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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字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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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字文稿 本文简介: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8700字文稿根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群组发〔2014〕15号)精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专项整治的目标任

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字文稿 本文内容:

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8700字文稿

根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群组发〔2014〕15号)精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

始终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配套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紧紧抓住当前群众反映强烈、全旗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干部受教育、问题得解决、作风大改善的实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重点专项整治以下12个方面、45项问题,其中中央和自治区确定了12个方面、39项,我旗确定了6项。

(一)整治一些党员干部好人主义严重、不担当、不作为,作风漂浮、工作不实不力的问题

1.整治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好人主义严重,不敢接触矛盾和问题,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牵头领导:姜国华;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

2.整治一些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不扎实,只愿做显而易见的表面工作,不愿做鲜为人知的基层基础工作,不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致使一些地方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牵头领导:姜国华;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

3.整治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旗委、旗政府决策部署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抓落实闯劲干劲韧劲不足,在一些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畏难怕苦怕累推拖等问题。(牵头领导:孟柯敖其尔、姜国华;责任单位:旗纪委监察局、旗委组织部)

(二)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表彰活动泛滥问题,清理规范各种庆典活动仪式和各类临时议事机构

4.从严控制会议。制定会议计划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从严控制会议数量、时间和规模;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提倡讲短话,反对讲空话、套话。(牵头领导:郭泽民;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

5.精简文件简报。实行文件计划管理,进一步规范发文程序,严格控制文件数量,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精简简报,在全旗只保留《翁旗动态》、《政务信息》、重大活动和信访维稳信息简报,其他纸制信息简报一律取消。大力推行网上办公、无纸办公,2014年7月全面启用旗乡两级加密传输系统传递非涉密公文和资料,条件成熟后应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旗直各单位。加大督查力度,推进公文落实,防止以文件落实文件和公文旅行现象。(牵头领导:郭泽民;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

6.严格控制评比表彰活动。集中清理并坚决撤销不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失去工作意义的项目,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检查、评比活动。从严控制庆典、活动仪式,举办对发展确有实际作用的庆典、活动仪式,党委序列报旗委审批,政府序列报旗政府审批。(牵头领导:张建民、房瑞、郭泽民;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旗人社局、旗财政局等)

7.清理规范各种领导小组等临时议事协调机构。对现有的领导小组职能定位不清、工作相互交叉的进行调整、合并或撤销。规范旗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党委序列领导小组的成立,报旗委审批;政府序列领导小组的成立,报旗政府审批。(牵头领导:张建民、房瑞、郭泽民;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

8.集中清理“一票否决”事项,切实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减轻基层压力负担。(牵头领导:张建民、房瑞、姜国华;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委组织部、旗政府办公室)

(三)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

9.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重点是认真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实际制定翁旗的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以严格制度的执行,纠正公务活动中的铺张浪费行为。(牵头领导:孟柯敖其尔、房瑞、郭泽民;责任单位:旗纪委监察局、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

10.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会员卡,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务。(牵头领导:孟柯敖其尔;责任单位:旗纪委监察局)

11.整治公款吃喝,严肃查处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利用内部食堂、“农家乐”等场所变相公款吃喝行为。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实行会员制管理、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坚决查处利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内部餐厅对少数人开放的会所公款吃喝行为。坚决杜绝出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严禁借招商名义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开展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牵头领导:孟柯敖其尔;责任单位:旗纪委监察局、旗委督查室、旗政府督查室、相关单位)

12.严格控制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数量。制定并实行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审核报批制度。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现象。(牵头领导:周玉英;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

(四)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问题

13.彻底清理超标、超编公车。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牵头领导:房瑞;责任单位:旗政府办公室)

14.在前段时间集中清理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治力度,制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和管理制度,明确使用标准,细化管理措施。继续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违规改变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等问题。(牵头领导:房瑞;责任单位:旗机关服务中心)

15.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或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5年内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经开工的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牵头领导:房瑞;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旗发改局)

(五)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

16.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在去年基础上,将“三公”经费再压缩5%,5年内各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不再增加。严格落实《翁牛特旗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公开“三公”经费当年预算,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实行计划管理和报批程序,从严控制会议、培训经费。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牵头领导:胡日查;责任单位:旗财政局)

