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广东省佛山市政府扶持和政策优惠
篇二: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私募基金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南府〔2011〕251号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私募
基金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现将?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私募基金发展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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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私募基金发展扶持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繁荣地方金融市场,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及?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关于加快推进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建设的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南府〔2009〕26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的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各种非证券类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组织形式主要为公司制或合伙制。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总部机构,并选择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下称金融高新区)作为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注册地。注册资本(募集资金规模)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仅限于货币出资。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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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应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指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的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基金。组织形式为信托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资金规模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基金管理企业(下称管理企业),是指接受私募基金委托,规范管理运营私募基金的企业,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组织形式为公司制或合伙制。
管理企业必须是依法成立的总部机构,并选择金融高新区作为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注册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仅限于货币出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仅限于货币出资。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才,是指在私募基金、管理企业担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在南海区年纳税工资薪金30万元以上且依法纳税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骨干人员,是指在私募基金、管理企业担任投资经理或项目经理、在南海区年纳税工资薪金12万元以上且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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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的人员。
第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企业,须在章程或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基金募资完成前不得通过新闻媒体等手段进行公开宣传。
第六条 私募基金的资金须委托南海区具有资金托管资质的银行进行托管,以确保资金安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股权投资业务,投资过程中的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
第二章 经营扶持
第七条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新设立、新迁入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属于清科集团发布的当年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前50强或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前30强的企业或下属控股企业,可享受落户奖励。
奖励标准:注册资本(募集资金规模)在1-5亿元(含1亿元,不含5亿元,以下类推)的,按注册资本(募集资金规模)的1%给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奖励;注册资本(募集资金规模)在5-10亿元的,给予500万元奖励;注册资本(募集资金规模)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受托管理两家及以上符合本办法落户奖励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分别给予私募股权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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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企业奖励,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八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注册资本或募集的资金实际到帐金额超过一半时,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奖励标准支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50%的落户奖励;注册资本或募集的资金全部到帐后,支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余下50%的落户奖励。
第九条 给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经营经费扶持。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按照企业(合伙人)缴纳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100%的标准给予经营经费扶持;从第三年开始至第五年,按照企业(合伙人)缴纳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50%的标准给予经营经费扶持。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自成立之日起,前两年按照企业缴纳营业税区级留成部分100%的标准给予经营经费扶持;从第三年开始至第五年,按照企业缴纳营业税区级留成部分50%的标准给予经营经费扶持。
第十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在金融高新区新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建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三年内分期支付完毕。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在金融高新区租赁办公用房的,前三年内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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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佛山市高明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
佛山市高明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3-03-27
一、毕业生如何办理接收手续?
与接收单位达成接收意向后,由接收单位和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到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在《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公章,到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并
办理接收手续。
二、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1、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2、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后作为参加工作时间和计算工龄的参考;3、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4、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6、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7、报到证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如果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成为社会劳动人员(工人编制),而且人才
办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
三、毕业报到证抬头不是开往高明地区的怎么办理? 报到证抬头写“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人事局”“高明区人事局”“佛山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而工作单位在高明的毕业生,可以直接到区人才办办理报到手续。
属高明区生源的,没有与外市、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请
回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四、毕业生应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若属高明生源,毕业后找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请持《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和《工作证明》到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
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若不属高明生源,但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书》或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也可按以上程序办理。
五、高明区生源,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应如何办理
报到手续?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请持《报到证》到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先办理登记手续,落实工作单位后持《报到证》原
件、《毕业证》原件和《工作证明》办理报到手续。2、脱产升学(专升本、出国留学),凭《报到证》、学校录取通知书或个人护照到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毕业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高明区生源,其《报到证》的有效期可延长二年,个别长期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其《报到证》的有效
期可适当延长到落实接收单位止。
六、本区生源,在外市读书,毕业时申请了暂缓就业,现需取消暂缓办理报到手续。应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请持《毕业证》到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开具《毕业生接收联系函》回学校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然后请持学校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发出的《毕业生报到证》到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七、外市籍学生,在外市读书,毕业时申请了暂缓就业,现在高明区工作,需申请取消暂缓办理报到手续。应如何办
理报到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
请持《单位接收证明》、《毕业证》到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开具《毕业生接收联系函》回学校或省高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办理后再持学校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发出的《毕业生报到证》到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八、毕业生办理报到后,档案能否由个人保管?在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将户口和档案都
挂靠在人才中心的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
1、根据中组部(1996)186号文规定,毕业生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区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毕业生档案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格禁止未经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自
带、保管本人或他人的人事档案。
2、户口挂靠是免费的;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12]288号)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人事
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
九、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办事程序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明区生源毕业生,户口迁到学校毕
业后需迁回高明的,请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家庭《户口簿》、到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开具《佛山市高明区人才落户批准证明》到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籍
科办理入户手续。
2、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明区生源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凭《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佛山市高明区人才落户批准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到高明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籍
科办理入户手续。
3、区外生源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凭《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佛山市高明区人才落户批准证明》、《单位接收证明》、《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单位集体户口簿住址页等材料到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科办理入
户手续
4、区外生源户口没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凭《报到证》复印件、《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所在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单位接收证明》、《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单位集体户口簿住址页等材料到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科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回原籍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再到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佛山市高明区人才落户批准证
明》办理入户手续。
十、党员关系接转办事程序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到中共高明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办理接转关系,凭其开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属的党支部报到; 十一、毕业生档案的接转
就读省外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请持《报到证》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接转手续;就读省内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直接回高明办理报到和档案接转。由于高校毕业生档案是直接机要寄到佛山市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档案室的,因此有需要将档案转回高明区办理托管的,无论是否落实接收单位都可持《报到证》到高明区人才服务办办理登记手续,人才办登记名单后集中统一到佛山市人才资源中心档案室领取。
十二、办理报到满一年后,应如何办理转正定级和档案
托管手续?
在我区办理了报到手续,从报到日算起满一年后,请带上报到时人才办开出的《毕业生介绍信》、《大中专转正定级审批表》、《工作证明》、《工作总结》、《高明区人事关系委托管理登记表》、到区人才办办理转正定级和档案托管手续。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路25号
电话:88880734 88661280传真::88660200
网址:高明人社局网址:http://rsj.gaom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