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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什么意思

篇一: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方面的法律规定

在社会上引起较大争议的“包二奶”问题,今后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加以遏制。婚姻法在第四条中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在法律责任一章,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修改后的婚姻法在离婚一章中明确规定,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修改后的婚姻法还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篇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 ) A.有配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三:浅议事实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与认定

浅议事实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与认定

摘要:为保障婚姻家庭法的贯彻实施,实现社会主义婚姻家庭法一夫一妻的立法理念和价值取向,我国婚姻法明确作出了禁止重婚和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禁止性规定。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事实重婚远远多于法律重婚,并且事实重婚在表现形式上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具有许多的相同之处,他们两者的唯一区别是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化,把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作为区分事实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唯一区别已不能更好的保护受害人一方的权益以及满足司法审判实践的需要。我们需要完善在这两者的认定上的一些标准。

关键词:事实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

为保障婚姻家庭法的贯彻实施,实现社会主义婚姻家庭法一夫一妻的立法理念和价值取向,我国婚姻法明确作出了禁止重婚和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禁止性规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事实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较难区分,不仅涉及到罪与非罪的区分,还涉及到有法律对合法婚姻和婚姻关系另一方当事人的保护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事实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作出更为明确可行的认定和区分,来更好的保护合法婚姻和婚姻关系另一方当事人以及更好的维护社会的稳定。

一、事实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即一人已有了一个合法的婚姻关系后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重婚包括法律重婚与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由于事实婚姻没有履行法定的结婚手续,因而无法从法定的公示方法上认定其是否构成重婚,那么只有寻找客观的、外在的、事实上的依据,以区别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人民法院于1979年下发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就将“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作为构成事实婚姻的必要条件。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也将其作为事实婚姻的成立要件:首先,存在着同居生活的事实。至于时间的长短在所不问,它只是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有婚意的一个外在标准。其次,这种同居生活的事实应该是公开的,而不是隐蔽的。再次,是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即以夫妻相待,在大众面前以夫妻相称,而且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1、有配偶者;2、不以夫妻名义;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一禁止性规定是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有上升的态势,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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