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XX土地变更调查合同 本文关键词:变更,土地,合同,年度,调查
2016年度XX土地变更调查合同 本文简介:合同编号:2016—2016年度合同项目发包单位:项承揽担单位:年月日项目发包单位(甲方):项承揽担单位(乙方):合同编号:2016-;签定时间:2016年11月21日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乙级;签定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2016年度XX土地变更调查合同 本文内容:
合同编号:
2016—
2016年度合同
项目发包单位:
项承揽担单位:
年月日
项目发包单位(甲方):
项承揽担单位(乙方):
合同编号:2016
-
;签定时间:2016年11月21日
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乙级;签定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范围:
2016年度变更调查范围为XX市XX区行政辖区范围内2016年度国家下发监测图斑。
第二条
土地变更调查内容: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序号
标
准
名
称
标准代号
标准
等级
1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1014-2007
部级
2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部级
3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07
国家
4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TD/T
1016-2007
部级
5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
国土调查办发[2007]54号
部级
6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
国土资发[2001]359号
部级
7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籍]字第26号
部级
8
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汇交办法
部级
9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规定
部级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2260-1999
国家
1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数字高程模型
CH/T
1008-2001
国家
1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
GB/T
13989-1992
国家
13
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
GB
15968-1995
国家
14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CJJ73-1997
部级
15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
16
城市测量规范
CJJ-1999
部级
17
XX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18
XX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补充规定
19
XX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其他技术要求:XX国土厅的其他要求。
第四条
合同经费
1、取费依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
2、困难类别按Ⅱ计算。
3、经双方协商,本次变更调查工作包干总经费为:¥
元(大写:壹拾柒万陆仟元整)。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协助乙方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3、甲方技术人员应全力配合乙方在变更调查工作中相关业务及技术协调工作。
4、甲方保证变更调查经费按时到位,以保证土地调查的顺利进行。
5、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部门,对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全面自检,县级自检合格后,及时上交验收。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5日内组织专业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2、乙方应当根据要求确保变更调查如期完成。
3、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底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5、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成果数据库应用方面的培训。
第七条
变更调查完成工期
土地变更调查全部成果应于前交甲方。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变更调查完工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自检,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10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成的变更调查项目进行自检,并出据变更调查成果自检报告,向上级变更调查管理单位(部门)提出预检申请。
对乙方所提供的变更调查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变更调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成果和资料的保密与使用:
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原始资料、中间及最终成果归甲方所有。
2、乙方应对从事项目所获得的资料及成果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发表或向第三方披露提供,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3、
乙方不得复制、丢失或涂改甲方的原始资料和电子数据。
4、
乙方在变更调查成果通过省级验收后,调查成果和原始资料一并交还甲方。
5、变更调查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甲方所有。
第十条
经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变更调查完工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结清全部变更调查经费。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预付经费。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实际工作量支付变更调查经费,并按变更调查经费的10
%向乙方尝付违约金。
2、乙方进场后,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应支付给乙方停工费0.5万元(或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变更调查经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变更调查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的,应向甲方按合同预算费用的20%赔偿违约金,如乙方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除赔偿甲方合同预算费用的20%外;还要退还甲方预付的全部费用,并按当时银行贷款利息支付利息。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变更调查经费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变更调查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经费总额的1‰计算。因天气、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影响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变更调查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调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变更调查成果质量不符合验收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返工周期为
15天,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调查成果。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变更调查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者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变更调查经费总额的100
%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调查任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经费总额30%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调查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变更调查成果交接完毕和经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以下空白)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承揽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Mail:
E--Mail: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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