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产证上有未成年人的名字,如何签合同
主题:急问!上家产证上有未成年人的名字,如何签合同和过户?多谢!!
pipicow发表于2009-08-02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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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上家产证上有父母和他们未成年的孩子名字共3人。
请问,1,签订网上买卖合同的时候是否需要未成年人到场签字?
2,过户的时候是否需要小孩必须也去交易中心现场???是不是父母拿着户口本小孩子不用来就行了?还是需要先做小孩子的委托公证!
多谢,下周初就要签合同,急盼回复!
小小鱼头发表于2009-08-02 16:05 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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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的,只要提供出生证明就可以了,过户的时候父母(监护人)都到场就行,小孩子根本不用出面
pipicow发表于2009-08-0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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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那就是说签订合同的时候小孩子也不用出面了???
小小鱼头发表于2009-08-02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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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签字的,我们上家的产权就是她和她儿子(未成年),合同就是她一个人签的,只要出生证明复印件,过户的时候窗口要求上家儿子的父母都到场,提供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和父母的户口本及复印件就可以了,从头到尾都没见过她儿子
胡祠勇发表于2009-08-02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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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的,只要你们做父母的户口簿和出生证明就可以了。
purplecat发表于2009-08-02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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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楼
中行办的贷款
签合同 上家全家3口都要到场 哪怕小孩还没上产证
上下家合影
4年前了 现在不清楚
落叶缤纷发表于2009-08-02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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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孩子比较小,有2000版以后的出生证明的,面写清写父母的名字及身份证号。提供出生证明就可以了。
第二种情况,孩子比较大,出生证明没有或是不符合规定。如果其未成年人和父母的户口是在一个户口簿上,且必须父母其中一人是户主(这样可以体现父子或母子关系),也可以办理了。
第三种情况,没有出生证或户口簿父母不是户主的,必须去孩子的户籍所在地开户籍证明,上面要明确体现孩子的基本信息及父母信息,户籍证明当天就可以开出,有公安局的红章,是原件要上交的。
备注:
1、只要未满18周岁的孩子,均无须当场签字,他签字交易中心也不认可的。
2、因孩子是未成交人,本身不具备签字权,其父母是法定监护人士,故也无须去公证书办委托公证。只有成年人因故未到场或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士,才需要办理委托公证或合同公证。但只要合同双方有一人是外籍人士,是一定需要公证处到场公证的。
elephantxiang发表于2009-08-02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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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未成年人的财产买卖风险很大,中国法律明文规定,非为未成年人之利益,不得处分其财产,否则无效。
篇二:淘宝代销协议
淘宝代销协议
甲方:淘宝ID号:
乙方:淘宝ID号: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诚信
合作、实现双赢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以求共同恪守:
一、合作方法简述:
乙方在乙方店铺内经销甲方提供的商品,甲方负责甲方商品发货
及售后等具体事项,并担负发货垫款义务,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及时将
甲方货款和利润分成及时转入甲方指定的支付宝账户内。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货源信息,并以书面形式提供商品进货
价格。
2、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提供商品图片、店铺装修指
导、销售经验传授等。
3、甲方在接到乙方发货通知后,应及时按乙方提供的客户资料
发货。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出现退换货问题,甲方应配合乙方解决
相关问题。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店铺标价应与甲方标价保持统一,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不低于进货价的优惠促销。
2、乙方应在每天 前提早通知甲方发货。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出现退换货问题,有权先行处理,但事后
应及时通知甲方。
4、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销售利润报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将
上月货款和甲方利润分成转入甲方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四、物流和退换货
1、代销商品的物流费用由甲方垫付并计入商品销售成本。
2、双方应协商确定退换货规则,以方便乙方在销售时与客户进行
沟通。在出现客户退换货问题时,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
理,因退换货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各承担50%。
五、利润分成及结算方式
1、由乙方销售出去的的商品,甲方首先按照商品进货价格收取费用。然后剩余利润甲乙双方五五分成。批发价格见附件。
2、货款及利润分成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10日之前将上月
货款和甲方利润分成一起转入甲方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内。
六、其他约定事项
1、 其它未尽事项,经由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2、如就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或本协议涉及事宜的执行发生争议的,
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居中调