17.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建立公务接待集中管理、接待单位审批控制、公务接待清单等制度,从严控制接待费开支。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各单位接待费用要在预算中单独列出,实行总量控制,确保今后只减不增。(牵头领导:郭泽民;责任单位:旗接待办)

18.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加大对公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监督检查力度。(牵头领导:胡日查;责任单位:旗财政局)

19.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考察,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牵头领导:孟柯敖其尔、姜国华;责任单位:旗纪委监察局、旗委组织部)

(六)整治脱离实际、盲目兴建“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问题

20.取消对GDP的考核,加大对发展质量效益、为民办实事、嘎查村建设、打基础利长远工作的考核赋分比重,用实绩考核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牵头领导:姜国华;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

21.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的项目,按相关政策要求和合同约定,清理园区内占而不建、停建的企业,重新引进有效益的企业。坚决防止此类现象的继续发生。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制定工程和项目审查评议办法,每年对全旗财政投资的工程和项目进行审查。(牵头领导:房瑞、杜玉泉;责任单位:旗政府办公室、旗发改局、旗财政局、旗玉龙园区管委会、旗经信局、旗统计局等)

(七)整治干部管理中的不正之风

22.坚决纠正唯地区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制定完善旗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提拔任职考察、破格提拔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狠刹干部选任民主推荐打招呼、发信息、拉选票和跑官要官之风。(牵头领导:姜国华;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

23.严肃查处干部私改档案、领导干部未成年子女吃空饷问题,认真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问题。(牵头领导:姜国华、李凯;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旗编办)

(八)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

24.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现象。(牵头领导:孟柯敖其尔;责任单位:旗纪委监察局)

25.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制定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单位监管和问责办法。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坚决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工作时间自由散漫、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上网打牌、玩游戏、炒股购物、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纠正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问题,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坚决纠正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冤枉路现象。(牵头领导:孟柯敖其尔;责任单位:旗纪委监察局)

(九)严肃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26.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牵头领导:各相关副旗长;责任单位:旗监察局、各相关单位)

27.治理执法监管部门以罚款代替管理问题。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加强执法规范化管理,坚决纠正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现象。(牵头领导:青格勒、各分管执法监管部门的处级领导;责任单位:各执法监管部门)

28.治理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牵头领导:房瑞;责任单位:旗政府办公室、旗发改局、各相关单位)

(十)严肃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

29.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惠牧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加大惠农惠牧政策公开力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惠农惠牧政策资金运行的透明度。(牵头领导:胡日查、杨中新;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

30.对全旗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牵头领导:胡日查;责任单位:旗民政局、各苏木乡镇场街道)

31.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问题。(牵头领导:房瑞;责任单位:旗住建局、各苏木乡镇场街道)

32.严肃查处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操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行为。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行为。(牵头领导:胡日查、杨中新;责任单位:旗农机服务中心、财政局、农牧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各苏木乡镇场街道)

33.坚决纠正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牵头领导:胡日查;责任单位:旗民政局、各苏木乡镇场街道)

(十一)严肃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

34.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集中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等问题。(牵头领导:房瑞、胡日查;责任单位:旗财政局、各单位各地区)

35.对全旗征地拆迁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坚决纠正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问题。(牵头领导:房瑞;责任单位:旗国土资源局、旗规划局、旗住建局、各苏木乡镇场街道)

(十二)开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36.规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中各种收费、罚款、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公开,依法处置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集中治理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努力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牵头领导:青格勒;责任单位:旗委政法委,旗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37.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肃查处忽视安全、违规许可、执法不严以及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等问题。(牵头领导:杜玉泉;责任单位:旗安监局)

38.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法规,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个别医生收取红包现象,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对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集中治理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问题。(牵头领导:杜金宏;责任单位:旗食药监局、卫生局、计生局)

39.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牵头领导:杜玉泉;责任单位:旗环保局)

40.坚决纠正教育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加强对教育行业系统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个别教师收红包礼品、有偿补课、乱定教辅资料等现象。对教育行业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集中治理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问题。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牵头领导:李凯;责任单位:旗教育局、人社局)

41.深入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整治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问题。(牵头领导:孟柯敖其尔;责任单位:旗纪委监察局)

42.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切实解决审批多、办证多、收费多、罚款多问题。坚决纠正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繁杂问题。(牵头领导:房瑞;责任单位:旗政府办公室、旗政务服务中心)

