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特色产业扶贫三年行动方案 本文关键词:扶贫,特色产业,方案,XX
XX市特色产业扶贫三年行动方案 本文简介:XX市特色产业扶贫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好《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XX〔XX〕XX号),扎实推进全市特色产业扶贫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一、总体要求(一)指
XX市特色产业扶贫三年行动方案 本文内容:
XX市特色产业扶贫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好《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XX〔XX〕XX号),扎实推进全市特色产业扶贫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产业扶贫的决策部署,围绕打造“大产业”、培育“新主体”、建设“新平台”的总体部署,坚持统筹产业、统筹规划、统筹任务、统筹资金、统筹力量“五个统筹”的基本路径,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培育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提升、政策落地见效上深度发力,精准到人、统筹到区域,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能人覆盖带动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四带动全覆盖”行动,实现扶贫资源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有效对接,推动优势要素的合理配置。聚焦特色产业扶贫中存在的散种散养、产业单一、“一送了之”等突出问题,加大对贫困乡镇(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的项目实施、龙头培育、品牌打造、产销对接、机制创新、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快构建完善贫困乡镇(贫困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提高脱贫产业组织化程度,完善减贫带贫机制,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增强打好特色产业扶贫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加快推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稳定脱贫。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精准施策。聚焦贫困乡镇(贫困村),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坚持因人因户施策,通过群众自选适宜产业、政府倡导优势产业、企业带动扶贫产业等方式,科学设计和实施帮扶项目,确保特色产业扶贫落实到户到人,做到产业选择精准、项目实施精准、政策扶持精准、受益对象精准。
2.坚持因地制宜。立足贫困乡镇(贫困村)资源禀赋,综合考虑当地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环境容量、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和特色产业覆盖面等因素,结合贫困户经营能力和脱贫需求,积极发展比较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
3.坚持市场导向。适应多样化、优质化、品牌化市场需求,推动贫困乡镇(贫困村)发展优质、安全、生态、健康农产品,提高产业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巩固传统优势产业、培育新兴特色产业,避免产业同质化,避免不顾实际、机械模仿,引进水土不服的产业,坚决杜绝突破环境容量发展特色产业。
4.坚持农民自愿。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政府支持的方式,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行“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科研机构+合作社+农户”的多元股份合作模式,推动土地、资金、技术、农宅和集体股权合作等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使贫困户参与、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确保产业发展、贫困户脱贫同步推进。
5.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用好用活绿色生态牌,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积极在贫困乡镇(贫困村)推广生态循环种养模式,确保贫困乡镇、贫困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并进。
二、目标任务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XX个贫困乡镇XXX个贫困村建立起稳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特色产业对贫困乡镇(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实现全覆盖,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1项以上产业增收项目,有培训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掌握1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贫困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培育发展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带动增收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的农户覆盖带动率达到90%,每个贫困户至少与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生产经营合作关系和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使贫困户“有业可从、有企可带、有股可入、有利可获”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发展特色产业脱贫,为巩固提升全市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强有力支撑。
(四)阶段目标
2018年目标:全面支持贫困乡镇(贫困村)选准产业,夯实产业发展的基础,特色产业对贫困乡镇(贫困村)覆盖率达到100%,对贫困户覆盖率达到80%以上,每个贫困村都要形成一个主导产品。加大有贫困乡镇(贫困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创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政策引导,全面启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工作,力争2018年底,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覆盖带动率达到70%以上,带动全市3181户贫困户10136贫困人口通过发展特色产业脱贫。
