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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郴一完小教师师德考评细则

  州郴一完小教师师德考评细则

  1、师德修养差,主动挑起各种吵架、打架事件者,每次扣10分。如因违纪、违规而被公安部门查处,一次扣20分。

  2、歧视差生,严重体罚学生根据情节扣2-5分,造成较大影响的每次扣10分。驱赶差生流失一人扣10分。

  3、对学校安排工作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每次扣5分。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0.5分。

  4、上课不能管好学生,造成影响者每次扣1分,小事、小矛盾不处理,直接上交给班主任,每次扣1分(以班主任反映为依据)。

  5、教职工如在校内、校外遇到学生违规、违纪、偶发事件应及时制止并上报,如不制止,也不上报查到一次小事扣1分,大事扣5分。

  6、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干部中严格执行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实行“一票否决”。

  7、任何教职工不能私自向学生乱收费,推销书刊、物品,进行有偿家教家养,如接到举报,经查处为事实,情节轻,态度好,每次扣5分,如情节严重,社会反响大,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学校声誉者每次扣10分。

  8、教职工任何时间都不能忘记安全教育,如在自己工作责任范围内,因教师过失造成安全事故,学校赔钱100元之内扣2分,100元以上按情节扣3-10分。

  9、在各类活动及迎检工作中,如受到上级批评或影响学校声誉,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严重扣2-10分。

  10、每期末全校教师进行师德民主测评,如不合格票数占总票数的50%,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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