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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管理规定罚款范本3篇

篇一: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

文件更改履历表

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

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纪律处罚政策和管理程序,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创造一个高效、公平的工作环境,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运行,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处罚种类

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类。 (一)行政处罚包括: 1.口头警告; 2.通报批评; 3.辞退。

(二)经济处罚包括: 1.扣款; 2.降薪。

第二章 过失行为

使员工过失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将员工过失行为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及特别严重过失等四类。 (一)轻微过失

1、工作期间员工未经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

处罚:迟到(60分钟内)每次扣款30元,迟到(60分钟以上)按照矿工半天/全天处理,早退和私自外出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30元;

2、下班后未关办公室门窗或室内电器;

处罚:前3次犯错口头警告,4次及4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3、开会无故迟到、未经请假缺席;

处罚:无故迟到每次罚款10元,无故缺席每次罚款30元;

4、在办公区域抽烟;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5、最后离开时未随手关门,但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6、在公司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破坏环境卫生;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20元;

7、员工因个人原因拖延报销、借款,未按公司规定时间及时清帐,影响公司财务入账;

处罚:前3次犯错口头警告,4次及4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30元;

8、员工因个人原因未按公司规定时间及时提交工作月报、工作年报; 处罚:前3次犯错口头警告,4次及4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30元;

9、门店员工因个人原因未按公司门店规定着工服,着装随意的; 处罚:前3次犯错口头警告,4次及4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30元;

(二)一般过失

1、最后离开时未随手关门或锁门,造成公司较大经济损失; 处罚:罚款100元;

2、工作时间睡觉;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50元;

3、工作时间使用电脑、手机观看电影电视剧等娱乐视频;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30元;

4、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工作差错,虽未造成客户投诉或没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但影响公司工作的;

处罚: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下处罚之一:(1)全公司通报批评;(2)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处以50元罚款;

5、在公司乱丢烟头或不安全用电,造成火灾隐患的;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50元;

6、工作时间内无故关闭手机或故意不接听与不回复工作有关的来电; 处罚:第1次犯错口头警告,2次及2次以上犯错每次罚款50元;

(三)严重过失

1、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工作差错,造成订单内客户投诉或公司较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工作和公司信誉,包含以下情况但不限于:(1)订单相关人员下单错误,导致客户投诉,产生退换货;(2)设计师测量超出合理的误差范围,导致客户投诉,产生退换货;(3)设计师或销售人员对客户自行作出承诺,但无法履行,严重影响公司信誉;

(4)财务相关人员账目出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5)员工丢失合同、重要文件材料,对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6)员工因疏于防范导致公司的贵重财物或货品被盗、被损坏;

处罚: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下处罚之一:(1)全公司通报批评并追讨本次订单所得全部提成;(2)公司通报批评并罚款100-500元;

2、在公司打架、斗殴、滋事生端的,情节较轻;

篇二:公司奖励处罚管理制度

奖励处罚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障集团公司工作秩序正常运行,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基本原则:

1、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执法公正严明。

2、奖惩适当:执行奖罚中,要做到功奖相称,处罚相当。

3、注重时效:奖励和惩罚必须及时有效;奖励的目的是通过表彰先进,激励一批人;惩罚的目的是通过严肃纪律,教育一批人。

三、范围:

1、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范围。

2、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直属职能部门、子公司及所属部门的行政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四、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考核和过程统计汇总。

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责本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3、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过程管理。

五、奖励:

1、奖励类别:

一般性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加薪、晋升职位等。

(1)嘉奖与一般性奖励:员工在本职工作岗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在本部门内有一定影响。

(2)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按其敬业贡献的影响程度确定嘉奖类别。

(3)授予先进工作者:授与先进工作者属于年终综合评比范畴,按年终评比与奖励规定办理。

2、奖励方式:

通令嘉奖,当月奖励1000-2500元;记大功,当月奖励500-1000元或加薪一级;记小功,当月奖励300-500元;嘉奖,当月10-100元;一般性奖励,当月奖励100-300元。

3、奖励原则:

以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注重平时奖励;每年开展一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本年度的平时工作应被记小功一次以上。

4、奖励条件: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由直接主管部门和子公司总经理酌情上报,人力

资源部审核,公司总裁或董事长审批,予以奖励:

(1)、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效的;

(2)、积极研究和改进业务流程与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有特殊功效的;

(3)、对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或对突发事件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而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工作勤奋、本职工作出色的;

(7)、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迅速有显著收效的;

(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9)、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六、处罚: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二种。

1、经济处罚:罚款、扣工资、减发奖金。

2、行政处分: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薪、降级、辞退、开除。

警告一次当月罚薪50元;记小过一次当月罚薪100元;记大过一次当月罚薪300元。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奖金和补助,工资减半。记小过以上处分,均在公司范围内通报。

3、处罚细则

(1)、没有提前请假或领导没有准假,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个月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6天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2)、工作时间窜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10元/次。

(3)、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员工上班不按公司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证,一次罚款10元,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一切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罚款20元/次以上。

(5)、污辱谩骂劳动纪律检查人员,罚款100元/次,性质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6)、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追逐,工作时间穿背心、拖鞋、勾肩搭臂等影响公司形象者,罚款50-100元/次,经批评不改者,调离岗位或辞退。

(7)、在公司场所区域内随地吐痰,罚款20元/次。

(8)、上班时间吃食品、乱丢果皮纸屑等,罚款50元/次。

(9)、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等,罚款20元/次。

(10)、工作时间睡觉、下棋、打扑克,罚款100元/次,中层以上干部给予警告、降职、降薪处罚。

(11)、在公司内赌博,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每次每人罚款100元,取消年终奖金,严重者予以开除。