2019年目标:支持已摘帽的贫困乡镇(贫困村)巩固产业发展成果,确保后续产业发展能带动农户长期稳定增收,提升农业产业扶贫效果的可持续性。集中力量支持贫困乡镇(贫困村)产业发展,产业对贫困乡镇(贫困村)覆盖率达到90%,对贫困户覆盖率达到90%以上。继续实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覆盖建档立卡户工作,力争到2019年底,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覆盖带动率达到90%以上。
2020年目标:支持已摘帽的乡镇和行政村巩固产业发展成果,力争到2020年末,产业对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带动基本达到全覆盖,每个贫困户至少与1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经营合作关系,全市所有贫困乡镇(贫困村)需要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脱贫的贫困户持续增收。
三、主要工作
(五)开展扶贫产业和项目精选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战略部署,结合“一县一业”总体布局,综合考虑贫困乡镇(贫困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等因素,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有贫困乡镇(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林产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乡村旅游业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合选定产业的发展现状、加工能力和市场前景,科学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从生产良种化、管理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品牌化、发展绿色化等多个层次科学设计好产业扶贫项目,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补助标准,具体建设内容和绩效指标等,确保产业选择精准、项目设计精准、带动主体精准、扶贫措施精准。实施县区“一县一业”、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支持引导贫困乡镇明确主导产业、贫困村明确主导产品,实现特色产业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全覆盖。
(六)开展产业提升行动。引导支持贫困乡镇(贫困村)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产出能力。针对贫困乡镇(贫困村)推广运用适宜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的农机具,加快提高贫困地区农机化水平。引导支持贫困乡镇(贫困村)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生态养殖装备水平。引导支持贫困乡镇(贫困村)发展农业清洁生产,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态种养循环农业发展,发展绿色生态休闲农业,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引导支持水资源匮乏的山区、半山区推广地膜覆盖、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农业技术。积极发展稻(荷)田养鱼,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发展生态净水渔业。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支持贫困乡镇(贫困村)对传统加工业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改造。在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扶持建设加工基地和园区,引导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和产业园区集中,推动形成一批规模大、效益高、品牌响的特色农产品加工集群,形成加工引导生产、加工促进消费的格局。
(七)开展“十大”帮扶模式推广行动。推广政策驱动模式,实行“政策+资源”带贫困户,通过政策手段撬动土地、资金、人才和技术等要素投入到农业产业发展。推广龙头带动模式,实行“企业+市场”带贫困户,依托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物流业,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拓展特色产品市场。推广挂靠帮带动模式,实行“挂靠帮带+保底分红”带贫困户,将贫困户享受的贷款和扶持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到新型经营主体,实行年终保底分红。推广农旅结合模式,实施乡村旅游开发,带动贫困户融入旅游产业链,发展休闲农业和农家乐。推广能人带动模式,实行“能人+托管带养”带贫困户,发挥能人掌握技术和市场的优势,采取托管代养等方式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推广租赁返聘模式,实行“土地租赁+返聘务工”带贫困户,鼓励龙头企业到贫困乡镇(贫困村)流转贫困户土地建立生产基地,推动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推广集体反哺模式,实行“集体经济+共建共管”带贫困户,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吸收贫困户到集体公益岗位就业。推广抱团经营模式,实行“捆绑抱团+合作经营”带贫困户,以贫困户为主要力量组建合作组织,发展专业化生产,实现规模效益。推广培训造血模式,实行“培训+农业产业”带贫困户,将先进生产技术和方式精准培训到贫困户,提升生产技能。推广农村电商扶贫模式,实行“互联网+产业链”带贫困户,突破贫困乡镇(贫困村)农产品销售渠道瓶颈。鼓励通过物流补贴、减免费用、全免费用等方式,在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开展集中收购、集中配送。
(八)开展“四个一批”示范带动行动。根据各县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群众意愿,聚焦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建设一批产业扶贫示范村。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筛选培育一批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实施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建设特色农产品贮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均衡上市、减损增效。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带动贫困村特色农产品的全产业链开发,延长产业链条。支持龙头企业在贫困村设立扶贫车间。围绕特色农业种植、养殖、营销、加工等路径,新培育和规范提升一批扶贫产业合作社。开展农民合作社提升行动,鼓励合作社积极吸纳贫困户入社,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收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合作社协同农业社会化服务站、专业技术协会、涉农企业等为贫困户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坚持分类指导、重点培养、典型示范,培育一批发展产业、率先致富、带动群众增收的农村致富带头人。精准培育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带动一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
