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同志在全县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会议上及讲话 本文关键词:核查,全县,工作会议上,城乡,低保
张柏同志在全县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会议上及讲话 本文简介:张柏同志在全县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2年5月18日)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全县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刚才,县审计局宣读了市审计局的审计移送处理书,通报了我县部分人员违规领取低保资金情况,县民政局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县监察局、
张柏同志在全县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会议上及讲话 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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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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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会议上的
讲
话
(2012年5月18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全县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刚才,县审计局宣读了市审计局的审计移送处理书,通报了我县部分人员违规领取低保资金情况,县民政局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民政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下一步我县如何规范低保管理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这次清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
城乡低保工作关系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应该说,现在城乡低保工作,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今天召开的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会议,主要基于三点考虑:
一是现实工作的迫切需要。今年,国家审计署对我县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中,发现了一些问题,违规领取低保资金60多万元,需要进行整改。实事求是地讲,低保工作中存在问题,既有能力建设和管理手段滞后的原因,也有管理人员思想麻痹、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容回避,也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因此,这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会议,既是对低保对象进行的一次清理整顿,又是对低保政策进行的一次调整完善,非常及时,也十分必要。
二是服务大局的迫切需要。当前,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作为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救助工作提供更加有效的支持。低保工作作为各级政府的民生实事,已经纳入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应该说,低保工作的创新发展正面临着一个历史机遇期。如何使低保工作更好地承担起新的历史使命,除了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外,更重要的是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提升管理水平,加大能力建设,创新管理服务。这也正是我们召开这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会议的目的。
三是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的硬任务。如果一些有车、多房、经商等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群众就会认为低保存在认定不公、优亲厚友、违规操作、甚至权钱交易的现象,攀比心理就会增强,对低保的意见就会很大。特别是国家审计署通过信息比对,发现我县的确存在低保对象死亡、拥有机动车辆、有离退休工资人员在享受低保待遇,严重影响了低保的公平、公正,影响了各级政府的公信力。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有效地推进“五个公开”,即:低保政策公开、低保标准公开、低保审批流程公开、家庭信息公开和举报电话公开,使低保的申请、审批完全处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处于民主评议和公开透明的状态,真正实现“阳光救助”,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切实把握低保清理核查的工作重点
各镇、各场圃每年对辖区内所有低保对象至少要开展一次彻底清查,不能走过场,一定要实实在在的开展低保核查。关于低保的清理核查,具体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切实摸清底数。各镇要通过清理核查,对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生活现状进行全面了解,符合条件的坚决纳入,不符合条件的必须清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只有把低保家庭底数搞清了,我们工作时心里才能有底。
二是完善低保制度。今年年初,以科学救助、规范管理、阳光操作为目标,县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金湖县城乡低保家庭收入评估实施办法》、《关于在全县开展低保家庭收入评估的通知》、《金湖县关于完善低保公示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对规范低保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各镇、各场圃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制定适合各镇、各场圃的实施细则或办法,通过清理核查,使低保政策和制度更加利民便民,更加科学规范。
三是创新管理模式。在低保动态管理方面,今年县民政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推行了以低保家庭收入评估为核心的低保听证制度,效果十分明显。据初步统计,涂沟镇、前锋镇通过低保听证,核减的低保人数较多,加起来减员超过千人。除低保听证外,县民政局还对低保公示提出了“三榜公示”的要求,希望各镇、各场圃在政策和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民政局反馈,便于县民政局对各项政策和制度进行修善。我相信通过上述措施,我县的城乡低保管理模式将更加适应创新发展的需要。
四是提高队伍素质。从事民政救助的人员必须熟悉低保政策,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才能不走样,才能向救助对象宣传好政策。因此,民政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民政业务学习,对低保政策要了如指掌。同时,县民政局要多组织业务培训,多学习友邻县区好的做法和经验,真正把我县的城乡低保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及时处理好核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在低保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这很正常,关键是如何处理解决这些问题。今年,国家审计署委托市审计局对我县的低保资金进行审计,发现了一些问题,到底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我想讲三点要求:
一要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各镇、各场圃要迅速成立由纪检、财政、民政、农经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调查组,对市审计部门审计中发现的低保对象死亡、拥有机动车辆以及有退休工资的家庭享受低保待遇的情况进行核实,调查材料须有两个以上调查人签字,并报县民政局存档。调查结束后,由镇、场圃撰写调查报告,镇、场圃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镇政府、场圃公章上报。
二要据实追缴违规发放资金。各镇、各场圃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市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要区别处理。低保对象确实死亡的,一律于次月(农村低保次季度)停发低保金,多领资金全部追回;低保对象死亡后,家庭其他成员享受的低保待遇没有突破规定补差标准的,其他家庭成员低保金可不予追缴;对低保对象死亡后,家庭已不符合低保标准,或现有家庭成员补差标准大于规定补差标准的,应予以追缴。低保家庭拥有机动车辆,且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取消低保待遇,并退回多领低保金;低保家庭拥有机动车辆,但确属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辆、车辆已报废未及时注销等情况,可依据实情保留低保待遇。
三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低保对象故意隐瞒家庭的真实情况,骗取低保金的,责成退回多领低保金,并给予批评教育,视其情况给予处罚;低保调查人员明知低保家庭人员死亡或拥有车辆等情况,未及时上报造成低保对象多领低保待遇的,除追缴多领的低保金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调查人员弄虚作假、捏造事实,调查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的,视其情节轻重作出纪律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各镇、各场圃要利用今年低保提标和年检机会,按照《金湖县城乡低保家庭收入评估实施办法》的要求,以低保家庭收入评估为抓手,以村(居)为单位,全面实行低保听证,对辖区内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发现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予以清退,违规领取的资金一律予以追缴,相关责任人违法违纪的,一律予以责任追究。请各镇、各场圃按照通知精神,迅速组织实施,调查结果在5月31日前上报县民政局,违规多领资金在6月15日前上缴县财政专户。
四、加强低保清理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这次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的清理核查是一项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情况比较复杂、群众关注程度很高的大事,必须认真筹划,慎密安排,严格程序,抓细抓实。通过清查,既要摸清搞准底数,把工作做实,又要确保稳定,不出问题。为此,各镇、各场圃务必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对清理核查工作的领导,各镇须成立“低保清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镇纪检、民政、财政、农经、统计等部门领导参与,具体指导所在镇低保清理核查工作。各镇分管民政工作的同志要切实加强对清理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镇纪委要加强对低保核查工作的监督,发现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介入调查处理,财政、农经等部门要配合民政做好清理核查工作。
二是把握相关政策。这次清理核查,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特定历史时期纳入低保的特殊对象,处理不好,容易造成集体上访,影响到社会稳定。各镇在清理核查时,要以稳定为前提,以制度衔接为基础,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依法依规,甄别不同情况,分类清理核查。
三是掌握好宽严尺度。低保核查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会遇到一些“阻力”,稳定是开展这项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前提。为此,一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始终将清查工作置于可以掌控的范围内,积极稳妥地推进。一要认真排查不稳定因素,防患于未然。要认真研究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每个工作步骤和环节,认真分析涉及到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排查出不稳定因素,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提前做好防范工作。二要防止“矫枉过正”。要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工作。既不能将清理核查简单化、极端化,盲目冒进,矫枉过正,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也不能畏首畏尾,应付了事。这次清理核查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流于形式会影响清理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三要加强舆论引导,认真做好群众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政策解读、热线互动、媒体专栏、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真正明白核查的目的和意义,主动支持清理核查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倾听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防止出现大规模的集体访和越级上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同志们,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事关社会和谐,事关民生改善。我想信在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全面完成好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为金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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