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醴四中“红旗处室”“红旗年级”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处室、年级部的管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履职情况,增强各部门的指导、协调、组织和服务能力,助力学校发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范围:学校8个行政处室,3个年级部。
名额:“红旗处室”2个,“红旗年级”1个。
二、评选计分方法
(一)得分组成
评选计分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行政人员对处室年级评价”得分、职代会民意测评满意率得分和2014年上下两个学期目标管理考核得分。具体折算办法如下:
1、依据《行政人员对处室年级评价表》的得分折合成20%计入考核总分;
2、依据2014年学校第九届五次教代会民意测评满意率排序,排第一位(含并列)计满分100分,第二位(含并列)计99分,以后各位次依次递减1分,折合成25%计入考核总分;
3、依据2014年度上下两个学期处室年级目标管理考核总分,折合成40%计入考核总分。
4、校长办公会权值占15%,计入考核总分。
(二)计分办法
依据得分高低,分“处室系列”和“年级系列”分别排序,得出名次。
(三)结果运用
1、对排名第一、二名的处室,授予“红旗处室”荣誉称号;对排名第一名的年级,授予“红旗年级”荣誉称号;
2、对获得“红旗处室”和“红旗年级”荣誉称号的单位,各奖励2000元的奖金,以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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