作用,让同学们有秩序地借书,特制定班级图书借阅使用制度如下:1、班级图书管理员王怡、陈俊负责班级图书的借阅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2、凡本班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班级图书管理员或班主任允许,并由图书管理员登记借阅时间、借阅图书书号、书名、借阅人

小学班级图书借阅制度 本文内容:

二(5)班图书借阅制度

为了更好地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的作用,让同学们有秩序地借书,特制定班级图书借阅使用制度如下:

1、班级图书管理员王怡、陈俊负责班级图书的借阅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2、凡本班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班级图书管理员或班主任允许,并由图书管理员登记借阅时间、借阅图书书号、书名、借阅人、归还日期后方可借阅。每次每位同学只能借阅一本图书。

3、借阅图书要爱护,时间不能超过一周,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如果发现1次,需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

4、如果借阅的书籍被轻度撕毁,借阅人要粘贴书籍,并向书的主人道歉;如果借阅的书籍被严重撕毁或丢失,借阅人要赔偿一本新书赔给书的主人。

5、借阅图书要认真地看,能做到边看边思考,能做到摘记更好。

6、借阅图书阅读完后,要按时找图书管理员办理归还手续,并做好记录。

7、借阅时间为课间,上课时间不准学生借阅图书角里的书籍。否则发现1次,失去1周借阅的资格。

8、图书管理员要严格按制度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并认真填好借阅记录。非本班级学生不能到本班借阅图书。

9、图书角一周整理一次。

10.

借阅、归还图书时应保持教室的安静,做到有序、文明。

小小图书管理员

图书管理员责任:

1、负责书架的整洁。

2、负责图书编码。

3、负责组织借阅。

4、负责整理清查图书,监督检查阅读书目完损情况。

篇2:小学班级图书借阅规定

小学班级图书借阅规定 本文关键词:借阅,班级,小学,图书

小学班级图书借阅规定 本文简介:班级图书借阅制度1、班级图书为班级同学捐献,图书每月更换一次。所以捐献时请写好姓名,以便日后归还。2、每天早晨7:30到8:00为读书背诵时间,要认真读书,不许借阅及还书。中午1:30-2:10及课间为借书、还书时间。3、每位同学每次只允许借书一本,要签好书名、借阅人姓名及借阅时间。4、每次借书必须

小学班级图书借阅规定 本文内容:

班级图书借阅制度

1、班级图书为班级同学捐献,图书每月更换一次。所以捐献时请写好姓名,以便日后归还。

2、每天早晨7:30到8:00为读书背诵时间,要认真读书,不许借阅及还书。中午1:30-2:10及课间为借书、还书时间。

3、每位同学每次只允许借书一本,要签好书名、借阅人姓名及借阅时间。

4、每次借书必须经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并确认签字后方可将书拿走,归还时也必须有图书管理员的签字并注时归还时间。

5、所借图书最长不可超过一周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2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者可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

6、借书时,需认真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情况,如发现应及时交负责的同学进行登记。

7、借阅者应爱护图书,严禁涂画、撕割,如有污损、撕割、涂写或丢失,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或按原价赔偿。

8、所借图书无论是否到期,若有特殊情况老师可随时索还,如多次催促不还者或丢失者按原价三倍赔款。

9、读者应爱护图书,未经许可私自拿图书出柜,以盗窃图书论处。

10、班级将定期开展书香少年的评比活动,以检查同学们的读书情况。认真读书有所收获的要予以奖励。

班级图书目录

图书序号

图书目录

借阅人

借阅时间

归还时间

图书序号

图书目录

借阅人

借阅时间

归还时间

图书序号

图书目录

借阅人

借阅时间

归还时间

图书序号

图书目录

借阅人

借阅时间

归还时间

篇3:《病历借阅制度》

《病历借阅制度》word版 本文关键词:借阅,病历,制度,word

《病历借阅制度》word版 本文简介:病历借阅制度1、存档病历限于本院在职有关医务人员借阅,并需到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2、律师需借阅或复印病历,必须要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及所要复印病历患者本人的委托书,由医务科办理手续后方能借阅和按规定复印。3、患者本人或死者配偶需借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并写申请,经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

《病历借阅制度》word版 本文内容:

