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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高中学拔尖人才管理办法

  资高中学拔尖人才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师表工程”,切实加大拔尖人才的培养力度,促进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定了《资高中学拔尖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我校拔尖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培养青年教师、教育管理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的提高,推进教师专业化过程,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2.本暂行规定所指的“拔尖人才”是指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镇江市科技骨干、镇江市和丹徒区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学校学科骨干教师。

  二、任职资格

  1.镇江市科技骨干按镇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精神执行,镇江市和丹徒区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按《丹徒区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任职资格执行。

  2.资高中学骨干教师任职资格为:

  (1)能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学工作积极主动,民意测评满意率高。

  (2)已取得本科学历,工作量满负荷,教龄三年以上,能担任循环教学,教育教学实绩在校同学科备课组中名列前茅或所教班级的平均分和优秀率均超过区平均水平。

  (3)在区级以上教学基本功、评课竞赛获奖;或获单项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基本功竞赛评课一等奖。

  (4)三年内至少有一次承担区级以上教研课,或多次主动承担校级教研课且有一定质量,每学年至少2次。

  (5)每学年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丹徒区二等奖以上。

  (6)积极参加区级以上课题的研究,且取得一定的成果。

  三、岗位职责

  1.镇江市科技骨干按镇江市拔尖人才管理办法执行,镇江市、丹徒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岗位职责按《丹徒区拔尖人才培养管理暂行规定》中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资高中学骨干教师的岗位职责为:

  (1)工作量满负荷,教育教学实绩在校同学科备课组中名列前茅或所教班级的平均分和优秀率均超过区平均水平。

  (2)能主动承担区、校级教研活动,每学年开设校级公开课、观摩课至少2次。

  (3)每年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经验在校级交流或论文获区三等奖以上。

  (4)有计划地指导学生参加区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

  (5)积极参与教改和课题研究,主动承担班主任教研组长等工作。

  (6)熟练掌握并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根据任课学科内容,每月须制作1个以上课件积极用于教育教学中。

  四、选拔程序

  1.镇江市、丹徒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按《丹徒区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和管理暂行办法》中选拔程序进行选拔推荐。

  2.资高中学骨干教师每三年评定一次,选拔评定的程序为:

  (1)对照任职资格个人申报。

  (2)公示材料民意测评。

  (3)组织评审考核认定。

  五、相关待遇

  1.市、区两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享受的相关待遇按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执行。

  2.资高中学骨干教师除在参加外出听课培训、评优、职称评审等方面享受优先外,还享受下列待遇:

  (1)优先安排参观学习,学习考察费用由学校承担。

  (2)每年可由学校提供教科研活动经费,不超过200元,凭相关票据予以报销。

  (3)学校推荐安排与市区骨干教师结对培养。

  六、培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拔尖人才培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养管理工作。组长:z,副组长:z,成员:z

  2.明确目标责任。我校三年内拔尖人才培养目标为:镇江市学科带头人2-3名,镇江市骨干教师4-6名,丹徒区骨干教师15名左右;校级骨干教师12名左右。

  3.加大培养力度。

  (1)确定培养对象。领导小组每三年都要确立好培养对象,跟踪培养。

  (2)明确培养任务,实行师徒结对。校级骨干教师与区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教师等拜师结对,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进行培训;  明确培养任务和时间节点,促其尽快成长;成立“骨干教师研讨小组”,定期组织学术沙龙,就教育教学中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交流;

  七、管理办法

  1.实行动态管理。市、区两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按《丹徒区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考核。校级骨干教师由学校拔尖人才培养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管理,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为主的动态管理考核管理机制。

  2.试行合约管理。学校与拔尖人才签订合约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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