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化工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本文关键词:复试,硕士研究生,细则,生物化工,工作
生物化工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本文简介:2008年生物化工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广西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暂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为做好2008年生物化工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结合学位授权点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一、复试工作的原则1.科学有效
生物化工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本文内容:
2008年生物化工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广西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暂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为做好2008年生物化工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结合学位授权点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1.
科学有效,全面考查;
2.
公平公正,成绩量化;
3.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由生物与化学工程系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具体工作。
三、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2008年4月12日到广西工学院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核查考生准考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核查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核查)、身份证、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参加复试。
(注:其中同等学力考生须2008年4月12日上午报到,下午和晚上加试)
四、复试时间安排
专业笔试:
2008年4月13日
08∶30
~
11∶00
听力测试:
2008年4月13日
11∶00
~
12∶00
综合面试(含口语测试):
2008年4月13日
2∶30开始
体检:
2008年4月14日
五、复试要求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英语听力测试及综合面试三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40%,英语听力测试成绩占10%,综合面试成绩占50%(包括英语口语10分)。复试成绩各部分或总分不及格(达不到分值的60%)者皆不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记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初试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的加权总分排名,以排名先后录取。
1.
专业笔试科目:卷面包含物理化学、化工原理、生物化学和微生物学四门考试试题,每门试题总分均为100分。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任选一门或选择多门试题作答,成绩以100分为限。如所答试题总分值超过100分,则按单个试题最高成绩组合计算分数。
参考书目:《物理化学》(第三版),天津大学编,人民教育出版社。
《化工原理》,天津大学化工原理教研室,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
《生物化学》(第三版),王镜岩、朱圣庚、徐长法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
《微生物学》(第二版),周德庆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
面试的考察重点是: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表达能力;发展潜力;回答问题的灵活性;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政治思想表现等。面试的赋分标准为专业基础知识水平考察(40分)、表达能力(30分)、科研发展潜力(20分)、人文素养、思想表现(10分)。
3.
综合面试方式:首先,学生做自我介绍,然后,各专业复试小组根据所列出的面试提纲提问,全面了解考生情况。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20分钟,其中考生自我介绍(英语)3~5分钟。
4.
综合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100分制),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
广西工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系
200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