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乡镇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本文关键词:大同,暂行办法,绩效考核,乡镇,工作
大同区乡镇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本文简介:大同区乡镇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树立干事担当、竞争上游的导向,整体提升乡镇工作效率和水平,为全区发展发挥更大的支撑作用,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全区八个乡镇。第三条实施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量化对比
大同区乡镇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本文内容:
大同区乡镇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树立干事担当、竞争上游的导向,整体提升乡镇工作效率和水平,为全区发展发挥更大的支撑作用,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全区八个乡镇。
第三条
实施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量化对比、注重变化的原则。
第四条
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区委专职副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委组织部长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区委专职副书记牵头推进。领导小组下设31家牵头考核单位,负责各专项指标考核细则制定和评分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抽调人员,组建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绩效办),设在区人社局。
第二章
考核体系
第五条
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乡镇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其他工作”六大方面25项具体内容。
第六条
考核方式
考核总分设置1000分。其中,重点工作考核满分800分,占80%。由各牵头考核单位半年考核一次,有季节性、地域性因素的指标适时考核,年底进行总体评分。
会议考核满分200分,占总分权重的20%。召开会议,由区在职处级领导对乡镇工作业绩、班子建设、干部履职等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设加分项,对乡镇投放人力、物力、财力较大的工作或创新项目,可参考相应指标权重适当加分,由乡镇平常以信息形式报送区绩效办,信息需涵盖项目简介、佐证材料等内容,绩效办筛选整理后在福地大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年底根据网络阅读量选出排名靠前的创新项目,上报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具体加分分值。
第三章
结果运用
第七条
专项排名
各牵头考核单位先期进行评分,绩效办对评分进行汇总,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乡镇专项排名。
第八条
综合排名
由绩效办参照公式“重点工作累计分+会议评分平均值”,计算乡镇总得分,报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乡镇综合排名。
第九条
考核结果
作为“以奖代投”、奖金发放、干部调整使用和各项工作评比等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条
一票否决
对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党政主要领导严重违法违纪的,取消评选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各牵头考核单位要科学、客观地制定考核细则,准确划定分值权重,保持各乡镇分差在合理区间,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第十二条
各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和程序,对照重点工作抓好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绩效办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1、乡镇2018年度重点工作考核任务分解明细表;
2、乡镇工作会议考核评分表;
3、乡镇工作绩效考核综合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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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乡镇2018年度重点工作考核任务分解明细表
序号
考核项目
具体项目
具体内容
牵头考核单位
1
产业兴旺(160分)
延伸农业产业链
(60分)
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情况(30分)
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
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情况(30分)
提升农产品价值链(60分)
种植业结构调整情况(20分)
区农业局
畜牧业结构调整情况(20分)
区畜牧局
商业营销模式创新情况(10分)
区商务旅游服务中心
品牌化经营推行情况(10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农业综合服务(40分)
综合服务体系构建情况(10分)
区农业局
市场流通体系构建情况(10分)
区商务旅游服务中心
科技支撑体系构建情况(10分)
区农业局
利益联结体系构建情况(10分)
区经管站
2
生态宜居(140分)
建设绿色乡村(60分)
生态意识培育情况(10分)
区环保局
辖区水资源保护情况(10分)
区水务局
造林绿化与森林资源保护情况(10分)
区林业局
“三化”草原改良情况(10分)
区畜牧局
循环经济发展情况(10分)
区农业局
乡村旅游发展情况(10分)
区商务旅游服务中心
创造良好生活环境(40分)
农村路网建设和管护情况(10分)
区交通局
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情况(10分)
区城市管理局
“厕所革命”推进情况(20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40分)
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情况(20分)
区教育局
基层医疗服务建设情况(20分)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
乡风文明(80分)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30分)
社会公德提升情况(10分)
区委宣传部
职业道德提升情况(10分)
家庭美德提升情况(10分)
营造文明乡风(30分)
“乡贤”文化发展情况(10分)
农村诚信体系建设情况(10分)
“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10分)
加强公共文化建设(20分)
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5分)
区文体新局
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情况(5分)
乡村文体设施完善情况(5分)
农村文化业态丰富情况(5分)
4
治理有效(100分)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20分)
农村自治组织建设情况(10分)
区民政局
农村社区建设情况(10分)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20分)
农村普法宣传情况(5分)
区司法局
农村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情况(5分)
农村“三资”管理情况(10分)
区经管站
抓好平安乡村创建(60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15分)
区委政法委
综治工作开展情况(15分)
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情况(15分)
区安监局
信访工作开展情况(15分)
区信访局
5
生活富裕(120分)
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30分)
农田基础设施完善情况(15分)
区水务局
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情况(15分)
区经管站
扩大农民工资性收入(30分)
农民创业和就业技能培训情况(15分)
区农业局
新增创业就业农民人数(15分)
区人社局
激活农民财产性收入(30分)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情况(15分)
区经管站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情况(15分)
脱贫攻坚(30分)
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10分)
区扶贫办
贫困户危房改造和扶贫房建设情况(10分)
脱贫攻坚成效、可持续性脱贫项目建设、兜底政策落实情况(10分)
6
其他工作(200分)
基层组织建设(50分)
党建责任落实情况(10分)
区委组织部
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情况(10分)
基层骨干教育培训力度(10分)
实践载体和党建项目化管理实施情况(10分)
村级党组织建设情况(5分)
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5分分)
党风廉政建设(50分)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20分)
区纪委
解决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情况(10分)
管党治党制度建设情况(20分)
人大工作(10分)
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人大主席团作用发挥情况(10分)
区人大办
政协工作(10分)
支持政协组织开展工作情况(10分)
区政协办
群团工作(10分)
工会工作开展及作用发挥情况(3分)
区总工会
共青团工作开展及作用发挥情况(3.5分)
团区委
妇联工作开展及作用发挥情况(3.5分)
区妇联
武装工作(20分)
党管武装、征兵及民兵整组训练工作(20分)
区人武部
自身建设(50分)
班子落实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情况(10分)
区委组织部
班子成员担责领责情况、干事创业状态、执行落实重点工作情况(10分)
乡(镇)村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培训、监督情况(10分)
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10分)
工作期间在岗、日常行为等纪律执行和规范化建设情况(10分)
注:有些重点工作随上级政策要求和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附件2:
乡镇工作会议考核评分表
考评时间:*年*月*日
考核项目
具体内容
大同镇
高台
子镇
林源镇
太阳
升镇
祝三乡
八井
子乡
老山
头乡
双榆
树乡
工作业绩情况(100分)
在农业、工业、三产、社会事业、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实质性变化。
班子建设情况(60分)
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发挥上,以及班子成员担事干事成事等方面,体现的整体水平和真实效果。
干部履职情况(40分)
干部在工作纪律、精神状态、责任落实、能力提升等方面,完成的岗位实绩和现实表现。
合
计
附件3:
乡镇工作绩效考核综合汇总表
指标
乡镇
重点工作
累计分
会议评分
平均值
公众评分
平均值
总得分
排
名
大同镇
高台子镇
林源镇
太阳升镇
祝三乡
八井子乡
老山头乡
双榆树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