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鹿区小学自编团体操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鹿城区教育局
二、比赛时间:xxxx年5月
三、参赛单位:鹿城区各小学
四、比赛人数:40(男女均不于15人)
五、比赛办法:
本次比赛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录像比赛,各校将自己创编的团体操进行录像,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比,推荐各组参赛队60%比率(不分几等奖);第二轮为现场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
六、比赛要求
整套动作效果要有利于学生体质健康;
时间规定:从音乐开始到结束计时,控制在5--7分钟,超时每5秒扣0.5分,时间不足时间每5秒扣0.5分(不足5秒按5秒计算);
队形变化:5次以上;
规定动作:①连续或间断踢腿8次及以上;②站位体前屈动作4次及以上;③跳跃动作4次及以上;④原地或行进间跑跳步8次及以上;
成套动作编排要求:立意新颖、风格独特、连接巧妙、流畅连贯;动作要有节奏变化,有起伏,有高潮,具有体育和艺术美的感染力;开始、结束动作清晰;成套动作中要有不同的队形变化;
允许借助器材,如球、圈、跳绳、球拍等的表演形式;
音乐:自选,要内容健康,选配与动作风格相符,剪接完整,与结束动作一致,前奏在两个八拍内完成;允许有口令;
服装:要科学、合理、整洁、美观;
场地:根据各校实际安排。
七、评分标准:
动作细则得分动作细则得分
技术 20分规定一(5分)编排 30分时间(5分)
规定二(5分)动作效果(10分)
规定三(5分)队形变化(5分)
规定四(5分)音乐(5分)
整体 效果 20分进场(5分)创意动作(5分)
退场(3分)完成 情况 30分动作准确性(10分)
音乐与动作的吻合(5分)动作熟练性(10分)
服装(3分)动作幅度(5分)
精神面貌(4分)领操人员(5分)
总分: 综合评价:
具体说明:
1.本规程仅是初稿,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再做调整。
2.请各校结合冬锻活动,开展相应的训练。
3.具体的比赛时间和安排教育局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