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天学校留守学生周六、日作息规定
一、作息安排
7:00 起床
7:30-8:00 早餐
8:00-9:00 在课室学习(第一段学习时间)
9:00-9:15 课间休息
9:15-10:15 第二段学习时间
10:15-10:30 课间休息
10:30-11:30 第三段学习时间
11:30 上午学习时间结束
12:00-12:50 午餐
13:00-14:30 午休
15:00-17:30 学习或文体活动
17:30-19:30 晚餐、洗澡
19:30-21:00 看书、看电视或组织棋类活动
22:00-23:00 晚寝
二、留守管理
(一)留守报名程序
每周三晚上由班主任统计后交给级长审核,级长审核好后周四上午12:00点前交给生活部(班主任--级长--生活部)。班主任第一次统计留校学生名单时附上家长的电话,以方便值班老师和家长联系。凡在周四12:00点前没报名的同学一律不得留校,如家庭有特殊情况需家长打电话给班主任,经班主任批准方可留校。
(二)留守管理要求
1、每周五的12:50分由学生处副主任集中留校学生提出本周的基本要求。
2、实行生活和学习集中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值班的教学和生活老师按作息要求实施职责分工管理。生活老师管理学生生活区域的事情,教学老师管理教学区域的上午自习、下午和晚上的活动.并做好考勤记录,详细记录学生留守的表现情况。
3、留守老师在值班过程中不能擅自离开学校,要尽心尽责管好学生的生活、学习安全,出现重大问题立即与当周的值班行政联系(看值班表安排)。
4、留守值班老师必须填写学生留守情况记录并签名,周五下午14:30-15:00点到学生宿舍(B302室)领取值班表,周一上午8:00--9:00点交回值班表(B302室)。
5、学生留校时,中途有家长接走,必须有生活和教学值班老师的签名的请假条,保安方可放行。如有学生要自行离校时,家长须在周五14:30分前传真来告知班主任,传真同时附上家长的电话,班主任打电话确认后将传真交给生活部。如有的学生要随同同学家长外出时,家长须在周五14:30分前传真来告知班主任,传真同时附上家长的电话,班主任打电话确认后将传真交给生活部,如周五没有传真周六、日一律不得离校。门口保安见到值班老师的请假条才能放行,返校时签署回校时间,请假条交学生处(B302室)。
6、周六、日老师自愿带学生外出,外出的安全由老师本人负责,请老师填好请假条,交与保安,保安见请假条才放行。
7、如学生没有报名擅自留校及广州市的学生需要留校,须有班主任的批条方可同意留校,否则不得安排住宿。
8、周五下午16:05分留校学生集中在报告厅集中,由周末值班的生活老师和教学老师集体点名。如周五下午点了名后学生不在学校,值班老师要给班主任电话询问情况,同时要与当周值班的行政联系。
9、留守学生集中在励进楼六楼的两个辅导室自修,初一级在3510辅导室,初二、初三级在3511辅导室,自习结束后,值班老师要安排学生搞好当天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