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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座谈会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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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座谈会讲话稿 本文简介:全省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座谈会讲话稿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今年以来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的经验做法,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的任务、途径和方法。刚才,17个市州工会和部分企业作了发言交流,从不同角度介绍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决

全省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座谈会讲话稿 本文内容:

全省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座谈会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今年以来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的经验做法,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的任务、途径和方法。刚才,17个市州工会和部分企业作了发言交流,从不同角度介绍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决策部署和工会改革创新要求、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这些经验都非常好,我听后很受启发,也希望各地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做法,充分肯定两项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回顾今年的工作,全省各级工会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强化措施、大胆创新,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和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突出工作重点,在集体协商提质增效中取得了新进展

各级工会以贯彻落实省总《关于开展集体协商提质升级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2014-2018年)》为根本,强化落实、分类指导,集体协商建制率更加巩固,质效不断提升。据统计,截至9月30日,全省已签订集体合同5.4万份,覆盖企业11.6万家,覆盖职工472万人;已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2万份,覆盖企业12万家,覆盖职工438万人。其中,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1167份,覆盖企业2.6万家;签订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241份,覆盖企业2.9万家。

1、党政主导、多方共推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各地工会紧紧抓住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集体协商工作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重视支持,充分利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平台,努力推动形成党政主导、三方协作、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全省地方大都成立了以党政领导为组长的推进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党政其他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2、切实可行、有效管用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全省各级工会上下联动,积极探索“双约定”、“双要约”、“上代下”、“上参下”、集体协商代理等机制并逐步常态化。今年5月,为推广宜城水晶行业集体协商经验,全省工会行业集体协商现场推进会暨2016年要约行动启动仪式在宜城成功举办,中央和省媒体密集宣传报道,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会后,全省各地召开推进会或启动仪式,集中发出要约,121家行业开展了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覆盖企业3786家。各地工会逐步建立起规范程序、考核评价等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黄石市运用ISO9000国际标准模式的10个控制程序,推进集体协商规范化建设。荆州市建立了“反馈曝光”制度,对双要约行动中,未应约或假应约的企业在媒体曝光。十堰市要求各县市区工会建立定期举办“工资讲坛”制度,进企业、园区、社区宣讲集体协商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把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工会“点题作业”实行每月定期向党委督查室汇报及年终考核制度

3、层次分明、协调配套的推进体系逐步完善。“区域谈底线、行业谈标准、企业谈增长”的层次分明、协调配套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体系基本形成。为破解制造行业劳动定额管理缺位问题,省总借助《工友》第四期平台发布第一批部分行业、企业主要岗位(工种)工资标准、工序(工件)协商指导价目参考信息,为“行业协商谈标准”提供了依据。各级工会把开展行业集体协商作为突破口,引导行业集体协商从餐饮服务业、煤矿开采业、五金建材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向高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知识密集型行业延伸。如宜昌成立全国首家导游行业联合工会,起草导游行业劳动报酬指导性标准,目前已成功开展三轮集体协商。重点推进规模以上企业独立开展集体协商,细化协商内容,量化协商指标,结合企业实际提升协商质效。如襄阳万州电气公司将协商内容细化到岗位津贴、研发津贴和新人成才津贴,及加班加点、休息休假等实际问题,在产品研发、试验、测试、定型各个环节开展协商工作,紧扣企业实际探索出实实在在的协商“套路”。

4、专兼结合、素质良好的人才队伍得到加强。全省17个市州总工会全部建立了集体协商指导组织,配备或聘用了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建立健全了集体协商指导员数据库,开展了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年度述职和考评工作,在指导、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集体协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省总法工部联合省工会干校、襄阳工会干校开展了集体协商指导员资质和师资培训,推动各级集体协商指导员不断提升理论研究和专业水平。

(二)打造工作亮点,在工会法治化进程中彰显了新作为

各级工会从工会自身特点和优势出发,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看待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多措并举开展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工作,推动形成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良好局面。

1、挖掘自身潜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加快工会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省总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全省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指导意见》,成立了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并出台《xx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管理暂行办法》。目前,省总本级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工作人员15人,xx省工会公职律师15人,驻会律师(法律工作者)162人。县以上工会通过招考法律专业工作人员、购买社会法律服务、聘请法律援助志愿者等途径成立了服务团,打造了一支包括律师、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在内的工会专门人才队伍。部分地方工会通过建立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等方式,搭建职工法律服务平台,促进解决工会依法维权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如武汉市总携手市司法局、长江日报,聘请30名律师组建武汉职工劳动权益公益律师法律援助服务团,十堰市总在农民工集中地西安开展异地聘请法律顾问试点工作,维护农民工权益。

