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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度乡镇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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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度乡镇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XX年度乡镇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由聘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范本,欢迎阅读。20xx年,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XX年度乡镇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XX年度乡镇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由聘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范本,欢迎阅读。

20xx年,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已全面有序铺开。宜章县被省扶贫办定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县,经争取,我镇香花、高枧两个村纳入试点村。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根据县扶贫办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建立和完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杨梅山镇实际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制度完善、方法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简便、运行有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镇贫困人口温饱,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扶贫开发对象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客观的识别两种对象,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镇民政办组织,驻镇相关单位配合、村落实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原则。坚持与新农合、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组织领导

成立杨梅山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熙任组长,镇长欧强彬、人大主席黄志军任副组长,刘明发、刘齐标、王利生、谷长勇、廖平方、邓红洲、谢国招、利勇方等同志为成员。为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纳入试点村目标管理。确定试点的两个村要由村民大会推举建立9一15人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两种政策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按照各自的识别标准初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并张榜公布,确保识别对象公开、公平、公正。

领导小组将定期对两个村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试点村应安排适量的工作经费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阳光透明

1、加强宣传发动,增加群众的知情权,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

2、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资金跑、漏现象。

3、保证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细化操作标准,确保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1、扶贫对象评选原则。

(1)五优先原则:①无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的农村人口优先;②因大病或特发事件导致家庭负债巨大且短期内难以恢复正常生活水平的农村人口优先;③见义勇为付出巨大经济和健康的农村人口优先;④长期从事基层工作现已离任且家庭困难的基层干部优先;⑤纯两女困难户优先。

(2)七不评原则:①打牌赌博、违法乱纪的家庭不评;②好逸恶劳、长期打骂闹事的家庭不评;③无理干涉、阻挠公益事业建设和当地经济发展刁歪霸道的家庭不评;④全户多年外出、家庭基本情况不明的家庭不评;⑤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在职人员的家庭不评;⑥从XX年元月1日以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不评;⑦子女条件较好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家庭不评。

2、扶贫对象的识别和分类标准

(1)扶贫对象的识别标准。扶贫对象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196元)、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包括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扶贫对象的识别程序。扶贫对象严格按照“扶贫对象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批”的程序进行识别,识别结果张榜公示有效后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薄、县有档”。

3、扶贫对象的帮扶措施。根据识别出来的扶贫对象实际情况,按照以户为单位、扶贫资金封顶、一定三年的原则,落实帮扶措施。扶贫资金标准为400元/年/人,不发放现金,打卡到户,重点用于扶持以下项目。

(1)入股产业开发。对本人从事或土地参与(出让或入股)由镇龙头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在本镇组织实施具有一定规模特色农业产业开发活动的,扶贫对象可以申请相应扶贫资金额度入股。

(2)贷款贴息。对有能力进行养殖等产业开发的扶贫对象,要以申请年2万元/户以下的贴息贷款。

(3)生产资料补贴。扶贫对象从事种养业,根据其种养规模和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扶贫资金。

(4)改善生活条件。扶贫对象进行改灶、改厨、改厕、改房、改水和沼气池建设等,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建设材料。

(5)劳务技能培训。扶贫对象进行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初、高中毕业生学历教育的,按省扶贫办有关规定进行适当补贴。

(6)互助资金贷款。扶贫对象所有村已开展互助资金试点的,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需要申请,优先发放贷款。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3日到4月10日。召开镇村专题会议。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广泛宣传,让试点工作及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2、组织培训阶段。20xx年4月11日到4月15日。由镇两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镇、村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贫困人员识别建档阶段。20xx年4月16日到5月16日。按试点工程程序和操作规程,组织力量进行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语言申请,经审批后进行电脑建档管理。

4、落实帮扶措施阶段。20xx年5月16日到7月16日。按照扶贫对象的申请,落实相应的扶持措施。

5、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17日到8月16日。由镇两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进行调查验收,整理、总结材料上报县扶贫办。

为全面落实精准扶贫责任,切实开展好XX年“扶贫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扶贫济困、你我同行

二、时间、地点时间:XX年10月17日上午11:00在市地税局集合出发地点:恩施市龙凤镇佐家坝村

三、活动目标10月17日“扶贫日”前夕,团州委组织恩施州义工协会和青年创业促进会到恩施市龙凤镇佐家坝村开展“扶贫助困送温暖”活动,引导广大社会各界人士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力所能及为贫困群众做一些实事好事、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为恩施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微心愿认领活动。收集佐家坝村贫困儿童的微心愿,通过州义工协会组织青年认领微心愿,争做圆梦人,帮助贫困儿童实现一个小心愿,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二)开展义诊活动。通过州义工协会组织联系民大医院的医务志愿者到佐家坝村对村里的贫困人员开展义诊等活动,宣传卫生健康知识,提高贫困人员的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开展义剪活动。通过州义工协会组织有理发技能的义工到佐家坝村给村里的孤寡病残老人义剪,帮他们进行个人卫生,与老人谈心聊天,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

