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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图)

为认真贯彻落实“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及药品安全整治行动、药品经营环节以及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7月5日至7月7日,红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小卖部及药品经营企业等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集中排查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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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对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小卖部及药品经营企业等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情况,严格审查供货商的经营资质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确保购货渠道正规,检查是否存在销售过期食品、使用经营过期失效及不合格药械化、无证经营药械、经营使用标签明示暗示医疗行为、儿童化妆品等方面。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销售处方药,是否按照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重点管控药品。要求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小卖部及药品经营企业加强扫码亮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做好退热、止咳、抗菌、抗病毒等“四类”药品销售登记工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充分发挥药店前沿“哨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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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检查,推进了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小卖部及药品经营企业等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进度,同时引导经营户遵纪守法、文明经营,规范有序的从事食品药品经营活动。此次共检查超市2家次,食品批发店4家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经营单位20余家次,餐饮服务单位20余家次,药品经营企业10家次,化妆品经营单位12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