(九)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行动。鼓励贫困地区结合实际,整合各类资金,以产业发展为载体,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启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工作,制定出台加快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生产合作、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培养发展“种、育、播、耕、防、收、烘、储、加、销”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订单式、托管式”经营服务。把带动贫困村、贫困户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项目资金、用地保障、融资保险、示范评定等政策支持的必要条件。建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增收的挂钩奖补激励机制,可按照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户数对企业、合作社给予贷款贴息,引导在有条件的贫困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贫困户以土地入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集中土地超过500亩,入股贫困户超过30户以上的合作社,可按照入股贫困户数量给予合作社一定金额的补助,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村集体,壮大集体经济。
(十)强化园区发展带动。将产业扶贫与现代农业发展结合起来,支持贫困乡镇(贫困村)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园、科技园、创业园和田园综合体。发挥园区的聚集效应,通过政策引导,吸引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及贫困户入园创业。创新园区建设管理机制,通过组织贫困户到园区务工、以订单农业方式反租业主流转土地发展生产等方式,增加务工收入和经营收入。落实进园业主的带动责任,建立有效的帮扶机制,对带动贫困户效果好的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十一)开展招商引资行动。加大贫困地区的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与贫困乡镇(贫困村)产业融合度高的企业。实施产销对接工程,每年开展2次农产品展销活动,支持采取会展和专场推介等形式宣传展示地方特色农产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贫困乡镇(贫困村)建立生产基地、就地加工转化,提供市场、信息、物流和品牌打造服务,建立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与贫困乡镇(贫困村)挂钩帮扶机制。加快技术、人才、资本等资源配置的优化,推动建立企业和贫困户联动发展的机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
(十二)开展市场品牌建设行动。支持贫困乡镇(贫困村)参加“云南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申报认定活动,推动贫困乡镇(贫困村)建立农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让“土特产”变成“抢手货”。指导支持贫困乡镇(贫困村)进行“三品一标”产品认证登记和管理,积极打造贫困乡镇(贫困村)区域公用品牌。瞄准重点市场,借力国内外重要展会、博览会等平台开展营销,拉近贫困乡镇(贫困村)优质农产品与消费者间的距离。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开展农业电子商务技能培训,推动贫困乡镇(贫困村)加强与电商平台企业和物流企业合作开展电子商务。完善县区、乡镇、村3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力争到2020年底,所有贫困乡镇(贫困村)的特色优质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基本畅通,贫困人口利用电商创业就业能力大幅提升。
(十三)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行动。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要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潜能,创新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方式,力争2019年10月前完成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推进开展“资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收益有分红”试点工作,选择要素齐备、诚信程度高、管理水平高、经济实力强、经营效益好、适合资源资产股份化投入的“三变”承接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收益分配改革、水电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入股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改革,激活贫困户自有资产资源,探索建立贫困人口通过各种股权设立,参与股权分红的资产收益扶贫长效机制。用于资产收益扶贫的财政投入所形成的资产,收益权要优先分配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集体资产收益向贫困户倾斜的动态分配机制,实现贫困户资产性收入较大幅度增长。
(十四)开展专家“一对一”帮扶行动。充分发挥9个产业技术体系的作用,结合各地实际,建立产业扶贫专家库,全面梳理本地农业科技支撑需求,动员组织各级各类农业科技人员,围绕贫困户创业、带动贫困户致富的合作组织和企业技术需求,开展“一对一”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组织相关专家深入一线,依托专家自身专业优势和特长,协助贫困乡镇(贫困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贫困乡镇(贫困村)产业发展,指导帮助项目实施主体规范项目实施、严格资金使用、按时推进项目,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期建成并发挥作用。根据贫困乡镇(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技术需求清单,鼓励学科专家常驻贫困村从事农技推广、现场开展技术服务,助力培育一批见效快、辐射带动能力强,加快贫困乡镇(贫困村)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支持、协调涉农科研院所到贫困乡镇(贫困村)建设研究基地,鼓励学科专家常驻贫困村从事农技推广、现场开展技术服务。
(十五)开展先进农业技术输入行动。结合贫困乡镇(贫困村)发展特色优势扶贫产业的工作实际,选择有一定工作基础、当地有迫切需求、特色产业发展潜力较大的贫困乡镇(贫困村),开展先进农业技术输入行动。引导贫困乡镇(贫困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从新毕业大学生、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中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按照“强强联手、互相推进”的原则,积极整合市、县区及乡镇各级农业行政、科研、教学、推广和企业资源,集成应用现代育种、水肥、耕作、种植、管理和信息化等新技术,加快对引进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消化吸收,探索发现适宜当地特色发展需要的新品种、新技术,加快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以引入农业龙头企业和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契机,加大贫困乡镇(贫困村)农业转型升级力度、运用区域性、标准化的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打造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基地。引导贫困乡镇(贫困村)根据目标市场要求,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技术发展体系。