2、借助社会资源,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合力进一步形成。省总积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等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通过“xx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等形式,吸引更多的法律专业人才从事和参与工会维权事业。今年初,召开了职工法律服务工作座谈会,表彰第三届xx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五月,联合黄石市总启动全省首个职工维权日活动,推动全省各地同步开展;指导武汉、襄阳、十堰完成了2015年度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工作,并向司法部推荐十堰市总工会赵毅作为中彩金法律援助优秀案件承办人候选人。

3、开展法治宣传,职工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各级工会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工会报刊、工人文化宫、工会院校等传统阵地和互联网、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播手段,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省总依托xx工会网、工会微信、工会互联网+工作平台开展线上线下职工法律服务,在《工友》杂志、微信公众号设立每周一期维权专栏推送维权案例、法律知识,覆盖全省近10万干部职工。开展全省工会微信普法有奖答题;拍摄省总工会依法治会微电影作品,组织全省工会法治建设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以“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结合明年初启动的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立足职工群众需求,通过户外普法宣传,线上线下互动等方式送法到一线,引导职工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高法治观念,依法理性有序反映利益诉求。

(三)攻坚工作难点,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中贡献了新效能

各级工会紧紧抓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并出台《意见》的有利契机,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在建设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中展示了新作为。

1、深入贯彻落实中发10号文精神。为坚决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省总推动省委、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制发了省总关于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重要措施的分工安排的通知,明确了省总工会机关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2、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主体建设。各级工会大力加强三方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局面。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立后,三方机制职能更加完善,工作制度更加健全,定期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年初,配合省人社部门召开了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第一次办公室主任会议,联合省三方下发了《xx省协商劳动关系三方2016年工作要点》。

3、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省工会不断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构筑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立体网络。截止目前,全省工会所在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6720个,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924个。市、县两级工会开展劳动争议工会仲裁派出庭试点,共建立派出庭22家。各级工会通过引导职工群众监督、借助外力联合监督、参与人大和政协专项监督,整合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资源和力量,不断提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实效。武汉市总以市人大和市政协调研检查为契机,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劳务派遣、和谐企业创建等工作状况的摸排调查,并与市人社局、市城管局等单位联合开展环卫工人权益保障状况调研检查。宜昌市总跟踪指导宜昌焦化煤气公司停产后的职工安置工作,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事。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并未完全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机制不够健全,工作不够规范,力量整合协调不够充分,工作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等问题客观存在,我们要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推动解决。

二、深刻认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切实增强做好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工会改革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必须首先将其置于时代大背景中深刻认识,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做到应势而为、借势打拳、形成合势、趁势而上。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带来新机遇。当前,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面临良好的法治环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全面部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提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这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对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创新发展而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特别是设立“国家宪法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积极作用、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等具体举措,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找准职能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强化队伍建设等提供了引领、遵循和保障。

经济发展新常态对集体协商工作提出新要求。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于发展速度换挡、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增长动力转换的关键时期。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尤其是在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因职工分流安置引发的劳动关系矛盾呈易发多态势,职工规模性失业、工资收入下降等各种风险交织叠加。如何在经济新常态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权益,是各级工会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对工会集体协商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需要进一步拓宽协商领域、深化协商内容、创新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着重围绕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制定、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支付、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等事项,积极开展研判、监测、协调和纠偏,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工会改革创新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带来新契机。目前各级工会正在有力推进改革创新工作。加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是工会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改革所提出的增强“三性”、克服“四化”要求,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转变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

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提供了引领,有助于各级工会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改革所确立的做强基层、着力创新重点,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工作举措提供了行动指南。工会改革创新,对于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而言,是任务也是契机,各级工会应当深刻认识、牢牢把握,在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充分发挥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制度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三、明确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改革创新精神持续加强和改进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工会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准确把握好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和集体合同工作创新发展目标和方向,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担负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一)坚持法治引领,汲取改革动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进程

1、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要全面贯彻落实《xx省工会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应实施方案和办法;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工会干部培训规划,加强对工会干部法律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网络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工会普法微信平台有奖答题,普法微课堂、微故事等活动,开设工会网上普法专栏,丰富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坚持开展送法进企业、以案说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职工主动参与法律知识学习,不断增强法治观念。

