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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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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卫监督秘〔2011〕123号)的文件精神,市食品药品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卫监督秘〔2011〕123号)的文件精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2011年继续开展全市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日常动态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使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从而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用餐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学校周边区域,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学校周边区域的餐饮服务。学校周边区域主要是指学校校门200米以内的范围。

(二)重点单位: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区域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食堂、幼儿园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餐馆。

(三)重点品种: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畜禽肉及制品、水产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

(四)重点内容: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度,是否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小学校食堂是否承包经营等。

2、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持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许可;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对已经取得许可,但擅自改变相应条件,或因其它原因其现况已达不到许可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销其经营资格。

3、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货证票据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植物油是否为散装或周转桶装植物油;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及制品、食用油脂、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4、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流程清晰、标志明确,加工工具和设施分开使用,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认真核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明上岗;是否掌握应知应会的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仍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6、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人负责、专柜存放、专用器具和专用台账登记“四专”要求。

7、学校饮用水安全情况。学校食堂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有关规定要求。

8、学校周边餐饮店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工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和状况是否符合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具消毒各环节的管理是否落实。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时间从2011年4月至10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稽查支队要研究制定本辖区、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分解落实任务。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1至4月30)。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及时进行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5月至9月底)。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和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各地要对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专项督查组进行督察考评,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人员给予表彰,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对管理不严、问题突出、隐患较大的餐饮单位进行督查督办,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整治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努力做到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卫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全面落实整治要求,使学校食堂的采购、加工、个人卫生和自身管理上一个新台阶。

(三)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学校切实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员制度,加强餐饮服务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餐饮服务安全保障水平。

(四)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对辖区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农村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食品原料监测抽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学校食堂的主要食品原料、重点食品品种以及餐饮具消毒效果进行抽检,及时掌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

(六)推进学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建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本次整治为契机,在高等院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中分别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带动作用。

(七)实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通过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实现对学习食堂管理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管理相结合的动态管理转变,由注重产品抽检向对食品经营全过程监管的转变,由单纯监管向监管与技术指导并重的模式转变,推进全市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八)落实食品安全事故防控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控责任;指导学校制定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

(九)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餐饮单位,要严格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十)重视新闻宣传报道。各地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专项整治专题报道,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重点报道学校食堂在基础设施改造、制度建设、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和学校周边小餐饮整治方面取得的成绩,集中报道一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增强社会公众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信心。

各地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于9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要求有数据及工作建议)和汇总统计表(附件3、4)电子版及整治相关图片资料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科

联系人:万平安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表1:蚌埠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

附表2:蚌埠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

附表3:蚌埠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汇总表

附表4:蚌埠市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整治汇总表

附表1:

蚌埠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

学校名称:

食堂地址:

食堂类型:

□本科院校

□高、专职院校

□普通高中与中职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

项目

结果

整改

期限

组织

制度

建设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

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

许可证

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

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食堂

环境

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

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健康

管理

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工作岗位

落实

索证

索票

制度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并具有进货台账

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清洗

消毒

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是否有餐饮具专用保洁设施

消毒池是否专用

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餐饮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是否保持清洁

是否有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

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是否使用过期、变质等禁止使用的食品

食物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生熟是否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

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留样

无适当保存条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是否经充分加热

使用食

品添加

剂情况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做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台账

自查人员:

检查时间:*年*月*日

附表2:

蚌埠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

食堂名称:

食堂类型:

□本科院校

□高、专职院校

□普通高中与中职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

食品

安全

管理

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有健全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明确各岗位、各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

开展经常性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对外承包食堂学校是否严格准入要求

,是否进行监督和管理

许可

情况

许可证在有效期

未超出许可经营范围

没有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的行为

食堂

环境

定期清洁,环境保持良好

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与厕所等污染源的距离达到规定距离

健康

管理

及培训

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体检合格证上岗

未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上岗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基本知识

落实

索证

索票

制度

有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验收和进货台账

不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符合规定,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原料贮存符合安全要求,库存食品未超过保质期

清洗

消毒

配备了有效消毒设施

消毒池与其他水池未混用

消毒人员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餐饮具消毒符合相关要求

设立专用餐具保洁设施(柜)

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没有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

生熟食品未存在交叉污染

加工制作的食品能够做到烧熟煮透

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正常运转,按规定留样

无适当保存条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经过充分加热

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标准)

使用

食品

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达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台账要求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年*月*日

8

附表3:

蚌埠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汇总表

上报单位(盖章):

报表日期:*年*月*日

本辖区食堂总数

本辖区食堂自查总数

本辖区食堂从业人员总数

未取得许可证食堂总数

开展相关培训食堂总数

整改效果明显食堂总数

实行量化分级管理食堂总数

高校食堂

普高与中职食堂

初中食堂

小学食堂

幼儿园

食堂

A级数

B级数

C级数

未评级数

10

附表4:

蚌埠市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市(州)

检查数

餐饮服务许可情况

从业人员

健康体检情况

没收非法产品数(公斤)

下发监督意见书(份)

责令整改(户)

现场处罚情况

立案处罚情况

无证数

查处数

检查人数

无健康

证明数

件数

金额

件数

金额

高校食堂

普高与

中职食堂

初中食堂

小学食堂

幼儿园

食堂

豆奶房

周边

餐饮店

合计

共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出动车辆

台次。

填报人:

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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