解,亦可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法律解释。
本协议有效期 壹 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淘宝ID:
支付宝账户:
日期:201 年
日乙方: 淘宝ID: 支付宝账户: 日期:201 年月 日月
篇三:淘宝合同范本
成都乐乎科技代运营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成都乐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 李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181967101
总则: 电子商务服务申请人(以下简称甲方)与电子商务服务商成都乐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委托在互联网上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基本内容: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甲方所属淘宝店铺的日常维护和运营工作。
店铺名称:旺旺ID:
二、服务期限: 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三、服务内容:
3.1、甲方委托乙方成为该项目综合网络营销的合作方,具体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事项为
3.1.1 店铺装修设计,在线销售;
3.1.2 在线接待服务人员人数由甲方根据业务情况,要求乙方配备相应的淘宝客服人数。接待时
间为每天9:00至23:00(将于店铺明显处标明告知店铺客户);
3.1.3 店铺推广,包括微博、微信等平台的多渠道粉丝推广,以及店铺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
3.1.4 网店美工,网页更新设计;
3.1.6 网店推广页面制作;
3.1.7 网店活动申报及落实
3.1.8 提供店铺相关的行业数据分析报告;
3.1.9 按照节日联合甲方策划、实施促销活动。
3.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淘宝店的运营团队,提供日常运营。为乙方认可的甲方提供托管服务的店铺。
3.3、如店铺需要其他付费推广营销和参加淘宝付费活动(如聚划算,淘宝优站等),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甲方,由双方协商大致方案和投入资金,最终决定是否需要参加,乙方不得强制甲方参与。
3.4、甲方有权参与产品定价,并可以给出售价区间,乙方无权私自调整产品价格,特殊情况需要调价时,需获得甲方认可后,方可调价(例如:搞活动,做爆款,刷单等等特殊情况)。
3.5、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
3.6、乙方拥有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专业分析报告,可优先向甲方提供。
3.7、乙方承诺在甲方淘宝店所出售的商品均为经甲方提供的商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标用于非甲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3.8、对于通过甲方淘宝店完成的产品销售,由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产品,并负责产品质量、产品运输、产品保修等所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9、乙方负责甲方店铺的日常运营,如甲方店铺出售商品造成侵权的,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5 运营策略的规划、修正、执行与完善;
4.1.1、提供专人或专项小组负责与乙方联络,向乙方提供及时、准确、详细的信息资讯,如因甲方工作人员更换或离职而导致乙方无法就合同内容与甲方及时沟通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1.2、合同期间,甲方需参与产品定价、营销方案的选择,店铺运营建议、产品问题、进货、发货、售后处理、对账、资金提现等工作,乙方需负责在网店托管运营中的日常操作,甲方对网店有全面知情及监督权,并拥有提供改善建议的权利。
4.1.3、甲方对涉及店铺的推广及其他营销策划方案拥有最终决定权。
4.1.4、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费用,如因甲方未按期支付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服务,所造成的项目延期等后果将由甲方承担,且乙方已收取费用不再退还甲方;
4.1.5、甲方必须向乙方出示真实有效的企业资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品牌商家授权书及产品商标注册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4.1.6、甲方必须按照淘宝集市、淘宝天猫平台规定之《七天无条件退换货》等相关政策履行相关售后服务,及时处理买家退换货及相关退款。
4.1.7、甲方需提供真实的产品样品;
4.1.8、如因甲方未履行以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4.1.8.1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经营资料;
4.1.8.2按时发货;
4.1.8.3履行淘宝规定的《七天无条件退换货》等售后服务;
4.1.8.4提供产品真实信息和图片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而受到淘宝集市或淘宝商城处罚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4.1.9、甲方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甲方保证其具有签订本协议的主体资格,并依法具有经营本协议所列商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如甲方提供虚假文件,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及全部附件,甲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 1、乙方在互联网上以合法方式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电子商务销售服务。
2.2、乙方需拍摄由甲方提供的产品的高清图片(包括细节图),用于店铺宝贝详情描述;
2.3、乙方需按合同约定完成和甲方约定的月、季度、年度销售额;
4.2.4、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权。
4.2.5、乙方网上销售的产品须经甲方合法获得及授权,对产品的描述及相关服务必须依照事实进行,不得夸大、虚构或违反国家法律及相关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规定,但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实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操作失误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2.6、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任何产品、资金、资料、账户,所有产品、资金、资料、账户
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做出任何处理,与托管服务有关的需要涉及产品、资金、资料、
账户等内容,乙方必须在获得甲方书面授权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
担。
五、违约处罚