2、推进工会维权工作制度化。要健全源头参与机制,组织和代表职工参与《劳动合同法》修订等相关立法工作;健全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参与改革过程中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和方案的制定。要完善工会法人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工会法人资格数据信息库,做好工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管理。要完善劳动法律监督机制,积极建议和配合人大执法检查、政府行政监察、政协视察,不断增强协同配合意识;积极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重大劳动违法案件曝光和公开谴责制度。要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规模以上企业和乡镇(街道)工会要设立劳动关系矛盾信息联络员;市(州)总工会要定期向省总工会报送本地劳动争议信息;基层企业要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员;市、县级总工会要加强与同级人社、法院联系协调,健全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推动建立网上舆论监测平台,在100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矛盾信息监测点,在规模以上企业和乡镇(街道)工会设立劳动关系矛盾信息联络员。要完善工会法律援助制度,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3、推进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化。要充实工会法律人才队伍,通过鼓励干部自学、公开招考、选调等途径,增加工会公职律师力量;支持基层工会干部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协调师等资格。要建立工会兼职法律人才队伍,积极发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争议仲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等法律工作者队伍;市、县级总工会健全完善法律顾问组织,切实做好本级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日常管理工作。

(二)持续加大力度,聚焦重点难点,切实提高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

1、要紧紧依靠职工。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点,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全过程参与集体协商。要把职工群众评价作为衡量集体协商工作的主要标准,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知晓率、满意度,真正让广大职工成为集体协商的最大受益者,为推动制度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2、要抓好行业和区域集体协商。要增强行业和区域集体协商内容的针对性,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标准、工资支付办法等职工普遍关心的核心内容,有条件的行业和区域要向劳动安全卫生、福利、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拓展。要加强劳动定额、工时工价等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使行业和区域集体协商内容更具操作性。要进一步拓展行业协商领域,推进新兴产业、知识密集型产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集体协商。

3、要抓好履约监督。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资源,善于借助人大、政协、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舆论等多方力量,创新监督机制,加大履约监督力度。上级工会要加强动态检查,广泛组织职工100人以上的企业对照《xx省企业集体协商质量评价标准(试行)》开展集体协商工作自测自评和民主测评。要建立职工协商代表巡视检查、职工参与和评价、职工代表大会评议等制度,加强履约监督。

4、要抓好典型示范。要落实好“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基层挖掘、培育一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协商典型。要总结提炼带有规律性的经验做法,切实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发展。省总将继续开展集体协商工作调研督导,总结、选树行业、企业集体协商工作典型,并编入集体协商工作案例选编(2017年)。

(三)积极主动作为,形成工作合力,在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工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

1、不断提升三方协商机制运行质量。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要坚决支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推动各级政府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要与企业和企业代表组织经常进行沟通协调,广泛开展平等协商。要准确把握工会的职责定位,坚持在三方机制框架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更好地组织动员职工、教育引导职工、联系服务职工。

2、不断发挥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效能。要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推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完善三方机制职能。要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特别是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并充分发挥工会在其中的积极作用,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不断深化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要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市)建设。要着力扩大覆盖面,努力使基层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第一线有所作为、体现价值。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积极推进协调劳动关系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

四、多措并举,扎实工作,切实保障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着力解决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面临的制度规则不够完善、工作机制运转不够顺畅等问题,切实把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要摆上全会重要位置。各级工会要把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作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载体,摆上应有位置。要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工会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开展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充裕的经费和良好的工作条件。要统筹工会各部门和各产业工会力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

二是要加强服务指导。各地工会要坚持举办业务培训班,加强基层工会专兼职法律工作骨干队伍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坚持维权“上提一级”,对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劳动争议调处、法律援助等工作,地方工会要主动介入,提供及时帮助和服务。坚持做好信息服务,积极参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人工成本预测预警等制度的制定,并及时提供给基层工会。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主动深入到困难和问题较多的地方,帮助基层分析问题,找准症结,解决难题,打开局面。坚持典型引导,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推广基层成功做法和创新经验,把成功的实践上升为规律性的认识,把成熟的经验制度化、长效化。

三是要强化目标管理。各地工会要按照省总工会制定的《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集体协商提质升级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细化具体工作方案,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工作督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时交流工作经验。各地工会要将法律和集体合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同志们,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健全完善集体协商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落实全总、省总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努力开创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动工会改革创新、实现工会事业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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