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社团规章制度
跆拳道协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发展规划
管理制度
第一条社团成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大学在校学生。
第二条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1.本社团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
2.对跆拳道有一定的兴趣爱好。
3.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服从本协会会长以及副会长的领导,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体服从集体的原则。
4.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副会长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勤记录。
5.活动策划是时必须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6.社团成员如有特殊的情况来不了时必须提前向副会长请假。
7.协会成员迟到5次以上,请假8次以上,旷课3次以上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条申请成为社团成员所具备以下条件
1.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有正式学籍的本学院在校学生。
2.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对社团工作有兴趣并有志在社团工作中增长见识,锻炼自我。
3.遵守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具备团结协作的精神。
4.入会方式 主要采取每学期初招新的方式纳会员。另外个人也可自荐或由所在团体单位推荐入会,入会后试用一个月,符合条件者则可以注册成员并建立档案。
第四条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通过符合本协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审议本协会的重大事务。
3.自愿参加社团活动。
4.获得参加社团活动的优先权后,享有优先参加学习、培训的权利。
5.对社团工作走监督权、批评权个建议权。
6.积极维护社团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7.请求社团帮助解决在社团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8.加入自愿,退出自由。
第五条各负责人的职责
指导老师
1.负责管理协会的整体发展。
2.管理会长、副会长以及管理员。
会长
1.对协会进行整体规划,协助馆长确定本社团的活动计划;与校团委保持联系,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协调协会与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
2.会长组织协会例会,对重大的活动进行讨论表决。
3.有权开除协会成员,并经过协会理事同意后执行。
4.配合指导老师进行一些教学活动。
副会长
1.协助会长做好本协会工作以及活动计划等。
2.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代替会长参加各项会议,并向社团联合会定期做报告工作情况。
3.负责考勤且记录每次活动内容。
4.认真了解各成员情况并帮助解决各成员问题。
管理员(各部负责人)
1.协助会长、副会长搞好协会中所有问题。
2.认真管理协会各成员。
后期发展规划(主要按社团成立策划书执行,以下为重点说明)
第一条协会将自主筹款来发展协会并且购买协会所用设备。
第二条如有可能,协会将在学院各大型活动中申请节目。
第三条协会自觉遵守学院领导的管理。
第四条协会在未来长期发展中会定期向团委或系部领导汇报工作。
第五条协会会与校外跆拳道协会以及各馆长、会长共同合作。
2016年11月
篇二:跆拳道协会内部的规章制度
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凡自愿加入本社团组织且道德品质良好的所有人士,经登
记后均可成为本社团成员。
第二条:社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积极培养自己的良好的道德品质,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强烈
的责任感意识。
<二>: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处理好社员关系。
<三>:在生活中热心帮助他人,自觉维护社会形象、不得以吵架
为目的练习跆拳道。
第三条:
<一>:会员有权利参加会长、支书、副会长、部长、副部长以及
负责人和干事的选举和被选举。参加被选举时应向选拔组织提交申请,并最终在社团会议通过后才能生效。 <二>:社员有权对社团工作和建设提建议,对不满之处通过正确
途径提交抗议。
<三>:社员有自愿退出社团的权利。
第二章:社团制度
第一条:本社团制度适用所有社员,不分职务、级别。
第二条:社团实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社团会长、部长及副社长、副部长负责人、干事,任职周
期为一年。
第四条:对不执行社团的决议,不积极参加社团的活动和做有损社
团形象等直接或间接对社团的近期或长远构成损害的社
员,应按照社团管理办法来执行。
第五条:协会成员、副部长、负责人和干事以及普通社员的选拔、
奖励和处分,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在社团会议上通报。
第六条:所有社员有权参加各种社团会议,主动调查了解各部门的
工作情况。
第三章:会长、支书、各部长的职责
一:领导、组织、协调社团内外各项大型活动。
二:听取、审查、表决活动方案。
三:讨论决定社团内外重大方案。
四:修改、制定社团章程和制度。
五:负责组织选举活动。
六:接受会员和非会员的建议和投诉并且作出回复。
七:会员拥有并行使下列职权:
(1) 选举、更换社团主要负责人及社团会长提名或社团成员联
名推荐的各部负责人。
(2) 决定社团合并重组等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社团机构
一:社团设置以下机构部门,并且其负责人组成社团的执行机构:
会长(一名)、支书(一名)、副会长(两名)、宣传策划部、外联部、活企部、国术部、办公室、会员部。正副会长和支书及各部(处)负责人组成协会的执行机构,领导开展社团日常工作,并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执行机构职权
(1) 执行协会决议。
(2) 报告总结工作计划和物资收发、处理状况。
(3)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4) 批准会员的加入与退出,并向热心同学发出加入社团之邀
请,
(5) 召开执行机构例会,每月至少两次。
三:各个部门具体职能
团支部:负责活动的策划、总结,与内部联合会以及其他协会
和其他学校协会的联系。
宣传策划部: 分为对内宣传和对外宣传两个部分,对外宣传包括
画宣传板和宣传单等工作,对内宣传包括活动照
相摄像和视频的存档工作,以及辅助团支部进行
活动的策划。
外联部:活动时负责赞助方面的事宜,没有需要赞助的情况下
配合团支部从事联系社团联合会以及其他社团的
联系。
活企部:主要进行对自己跆拳道方面的训练,表演时是上场的
第一选择。
国术部:主要进行对自己武术,双节棍方面的训练,和活企部
同为上场的第一选择。
办公室:负责通知会员最新消息以及协助会长下达任务,以及 会员部:负责每次开会以及训练会员的签到,以及表演时辅助提醒其他会员当日是否过生日并送上祝福。
表演人员和工作人员处理好音乐和灯光的问题。
篇三:跆拳道社团申请 机构设置
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简道跆拳
道社机构设置
指导老师:栾庆伟
社长:何存昕
副社长: 吴远荣
办公室主任:朱荧洁 副主任:杨博锋
宣传部长: 周潞瑶副部长:俞怡
组织部长:邬娇丽副部长:何时珍
财务部长: 余妙艳 副部长:袁益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