43.加大对解决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建议时群众提出的3412个问题的督促检查力度,整治在解决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牵头领导:胡日查;责任单位:旗政府办公室、旗委督查室、旗政府督查室)

44.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年内全部化解上三级交办的29个信访积案。(牵头领导:张建民、青格勒、唐国志;责任单位:旗委政法委,旗信访局、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各相关单位)

45.整顿软弱涣散和23个后进嘎查村,解决“三委”班子在群众中影响力、号召力和向心力不强,服务群众和带领群众增收致富能力不强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年内解决60个嘎查村无活动场所或危旧狭小问题,三年内全部达标。(牵头领导:胡日查、姜国华;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旗财政局)

根据上述内容,制定专项整治任务书(详见附件),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

二、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4年7月份开始,2014年9月底基本结束,历时3个月。

1.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12个方面、45项重点整治任务,由旗委、旗政府各牵头领导按照责任分工立即组织各责任部门,分类整合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整治内容、推进措施和标准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务实管用,抓住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明确整治措施,落实具体责任,能量化的量化,能细化的细化,便于操作落实。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应于7月25日前报旗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每个单位、每个领导班子和每名领导干部,都要对确定的整治项目进行自查,查清楚问题的具体表现、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列出整治清单、建立整治台账。本着“说清楚”、“交明白账”的原则,明确哪些是班子要改的问题、哪些是个人要改的问题,领导班子要主动认领,领导干部要敢于负责、对号入座,一项一项查,一人一人清,一个一个纠。实行销号式管理,对正在整治的要严格标准,一改到位;对整治迟缓的要查明原因,督促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对尚未整治的要传导压力,明确时限,抓紧改起来。

3.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出重拳、下猛药,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要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能改的立即改,对一些需要长期推进整改的问题,也要通过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要通过巡查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典型案例,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整治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单位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人和事,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专项整治行动于9月底基本告一段落。各责任人、责任部门向旗委报告专项整治成果。

4.开展检查评估。通过民主评议、行风监督、民意调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整治效果不明显、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补课”、“返工”,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及时通报。这方面工作于10月进行。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抓好整改落实,是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关键;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推进整改落实的重大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把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整治重点,拿出过硬举措,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领导带头整治,做到自身清、亲属清、身边清,敢抓敢管,推动班子抓落实,督促下级搞整治。

2.落实工作责任。旗委对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要认领责任。专项整治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亲自主持制定专项整治具体行动计划,亲自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难点问题,一项一项盯紧抓实,确保各项要求真正落地,决不能搞成“半拉子工程”。

各有关行业系统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党组(党委)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针对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狠抓专项整治。一把手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亲自审定方案,强力推动落实,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总体谋划、工作推进和协调指导,明确专门力量负责专项整治,重点问题随时调度,难点问题集中会诊,整治情况定期通报;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通报和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舆论监督,形成倒逼机制,充分发挥引导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督导组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督导重点,严格把关,督促落实工作责任,旗纪检监察和督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各督导组要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的,要约谈一把手;对避重就轻、不敢碰硬绕弯子的,要严肃指出,促其改正;对因涉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利益问题整治工作推不动的,要汇报旗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专项研究,责令限期整改;对在整治过程中华而不实、大而化之、作表面文章的,要严肃批评、严格追责、坚决纠正。

3.三级联动整治。旗乡村三级党组织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整治问题,逐级梳理分析,对发生在基层、根子上面的问题,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系统联动整改机制,确保快速回应、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政法、教育、民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和计划生育、税务、工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林业等行业系统,要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整治具体任务,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率先整治,以上率下、带头整治,指导推动本行业本系统整治工作向下延伸,真正落实到基层站办所。要善于从基层单位反映的情况中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具体办法和措施,努力从源头上加以破解。对于涉及多个地区、部门、单位的问题,要加强沟通,整合资源,合力解决。

4.坚持开门整改。将群众参与作为动力、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的、标准。通过情况通报、新闻发布、公示等形式,公开整治项目、过程和结果,把政策规定交给群众,让群众充分知情,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整治项目,及时向群众通报各有关单位整治的情况。

5.以改革促整改。把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体现到专项整治的全过程,以改革的精神、改革的办法推动整改,以改革的智慧、改革的勇气攻坚克难,通过改革根治“四风”顽疾,通过专项整治为全面深化改革消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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