(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活动。组织熟悉法律知识的律师义工到佐家坝村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养,引导村民依法执法、依法维权。

20xx年,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定为全国“扶贫日”,为组织开展好20xx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按照自治区、地区安排部署,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扶贫济困,你我同行”。

二、活动时间:20xx年10月8日-10月31日。

三、活动安排:围绕全国“扶贫日”活动主题,在“”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一)召开协调会议,明确部门职责任务。以xx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召开县直部门20xx年全国“扶贫日”工作协调会,区分责任,明确任务。

时间:20xx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会人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负责同志参加。

(二)突出舆论宣传,营造扶贫济困活动氛围。广泛宣传动员,引导更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日”活动。

1.营造全国“扶贫日”活动氛围。发布倡议书启动全国“扶贫日”活动。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以哈、汉文字公开发布参与全国“扶贫日”活动倡议书,启动全国“扶贫日”活动,倡议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县扶贫开发办在主要街道悬挂关于“扶贫日”活动主题的横幅和宣传标语,各乡(镇)在辖区内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宣传、募捐台,县扶贫开发办、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农机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团县委、农业银行、信用联社结合本部门优势和特点,制作扶贫帮困展板,10月17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在政府对面小广场展示,开展扶贫济困专项宣传活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宣传短信内容,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在活动期间发送手机短信。(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广电局、县扶贫开发办配合)。

2.深入基层采访、宣传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以“扶贫济困,你我同行”活动为主题,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开展采访宣传活动,制作专题报道,扩大全国“扶贫日”社会影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广电局、县扶贫开发办配合)

(三)精心组织策划,开展扶贫济困专项行动。开展访贫慰问、帮扶到户、关爱到人等丰富多样的系列扶贫济困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引导贫困农牧民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

1.开展机关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本着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各单位、部门组织募捐活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部门负责)

时间:10月17日至31日

2.开展厂矿、民营企业募捐活动。由商经信委组织各驻地企业向“扶贫日”活动开展公募认捐活动。扶贫龙头企业应积极带头向“扶贫日”活动办公室开展公募认捐活动。捐款资金打入县国库专项账户,账户名称:xx县国库支付中心(基建专户),账号:xxxxxxxxx,开户行: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款项用途:xxx

收入。各企业要将捐款名单及金额在10月18日上午12:00之前报商经委、县扶贫开发办,联系人:马丽亚,电话:xxxxxxx

3.组织开展居(村)民“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捐赠活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4.开展社会扶贫到村到户行动。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及“访惠聚”住村工作组,在“扶贫日”前后组织开展各项扶贫帮困活动。

5.以扶贫济困专项行动月活动为载体,开展政府、市场、社会扶贫到村到户融情行动。将每年10月份作为全县的扶贫济困专项行动月,在此期间,县直各单位、各行业集中开展调研走访贫困村、慰问贫困户等形式多样的结对帮扶活动。各行业部门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开展能源扶贫、交通扶贫、水利扶贫、生态扶贫、旅游扶贫、信息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卫生计划生育扶贫等到村入户融情行动,创新行业扶贫机制,制定和完善行业扶贫政策措施。(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

(四)开通监督举报电话。10月17日开通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及募捐款物等存在问题,举报电话设在县纪委监察局,电话:xxxxxx。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制订活动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注重活动成效。

(二)积极发动,重在参与。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企业和私营业主参与开展全国“扶贫日”活动。不断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疆扶贫“四位一体”扶贫格局,不断扩大“扶贫日”活动的参与范围,努力打造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活动品牌。

(三)注重监管,公开透明。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部门)募集的款物及使用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监察机关将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察。

(四)深入基层,宣传报道。加大扶贫新闻报道的力度。结合“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

活动以及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素材,用典型说话、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推出有分量、有影响的文章、专题报道,增强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五)募捐工作。开展全国“扶贫日”爱心捐助活动,接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上的一切募捐款项,除定向捐赠、工矿企业捐款由xx县“扶贫日”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资金专户,负责日常管理以外,其他各级机关单位、部门募捐款项一律用于所属对口帮扶及“访惠聚”贫困乡村的扶贫帮困等活动,接受县纪检、财政、审计部门审核监督。10月18日前,将募捐款物统计情况(附表)报县扶贫开发办,县扶贫开发办适时统一通过xx县政府网公示。

(六)活动总结。10月18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部门)报送活动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开展与贫困户“结对子”、访贫慰问、帮扶到户、关爱到人的系列扶贫活动情况;筹集的款物及使用情况;好的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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