1、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1.1在乙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因第三方原因或甲方为实现合同目的而需要依赖的网络平台规则限制或更改等原因而导致甲方合同目的不可实现的或只能部分实现的,甲方必须配合乙方重新调整或约定服务项目,如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则乙方在扣除已产生的工作成本及已完成的工作成果对应的费用后退还
甲方剩余服务费用。
5.1.2若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且不退还已交全部款项:
(1)、有恶意欺骗消费者行为等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2)、利用乙方服务从事非法事务或向乙方提供的内容或证书(含甲方提供网站的内容)不合法;(3)、所供货品缺斤少两、以假当真、以次充好、贴牌、冒牌等,引起消费者投诉的或造成乙方损失的;(4)、所销售产品具有安全隐患或有毒有害产品;(5)、消费者下单后长期不发货或迟延发货;(6)、甲方单方面修改密码导致乙方无法工作的或拖延支付乙方费用超过10天以上的;(7)、其他严重侵权或违法行为。
5.1.3任何方均不能在合作期限内或解除合同后对相对方进行各种诽谤、辱骂、威胁等不法行为;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任何方不得通过非法或不正当方式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诋毁对方名誉、到对方办公场地或居住地聚众闹事、损坏对方财产、散布对方虚假或负面信息、影响对方正常工作的开展等,否则可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违约方赔付本协议总费用50%作为违约金。
5.1.4、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销售佣金以及提成的,乙方视甲方自动终止合同;
5.1.5、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间,甲方干扰乙方正常操作的。因甲方存在前款第1至第5行为致使相关行政司法机构裁定乙方承担责任的,并不视为乙方承担因甲方上述行为引起的责任,乙方在赔偿受损的第
三方利益之后,向甲方提出索赔请求,赔偿范围包括乙方向第三方支出的直接费用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1.6、若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任何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乙方存在下列行为,则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5.2.1、乙方服务方式被认定为非法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2.2、乙方并非为达成本协议条款的目的,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服务无关的事宜,致甲方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基础服务费和销售提成
6.1、经甲乙方双方确认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为:基础服务费(不含税)+提成
基础服务费(不含税):年服务费元;(含客服代运营)套餐
6.2、乙方通过销售甲方产品获取销售提成。每个月1号根据支付宝相应订单结算;甲方需在结算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提成。
6.3、每月营业额提成2%
6.4、合同签订后支付元,店铺进入运营后支付 元,合同签订半年之后支付 元。其中乙方前期策划、组建团队、市场分析和技术资源设备投入等综合成本过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 万元资金为本项目的成本费用,乙方不予退款。
6.5、乙方承诺合作期内合同的保底销售额为万元;若合作服务期内店铺的总销售额没有达到人民币
万元(万元)的,在合同到期之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按没有完成部分的比例向甲方退回相应的服务费用,计算公式如下:退回的服务费用=(总服务费用-成本费用)*(保底销售额-已完成销售额)/保底销售额
6.6、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对乙方销售业绩进行考核评判,服务期内的总销售额以服务期内甲方店铺对应的支付宝账号中因网店真实销售交易而实现的金额为准,以及依据本合同6.5条应计入的金额,若支付宝账号中因网店真实销售交易而实现的金额低于万元,那么按本合同6.5条方案进行按比例退款。
6.7、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将款项存入或转账至乙方指定银行账号,任何私人间交易将不被认可。 逾期付款的甲方应按照未付款项的3‰支付每日违约金。
银行账户: 129338207410
户名:成都乐乎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大道支行
企业支付宝:lehu_keji@163.com成都乐乎科技有限公司
6.8、本协议服务费为不含税报价,开具服务费和佣金发票时甲方(客户)需承担相应税点。
七、争议解决方式
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协议自甲方第一次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后生效。本合同相关附加协议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出现附加协议与本协议相关条款冲突的条款,以附加协议为准。
7.2、如果合同期满未续约,则甲乙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后半个月内完成账目结算。
7.3、对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新协议或补充协议执行。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密条款
8.1、甲乙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和刑事责任;
8.2、乙方应为甲方在网店托管的运营过程中,一切未经公开发表的双方资料未经允许均不得外传,未征得对方同意,任一方不得将该项目的运作模式作为案例对外公布和讲解。
九、免责条款
9.1、本合同的履行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在状况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避免损失的扩大。“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停电、罢工等。“意外事件”是指诸如淘宝网、易趣、腾讯拍拍等电子商务平台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影响而导致乙方暂时或永远不能履行合同。
9.2、如因国家互联网或其他相关政策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3、如因甲方私自停用店铺账号或者修改密码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开展运营工作,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其他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外的任何口头承诺,说明,宣传等内容,非双方签署的文书等均不作为有效内容;
10.4、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一方私自解除本合同的,须支付另一方违约带来的损失,具体违约金金额由双方协商经一致,并达成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达成之前,本合同应当继续。
10.5、甲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必须向本单位指定的账户支付,其他账户乙方一概不予以认可。
甲方: 乙方:成都乐乎科技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