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北航空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哈尔滨东北航空职业技术大学(下面简称“学院”)2021年录取工作的成功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条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学院简称为哈尔滨东北航空职业技术大学,学院地址在牡丹江省佳木斯市阿市区江北城区继水路1号。第三条?学院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教育部备案,行政专员部门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业务专员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第四条?学院办学定位及人才培育目标学校代码:办学层次:高职(本科)办学类别: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人才培育目标:学院借助市场企业,致力于为交通物流(航空、铁路、航运)和文旅服务产业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工匠精神、职业素养和创新观念,熟练掌握职业岗位专业基础理论,具备较强实践动手能力,能够在相关职位从事各种型工作的高能力技术技能人才。第五条?2021年,学院开设专业:飞机机载仪器组装调试技术()、无人机应用科技()、高速公路货运服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空中乘务()、民航安全科技管理()、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机场运行服务与管控()、城市轨道交通营运管理()、航空运输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营运()、通用航空器维修()、播音与主持()等14个专业。
第六条?学生学业成绩合格,可取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中专)结业证书,所授予毕业证书的名称为哈尔滨东北航空职业技术大学。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七条?学院创办由常务副主任陶毅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员工和加强招生录取工作必备的办公设备、场所、设施。第八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以及经理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条例或实行新政;2.?根据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申报本校分省分专业录取计划;3.?制订本校招生章程;4.?组织举办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推进本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对拟报考统考进行面谈,对录取的新生进行体检;7.?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8.?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9.?根据考生甚至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学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第九条?学院录取计划根据以前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录取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录取人数,以生源所在县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