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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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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病(以下简称无疫区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动物疫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农业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及《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

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吉林省免疫无口蹄疫病(以下简称无疫区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动物疫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农业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及《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必要性

建设无疫区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倡导的国际通行做法。按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的战略部署,以及突出发展生态型农业、智慧型农业、效益型农业、特色型农业、开放型农业、安全型农业的总体要求,建设全省无疫区,对于加快实施“放心肉”工程,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打造食源性安全食品基地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无疫区是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保障。畜产品作为农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肉案子”和餐桌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源头之一。近年来,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直接影响了人们日常生活。通过建设无疫区.能够有效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向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转变,提升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从源头上夯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基础。

(二)建设无疫区是培育放大吉林优质畜产品品牌效应的重要手段。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重在品牌。在全省建成无疫区,本身就是体现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大、最响品牌.通过建设无疫区,严格规范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借助评估认证的权威效应,树立我省畜产品的安全可靠形象,进一步丰富吉林优质安全畜产品的品牌内涵,提升品牌含金量,放大品牌效应,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三)建设无疫区是扩大畜产品出口的迫切需要。我省是全国重要肉类生产基地,特别是主要的生猪外销省份,进一步拓展畜牧业发展空间,需要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建设无疫区,实现动物疫病防控方式与国际接轨,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防控效果得到国际认可,最终为我省畜产品适应国际贸易要求、打入国际市场、扩大出口贸易铺平道路。

(四)建设无疫区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当前,人畜共患传染病呈现日益严重趋势,已经成为影响公共卫生安全的突出闻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建设无疫区,可以有效整合各类防控资源,健全完善动物疫病防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切实增强人畜共患病免疫、监测、检疫监管和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能力,有效控制净化重要人畜共患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一、建设目标与原则

(一)建设目标。

1.省、市、县三级形成完备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和应急管理体系。

2.全省动物疫病防治、动物疫情监测、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应急管理能力达到国家和国际动物卫生组织规定标准。

3.动物疫病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动物卫生和畜产品卫生质量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二)建设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责,各级政府按辖区负总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部门以及企业,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同一致的建设机制。

2.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坚持全省统一规划、同步启动、整体推进。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划设定的无疫区控制动物疫病种类、区域范围及类型、建设标准和时限建设。

3.突出重点,分级投入。整台各类资源,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措施,集中力量推进无疫区建设。本着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本级政府负责本级建设项目。

三、建设范围与实施步骤

(一)建设范围。全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分无疫区和保护区。无疫区包括:九台市等32个县(市、区)的全境和榆树市等21个县(市,区)的249个乡镇,保护区包括:双辽市等23个县(市、区)距邻省30公里范围内的89个乡镇和长白县等13个与邻国接壤的县(市、区)全境(详见附件)。

(二)实施步骤。两年完成无疫区建设任务.三年完成建成

目标。2014年5月至2016年5月,全省全面启动无疫区建设,系统开展各项建设工作。2016年6月至年末,完成市、县及省级自我评估、整改和申报评估等准备工作,力争尽快通过国家评估认证。

四、建设任务

按照“免疫实现无疫、监测证明无疫、监管保障无疫、应急恢复无疫”的总体要求。重点建设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体系、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动物卫生监督监管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

(一)动物瘟病强制免疫体系。

1.疫苗冷链体系。推进省、市、县三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并配备与疫苗需求量相匹配的冷库及冷藏运输车,乡镇配备足量的冰箱、冰柜、冷藏包,保证疫苗运输、保管和使用全程无缝对接。

2.强制免疫制度。推行乡镇政府领导,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村级防疫员、乡村兽医、企业从业兽医为技术依托的强制免疫模式。实行春秋集中免疫、月度补免和常年补针相结合的长效免疫机制,确保应免动物免疫率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3.防疫档案管理。健全完善养殖档案、免疫档案、疫苗领用和发放记录、消毒记录、免疫效果评价档案、人员培训管理考核档案,做到各项记录档案上下衔接、规范统一和可追溯。