病历借阅制度

1、存档病历限于本院在职有关医务人员借阅,并需到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

2、律师需借阅或复印病历,必须要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及所要复印病历患

者本人的委托书,由医务科办理手续后方能借阅和按规定复印。

3、患者本人或死者配偶需借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有效身份证明,并写申请,经医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规定复印或借阅。

4、病历借阅者对所借病历应妥善保管和管护,不得转借、涂改、拆散、缺页和丢失,借阅病历不得复印外传。

5、病历借阅者应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得将所借病历之内容随意外泄。

6、临床诊断治疗需要的单份病历可随时借阅。因科研、教学需借出数量较多的病历时,应经医务科同意,与病案室联系后,病案室按数按时提供,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周。

7、借出病历如遇临床诊断治疗需要,病案室可随时通知调回。

8、对违反本规定的各种要求及借口,病案管理人员可给予拒绝。

病历复印制度

一、

可以申请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人员及机构:

1、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二、

申请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为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身份印件,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

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在下列任一情况下,可予以复印或复制:(必须在医务人员在规定时限完成病历资料后予以提供。)

1、患者转科的;

2、长期住院患者间隔一个月以上提出复印或复制要求的;

3、患者在本机构诊疗活动终结的;

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

5、患者死亡的;

6、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可包括: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五、

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应当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并经医务科审核。

六、

病案室指定人员负责病历资料的复印工作。特殊情况外,由家属、医护人员共同去院外复印,费用由患方支出。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应在申请人在场情况下进行,复印或复制完后,经申请人核对无误,方可在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七、

病案室应设立病历复印登记本,申请人充分查对病历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必须签字留档。

八、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院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其代理人在场情况下封存死亡病历讨

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病历由医疗质量监控的部门专兼职人员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九、

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卫生部规定或当地查阅档案规定收取工本费。

十、

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的病历应妥善保管,无特殊情况不予重复复印或复制。

抢救工作制度

一、目的:及时、迅速、有效抢救病人的生命,提高抢救成功率。

二、适用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

三、要求

1、抢救工作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下进行。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护理人员对重危病人进行抢救护理。参加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2、如遇重大抢救,护士长应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接受护理部的组织、调配和指导。

3、当抢救病人时医生尚未到达,护理人员应立即监测生命体征,严密观察病情,积极抢救。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止血等,并为进一步抢救作准备。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抢救用药等要详细及时记录和交班。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述,抢救后请医师及时补开医嘱。

5、护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

6、各护理单元应备有抢救车,抢救车内抢救物品、器械、药品应按医院统一规定放置,标记清楚。定位、定量放置,定人保管,每班清点并签名,启用后必须及时补充、清点、检查。每月至少清查1-2次。

7、做好抢救登记及抢救后的处置工作。

交接班制度

一、目的:保证临床医疗护理工作的连续性,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交接班要求

1、交班者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按护理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做好护理记录。

2、交班者整理及补充常规需用的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必须用品的准备。

3、交接班必须按时。接班者提前到科室,完成各种物品清点交接并签名,阅读重点病人(如危重、手术、新病人等)的病情记录。

4、交接班必须做到书面写清、口头讲清、床前交清。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询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5、接班交班者双方共同巡视病房,注意查看病人的病情是否与交班相符,重病人的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病室是否达到管理要求等。

6、特殊情况者,如情绪、行为异常和未请假外出的病人,及时与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向院部汇报。除向接班护士口头交班外,还应做好记录。

三、交班方式:

1、书面交班

2、口头交班

3、床边交班。

四、交班内容:

病人动态,包括病人总人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等人数,重危病人、抢救病人、一级护理病人、大手术前后或者有特殊变化的病人及死亡等情况。

病人病情,包括病人的意识、生命体征、症状和体征、与疾病密切相关的检查结果,治疗、护理措施及效果(如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引流液的色、性状、量;输液余量内容及滴速;注射部位有无红肿、渗漏);病人的心理变化,病人对疾病的态度,家庭、单位的态度和支持情况等。

物品,包括常备毒、麻药品、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数量及完好状态。

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

2.发生差错、事故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当事人按规定时间向护士长、科护上长及护理部上报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并登记。

4.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5.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本病室、本科护理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6.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7.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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