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中学各类管理人员产生办法
一、中层干部:
2、校长室、党支部根据学校规模、上级文件规定确定学校中层职数、岗位、条件;
3、申报:教职工根据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校长办公室申报;
4、校长室、党支部对申报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公布参聘人员;
5、召开教代会,参聘人员进行竞聘演说;
6、教代会代表投票,依票数多少选出相应职数人员作为中层干部候选人(按1:1.2比例);
7、局领导、学校党支部、校长室成员、工会主席联合投票决定;
8、学校上报区教育局、镇政府,区教育局、镇政府批复后由校长室正式任命、颁发聘书;
9、中层干部任期1~2年,可连聘连任。
二、其它管理人员:
职务 聘任者 任期 注
备课组长 教学分管校长、教务处主任、教研组长 一年
班主任 德育分管校长、德育处主任、年级组 一年
部门组长 中层分管人员 两年
团委书记 支委提名,团代会选举 一届
工会主席、工会委员 支委提名,教代会选举 一届
可连聘连任
三、说明:
l、任期届满,所有管理人员即为自行免职,各有关部门应提前提出换届请示,做好换届工作,以确保工作的延续性。
2、中层各处室每年要以书面形式向教职工汇报工作情况,教研组长每年向教务处汇报工作情况,备课组长每年向教研组长汇报工作情况。
3、中层管理人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团委书记、工会主席确定后,由校长室(党支部)颁发聘书,其他人员由聘任者所在部门颁发聘书。
4、任职期间,管理人员不能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聘任者可免去有关人员职务;被免职人员可向聘任者的上级提出申诉,是否免职以申诉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