(二)动物疫情监洲预警体系。

l.兽医实验室能力。各市、县级兽医实验室2015年前全部通过兽医实验室考核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其场所面积、设施设备、技术力量、经费保障和生物安全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监测预警网络及能力。以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防疫员为基础,以省、市、县三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为依托.以大专院枝、科研机构和畜牧兽医行业协会(学会)、动物诊疗机构、专业合作社及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等为辅助,形成覆盖全省的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完善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将省、市、县三级动物疫情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配备动物疫病监测采样和流行病学调查专用车辆;定期开展常规监测、集中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三)动物卫生监督监管体系。

1.人工屏障及移动监督体系。

(1)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干调整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并设立指定通道的批复》(吉政函[2011]206号)要求,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指定通道,对进入或过境无疫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监督检查。建成五星坡站、拉林河站、风华站、石头井子站4个高速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改建洮南市洮府、通榆县羊井子、长岭县前七号等3个省境间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维修改造28个公路和7个铁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配备或更新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所需消毒通道、快速检测设备、实时监控设施.交通通讯工具等相关监督执法设施设备。

(2)动物隔离场。在与内蒙古自治区接壤的洮北区建设1个

省圾动物隔离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选址、布局、建设,配齐设施设备,建立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记录和工作报告

(3)警示标志。在进入无疫区边界的主要交通道口设置非临时性的警示标志(在指定通道设置35个警示牌,在非指定通道设置50个警示牌)。

(4)监控设施设备。在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省境间非指定通道主要公路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进入或过境无疫区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和有效监督。

(5)管理制度。健全引入及过境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指定通道进入制度,引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审批制度和引入动物隔离检疫制度。完善相关工作记录,实现对无疫区内易感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交易、贮藏等环节的有效监管。

2.检疫监管及监督执法体系。

(1)监督执法机构。加强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无疫区有关兽医机构队伍建设规范的标准和要求。市、县两级设立名称统一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银行账户,同时,在乡镇或区域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

(2)检疫申报点。每个乡镇建设不少于2个产地检疫申报点,其办公房舍,检疫检测及检疫证明机打出证设备达到国家或省建设标堆;屠宰场(厂、点)设立独立的检疫监督工作室.配备与检疫监管工作相适应的快速检测、机打出证等设备。

(3)检疫监督执法设备。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配备与其工作量相适应的检疫监督执法设施设备,市、县两级至少各配备l台喷涂统一执法标志的检疫监督执法车和快速检测车,配备执法办案、现场快速监测、调查取证工具和培训等相关设备;官方兽医全部配备并熟练使用“动监e通”移动终端,切实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水平和检疫监督执法能力。

(4)监管信息化。升级完善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检疫)信息管理系统,配齐相关设施设备,实现全省检疫监管、监督执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证章标志管理、信息报送等环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实时查询、有效监管和可追溯。县级建设养殖、屠宰等重点环节实时视频监控平台。

(5)工作记录规范化和痕迹化管理。规范产地、屠宰、种畜禽调运等检疫工作记录,完善“四类场所”(规模养殖场,屠宰场、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档案,实现检疫监督、执法办案、“四类场所”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证章标志管理、信息报送、监督检查及会议培训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记录痕迹化管理。建立专门档案室(柜),实行专人管理,定期调度、更新,汇总,分析。

3.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

(1)省级建设无害化处理中心和培训示范基地。补充完善省动物卫生安全处理中心设施设备,集中焚烧、化制、掩埋、发酵等各种无害化处理方式的设施设备进行示范演示,作为全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的培训示范基地。

