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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改革实施办法 本文简介:新疆天玉种业车辆管理改革及交通补助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为提高工作效率,合理降低运营管理成本,参考其他企业车改经验,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有具体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公司车辆管理改革及交通补助的原则是定岗定标准,车改后,总公司及各分公司公务用车仅保留大客车、皮卡、厢式货车
公司车辆改革实施办法 本文内容:
新疆天玉种业车辆管理改革及交通补助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工作效率,合理降低运营管理成本,参考其他企业车改经验,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有具体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公司车辆管理改革及交通补助的原则是定岗定标准,车改后,总公司及各分公司公务用车仅保留大客车、皮卡、厢式货车、面包车等,公务用车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
方案一、高管车改补助方案
高管车改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公司已配车的高管;二是未配车的高管,未配车的高管公司原则上不再单独配车,鼓励高管自购车辆,公司给予一定标准的补助,同时根据车辆使用情况按年度核算各项费用。
公司高管车改革补助标准(表1)
岗位
档级
自购车辆一次性购车补贴比例
费用补贴标准
备注
燃油费/月(含过路费)
保险费
保养费
副总级
Ⅰ
50%
2500
实报实销
公司只承担更换机油,空滤、机滤费用。
根据上一年度行驶里程折算
Ⅱ
50%
2000
实报实销
1、享受一次性购车补贴的高管人员与公司至少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5年任职期满,车辆归个人所有(注:一次性车补每人仅享受一次)。
2、高管自购车辆公司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未达到按照实际比例补贴,超过公司补贴标准由购车人自行承担。
3、高管人员在岗时享受车改待遇,协议期内高管人员辞职的,从变动的次月起停止补贴,按照一次性购车补贴÷协议服务年限×未满协议年限退补。
4、高管人员交通费用补贴中燃油费(含过路费)按补助标准限额包干,超支自负,盈余自得。车辆违章罚款、装饰、洗车等日常维护费用由本人负责,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造成损失的,与公司无关,由当事人承担损失责任。
5、费用报销规定:油料补助由公司财务部按月核发(具体办法由财务部另行制定);车辆购置补贴在购车前填写申请表,经董事长批准后予以购买;车辆保险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购买;车辆保养前需到公司行政办备案。因个人原因工作任务完成不好者,公司视情况可部分或全额扣除燃油费用补贴。
方案二、中层管理技术人员及其他职工交通补助方案
公司中层管理技术人员根据工作岗位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后按相应档级标准给予交通补助。对于使用自购车辆的中层管理技术人员给予油料补贴。对于在工作中使用公务车辆的中层管理技术人员按相应档级给予岗位补贴。
公司中层管理技术人员及其他职工交通补助标准(表2)
岗位
档级
补贴标准(元/月)(使用自有车)
补贴标准(元/月)(使用公务车)
备注
基本补贴
油料补贴
基本补贴
岗位补贴
中层管理技术人员
Ⅰ
120
800
120
200
建议:公司销售部、加工厂、良繁部负责人可享受相应Ⅰ级标准;
其他中层正职可享受相应Ⅱ级标准,中层副职及特殊工作岗位者可享受相应Ⅲ级标准
Ⅱ
120
600
120
Ⅲ
120
300
120
100
一般干部
Ⅰ
120
1、享受交通油料补贴或岗位补贴的中层管理技术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且须具有实际职务(注:所任职岗位在试用期内不享受交通油料补贴或岗位补贴)。
2、凡享受交通油料补贴的中层管理技术人员的车辆必须为本人所有,工作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再使用公司其他公务车辆。
3、因个人原因工作任务完成不好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公司视情况可部分或全额扣除交通油料补贴或岗位补贴。
4、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的一般员工均可享受120元/月的基本交通补贴。
5、其他规定:车辆改革后,所有人员不再享有公车接送上下班待遇,公务车辆下班后统一停放在公司院内,公司平时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交通补助。
6、车辆实行改革后,所有燃油、过路费不得报销。
7、凡享受车辆油料补助的中高层管理技术人员,当公司公务活动需要用车时,车改人不得拒绝,否则公司可扣除交通补助费用。
8、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新疆天玉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行政部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