(12)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一律开除,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事,除扣罚当天工资、设备损耗费、电费等外,并罚款

50元/次以上。

(14)、人为损坏公司里的设备和财物,除按价赔偿外,并罚款100元/次以上。

(1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消极怠工,每次罚款50元,并予以停工处理。三次以上者给予开除处理。不服领导教育,出言不逊,罚款100元/次,甚至动手殴打领导者,一律开除,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6)、盗窃公司财物,除追回原物,并按十倍价处罚外,一律开除,并扣罚全月工资。

(17)、厕所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尿垢严重,便池粪便堆积,水龙头长流水,灯长明,又没有及时报告和修复,罚责任部门每次5元/次。

(18)、办公大楼向窗外扔杂物和垃圾罚20元/次。

(19)、凡欺骗领导,以事假、病假名义到其他单位务工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20)、下班后未关闭电源、门窗等造成公司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并处以50元/次以上罚款。

(21)、泄露、出卖公司专业技术、商业秘密者,追究违约责任,并予以开除,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2)、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或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公司损失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3)、徇私舞弊,假公济私、贪污公款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除赔偿公司损失外,并处以10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4)、员工有错,认错态度好,可减轻处罚,认错态度不好,可加重1-2倍处罚。

4、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罚:

(1)、品行不端、工作不负责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2)、职能岗位人员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遭投诉的;

(3)、玩忽职守、违反业务操作规程,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4)、三次以上扰乱工作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行为;

(5)、三次以上欺上瞒下、谎报事实真相的行为;

(6)、三次以上因过失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7)、有渎职、失职现象或对工作重大问题失察的;

5、经公司领导批准的辞退可发放当月工资。开除处分一律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待遇。

七、奖励的程序:

1、由主管部门或企管部门提出准确的申请报告,填写奖励申请单。奖励内容包括:在什么岗位作出了贡献;所做的贡献影响如何;成绩属于个人的还是集体的;先进事迹,如良好的工作作风或服务勤劳、敬业爱岗精神等。建议给予何种奖励。要求语言清晰,材料具体,切忌模糊其辞,泛泛而论。

2、调查、核实情况。人力资源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和补充,为奖励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和奖励建议。

3、嘉奖以上由公司总裁进行审批,通令嘉奖和先进工作者由董事长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嘉奖以上奖励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存档管理。

5、一般性奖励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办理并存档。

八、处罚的程序:

1、由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2、任何员工对违纪现象都有权力直接向违纪者所在部门或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举报。接到举报后,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应立即查清事实。

3、一般员工的违纪行为由其部门主管负责处罚;辞退或开除应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由人力资源部处理。

4、中层管理人员的一般违纪行为(警告)的处罚,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审批;严重违纪行为(记小过、记大过、降薪、降职、辞退、开除)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提出或审核,人力资源部核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5、高层管理人员违纪行为的处罚,由董事长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6、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一般违纪现象有权直接开出处罚单,报分管主管审批。

7、所有处罚单一式三份,违纪者、违纪者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各一份。月底时由人力资源部作出考核统计,交财务部在工资发放时扣除相应的罚款。

九、制度衔接:

本制度与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请假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等行政管理制度相衔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正与解释。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员工激励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发挥每一位员工的智慧和

才能,塑造高效率、高绩效、高目标的优秀团队,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

下”的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建设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优秀人力资源队伍,提高

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激励原则

第三条 全面激励原则

企业的活力源于每一个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员工的激励并不只是针对

部分优秀员工,而是针对所有员工运用各种激励方式进行激励,以发挥对全体员

工的鼓励和促进作用。

第四条 激励方式差异化原则

不同的员工和同一员工在不同的时间和环境下,会有不同的需求,因此对员

工的激励要因人因时因事而异,要做到激励手段的多样化和差异化,以求激励效

果的最大化。

第五条 绩效考评为基础原则

对员工所采取的相应激励措施,应依据对员工的全方位的科学的绩效考评哦

为依据。

第六条 奖励和处罚相结合原则

对绩效表现优秀和无论以何种形式对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

对绩效表现差的员工和无论以何种形式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进行处罚;对工作表

现累积不佳的员工和工作能力始终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员工,通过员工淘汰机制

进行淘汰;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致公司遭受重大利益损失的员工,坚决辞

退并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奖励和处罚的考核标准要公开,考核过程和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确

篇三:行政处罚通告

通 告

全体同仁:

2015年01月07日06时30分,仓库搬运组员工周双明与李孝连在早餐时闲聊,引发口角,继而爆发为肢体冲突。周双明、李孝连的打架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为严肃纪律、教育其本人及全体员工,经公司调查事件真相后,对此事件做处如下处理决定:

1、 仓库搬运工周双明、李孝连在公司公共场所打架斗殴,

无视公司管理规定,按照公司规定(YT2013-003第十一章第二条)给予周双明、李孝连各记大过一次,各罚款200元;双方开除出厂,公司同该两名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从公告日起,两人的一切行为均与本公司无关。

2、 李孝连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公司已垫资的)由周

双明和其本人共同承担(公司已经垫付部分从他们的工资中扣除,一人一半)。

3、 本公司所有员工,严禁打架斗殴,否则,当事人双方

一律按无薪开除处理(从通告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希全体员工引以为戒。

广州市裕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

2015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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