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制度 >> 人事制度 内容页

门石一中高三体育教师选聘基本原则

  门石一中高三体育教师选聘基本原则

  ㈠ 从现有高二教师中选聘高三教师

  1.有较严重师德问题的教师不予选聘(包括擅自向学生或家长收取费用、有不正当师生关系、充当招生中介收取费用被举报查证属实,以及其他被纪委部门查处和通报的师德问题);

  2. 工作服从安排,否则不予选聘;工作不认真负责,体育课没有认真准备和组织,上“放羊课”的不予选聘;

  3.新进入一中工作教师(指大学聘用或外校调入)且从未任教高三的,原则上不直接进入高三任教,需在肄业年级至少踏步一次后才能选聘;

  4.夫妻双方在一中工作,已经有一方被选聘为当届高三教师的,另一方不予选聘;

  5. 在上课、特长训练和群体活动中,因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教师不予选聘;

  6. 所带代表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没有获得县级第三名以上奖励名次的教师不予选聘;

  7. 所教班级前30名学生测评,学生不满意率超过50%的教师不予选聘;

  8.被选聘教师必须有强烈的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全体体育组教师投票,投票不满意率超过60%的教师不予选聘;

  9. 班主任对相应班级的体育教师进行测评,不满意率超过50%的教师不予选聘;

  10.学校党委、学生科3位科长、教务科3位科长及体育教研组长进行综合测评,不满意率超过50%的教师不予选聘;

  11.以上条款实行一票否决。若没有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况,则按得分高低排序,根据当年高三年级需要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聘高三教师。计分办法:每项测评的第1名得分为10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1分,发生责任事故另外每次扣1分;

  12.符合上述规定时优先选聘有子女在高三读书的教师。

  (二)从上届高三教师中选聘本届高三教师

  若从高二教师中选聘不满时,则从上届高三教师中选聘本届高三教师,选聘方法为:以当年高考所带专业生上一本的班级平均人数(总人数除以所教班级数)从高到低排序,择高选聘。

  门石一中教务科

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