(十六)开展产业扶贫实用人才队伍培训行动。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扶持各类“田秀才”“土专家”,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鼓励外出务工、经商的能人返乡创业或担任村干部,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以能人创业的示范效应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增收。以有一定知识文化基础的贫困户为重点对象,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农业技能培训,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获得涉农岗位推荐就业和持续性的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实现农业生产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加快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力争实现每个贫困村至少有2人以上科技带头人或农村经纪人。
(十七)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探索建立贫困乡镇(贫困村)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为收益,力争将一批有一定基础条件的贫困乡镇(贫困村)建设成为科技成果转化试点乡镇、试点村,通过试点科技成果入股农村新型主体、科研人员或科研机构成为股东、设置农业科技成果扶贫专利申请绿色通道、完善税收激励、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相关科技培训等方式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到2020年,扶持贫困乡镇(贫困村)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建设1—2个农业科技水平较高的科技示范乡镇(村),培育一批种养水平较高,有接受现代信息化服务能力和意愿的科技示范主体。在贫困乡镇(贫困村)试点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股权分红、专利授权、购买技术服务等方式,建立与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利益联结机制。对长期扎根基层的农业科技人才的在使用、服务、评价、考核等方面给予制度倾斜,建设一支充满活力的农业科技队伍。
(十八)开展贫困地区绿色发展行动。支持贫困乡镇(贫困村)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生态养殖装备水平。开展贫困乡镇(贫困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控行动,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其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进生态种养循环农业发展,发展绿色生态休闲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优先组织符合条件的贫困乡镇(贫困村)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大贫困乡镇(贫困村)新一轮退耕还草力度,将新增退耕还草任务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倾斜。积极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发展生态净水渔业。
四、保障措施
(十九)完善投入机制。全面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产业投入的刚性要求,切实加大对贫困乡镇(贫困村)农业产业扶贫的投入力度。规范扶贫资金整合和管理工作,每年各县区用于特色产业扶贫的资金额不得低于本县区扶贫资金总额的30%。针对变相发钱发物问题,整合产业扶贫资金,折股量化入企入社,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强化资金监管,让贫困户获得稳定的保底收益(分红)。将扶贫项目资金重点向带动贫困户多的经营主体倾斜,形成“带动贫困户多、经营主体受益多”的导向,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因地制宜制定政策,充分调动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产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带头人等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增收。
(二十)加强金融支持。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融资担保、财政贴息、设立基金、建立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针对贫困乡镇(贫困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机制。引导贫困乡镇(贫困村)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倾斜扶持力度。合理运用扶贫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优先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倾斜信贷资源,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着力满足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特色产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等的金融需求。配合金融部门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扩大农村抵押物范围,支持贫困乡镇(贫困村)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为贫困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保险保障。
(二十一)开展产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全市产业扶贫各项举措落地见效,确保全市产业扶贫工作务实、过程扎实、成果真实,全市农业系统要制定农业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系统排查、从严治理当前影响行业扶贫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各农业扶贫领域存在的贯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查改作风建设薄弱环节,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产业扶贫、精准脱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