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
为进一步弘扬本校广大教师的高尚师德、激励为教育事业献身的崇高思想,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和德育发展目标要求,评选我校师德标兵,以表率、示范形象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养,更好的构建学习型、创新型的和谐校园。
二、评选名额、范围及条件 :
(一)评选名额、范围 :
1、评选名额:各年级组及行政组推荐“师德标兵”各10人,校级师德标兵10人。
2、评选范围: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师德规范的一线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才育中学教师职业道德的“四爱”“十不准”要求。
附:四 爱:
爱(教育)事业
爱(工作)岗位
爱(才育)学生
爱 才育(学校)
十不准:
不准接受家长馈赠;
不准向学生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不准接受学生家长宴请;
不准同学生家长进行功利性交往;
不准搞第二职业或在校内外搞有偿性辅导;
不准向学生家长要车私用;
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不准向学生乱收费或摊卖资料与东西;
不准参加有损师德的娱乐活动;
不准乱交道德品位不高的朋友。
2、践行才育精神。
附:才育精神:
自觉尽职,敬业爱生,和谐创新,共同发展。
3、重视学生安全教育,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4、在师德评议活动中,学生及教师的测评卷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搞有偿家教、办校外辅导班的。
2、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剥夺学生的考试权力,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3、乱收费、乱罚款,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
4、赌博,工作日期间饮酒,上课吸烟、接打手机。
5、无理指责、训斥、刁难学生家长。
6、擅自缺课、调课、擅离职守,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团结的事。
7、穿奇装异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浓妆艳抹,留怪异发型。
8、利用工作时间在校外经商的。
9、散布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学校工作稳定的不良言论的。
10、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较大学生安全事故的。
11、其他方面违法乱纪受到处分的。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
1、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时间:1月10号左右),三个年级组、行政组分别成立评审小组(领导干部5人,教师代表5人),严格按照本规定所列条件,对申报教师采取无记名打分(领导打分占50%,教师打分占50%),按成绩高低,最后确定10名作为组里的十佳师德标兵 ,并在全校榜示。
2、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时间:4月10号左右),三个年级组,行政组根据组里已评出的原10名十佳师德标兵的表现情况,各推荐5名参评校级“十佳”。
3、 校评选小组审议候选人名单 :
(1)、校评选小组的组成,领导15名,教师代表15名,学生代表15名。
(2)、全校共20名校级候选人在校多媒体会议上进行竟讲演说,校评选小组成员当场打分(领导占35%,教师占35%,学生占30%),安分数由高到低取前10名,为校级十佳师德标兵。
四、评选年限 :
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将每年评选一次。
五、奖励方式 :
师德标兵的奖励方式以物质奖励与荣誉奖励相结合。(校十佳师德标兵的第一、二、三名作为市级十佳师德标兵的 直接推荐人。)
市才育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