(2)市、县级建设区域无害化处理场。本着市级与县级区域、重叠不重复建设的原则,每个县级以上区域配备l辆无害化处理封闭运输车,建设1个适度规模的无害化处理场。全省共建设50个无害化处理场(长春市6个、吉林市6个、四平市5个、辽源市1个、通化市8个、白山市5个、松原市5个、白城市5个,延边州8个、长白山保护开发区1个、梅河口市1个、公主岭l个),年设计无害化处理能力原则上不低干300吨。

(3)乡镇建设无害化处理池。乡镇按照每出栏l万头(只)牲畜或50万只禽建设总容量不少于100立方米无害化处理池的标准,完成区域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池建设,保证每个乡镇至少建有l个无害化处理池.集中处理辖区内散养户的病死畜禽。

(4)企业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从事动物养殖、屠事加工、运输储藏等单位和个人应配备与其养殖、生产、屠宰、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5)无害化处理管理机制。落实养殖场(户)、屠宰场(厂、点)、运输经营者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责任。建立病死动物收集体系.完善无害化处理补助制度,妥善解决病死动物污染环境问题,从源头上遏制病死动物流向市场.

4.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及残留监控体系。加强兽药监管,建立兽药生产动态监管制度,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高兽药残留监测能力。定期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畜产品兽药残留检测。

(四)应急管理体系。

1.应急物资储备。制定省、市、县三级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标准和名录,县城以上政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交通、通讯和疫情处置装备,储备相应防疫物资。

2.应急指挥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确保应急指挥系统有效运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建立突发预备队,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

3.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及时准确开展疫情报告和管理。完善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分级核查举报疫情,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记录归档及时、规范。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省政府实施“放心肉”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无疫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省发展改革委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无疫区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基建资金落实;省财政厅负责为省本级管理、防控相关建设和市、县补助所需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做好无疫区建设用地的审批工作;省环保厅负责动物隔离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等土建工程环评工作;省交通运输厅依据公路法负责在公路上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警示牌的审批工作;省林业厅负责易感野生动物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省工商局负责养殖加工企业、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准入管理工作和畜禽农贸市场监管工作;省畜牧局负责全省技术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开展监测、监管工作,以及建设评估的综台协调工作;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无疫区建设日常工作的协调调度、综台汇总和情况反馈,并定期将各地、备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上报省政府。各级政府也要分别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落实本辖区无疫区建设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机制保障。各地要将无疫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落实建设任务,建立起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完整高效的行政推动机制和工作责任体系。要将无疫区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设定明确指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督导考核机制,分阶段,分年度进行检查考核、督导和总结。切实抓好基础性工作的规范和管理,将涉及无疫区建设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的工作事项逐一进行统一规范,形成上下一致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

(三)条件保障。各地要统筹安排防治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建立起省、市、县三级政府稳定、持续的建设资金投入机制。要将运行保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无疫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按照“缺什生、补什幺”和本级政府负责本级项目建设的原则,配齐动物疫病免疫、监测、检疫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执法装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储备物资等.按时按标准完成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体系、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动物卫生监督监管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省级安排的项目补助资金,除保障完成省本级承担的管理、防控任务外,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建设达标、验收达标的市、县级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四)技术保障。省、市、县三级分别成立无疫区建设评估技术专家组。负责根据国家评估认可标准和规范等制定本级的相关标准。规范、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开展无疫区宣传、检查、指导和培训,对无疫区建设评估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和完善无疫区软件建设,研究建立起全省科学、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标准和办法,健全完善动物免疫、监测、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兽药残留控制、应急处置等各种技术措施的保存记录制度和业务信息资料,实行工作记录、工作过程和工作数据的痕迹化管理、档案化保存。加强兽医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建设规范要求,在兽医实验室、乡镇畜牧兽医站、检疫申报点、监督执法机构等关键环节,配齐配全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国家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评估技术专家组和兽医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采取专家授课、考察学习、专题培训、编印教材等方式,系统加强对全省所有从事无疫区建设、维护和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建立适应无疫区建设和管理需要的工作机构和队伍。

附件:全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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