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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综合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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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综合预案) 本文简介:厂事故应急预案(综合预案)编制:安全环保部审核:批准:*年*月*日目录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3适用范围11.4应急预案体系11.5应急工作原则12.危险性分析2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2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23组织机构及职责33.1应急组织体系33.2指挥机构及职责34预防与

应急预案(综合预案) 本文内容:

事故应急预案

(综合预案)

编制:安全环保部

审核:

批准:*年*月*日

1.

总则1

1.1

编制目的1

1.2

编制依据1

1.3

适用范围1

1.4

应急预案体系1

1.5

应急工作原则1

2.

危险性分析2

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2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2

3

组织机构及职责3

3.1

应急组织体系3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3

4

预防与预警4

4.1

危险源监控4

4.1.1危险源的监控4

4.1.2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4

4.2

预警行动5

4.2.1预警级别5

4.2.2预警信息5

4.2.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5

4.2.4预警响应6

5

应急响应6

5.1

响应分级6

5.2基本响应6

5.3

应急结束7

5.3.1应急终止的条件7

5.3.2恢复现场8

5.3.3.

事故报告调查评估和信息发布。8

6

保障措施8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8

6.2

应急队伍保障8

6.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8

6.4

经费保障9

7

培训与演练9

7.1培训9

7.2

演习9

8

奖惩9

8.1奖励9

8.2责任追究9

9

附则10

9.1

术语和定义10

9.2

应急预案备案11

9.3

维护和更新11

9.4

制定与解释11

9.5

应急预案实施1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职工人身和厂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如下:

一、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主席令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主席令28号)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73号)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

6、《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1号)

二、主要技术标准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三、川冶厂相关标准

1、《川冶厂企业标准》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厂(以下简称“川冶厂”)所有职能部门、分厂及生产现场。

1.4

应急预案体系

本应急预案为综合应急预案,针对川冶厂发生的生产伤亡等重大事故制订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了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针对重大危险源另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1.5

应急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职工自我防护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川冶厂应急小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和分厂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和分厂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预案演练等工作。

2.

危险性分析

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川冶厂成立于1958年,是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有大二型企业,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现有职工1100余人,年产值30000万元。主要生产冶金、矿山、石油化工、建材、起重运输等行业成台套设备、备品备件及工模具。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按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机械行业发生工伤事故在11类左右: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灼烫、7.高处坠落、8.火灾、9.坍塌、10.中毒和窒息、11.锅炉爆炸。根据对川冶厂固有危险性分析和11类事故发生频率统计确定五类事故(事故危害后果严重)做为预案目标,具体是:轻伤及以上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交通事故。

其危险源和风险分析如下:

一、物质的危险危害因素

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炸药、乙炔、氧气、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主要危害有:

1、易燃气体(如乙炔、一氧化碳)如泄漏与空气混合遇明火易燃爆,有的可在空气中自燃,有的可致人中毒、冻伤、窒息、直至死亡。

2、易燃液体(如煤油、油漆、稀释剂等)如泄漏、挥发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体,遇明火、热源可引发火灾爆炸。

3、腐蚀品(如酸类、碱类等)如泄漏与人体接触可引起化学灼伤。

4、炸药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引起爆炸可能引起伤亡事故。

二、设备设施的固有危险危害

生产设备多,且特种设备的种类、数量多。电气设备有110kV和10kV变配电站的变压器、配电柜、以及各厂房内用电设备及控制系统;特种设备有空压设备、压力容器、行车及多种气瓶和厂内机动车辆;热处理储油池和中频冶炼炉。其主要危险因素有:

1火灾爆炸

热处理储油池、中频冶炼炉、气瓶等如本身缺陷或安全装置失效或管理不善出现泄漏,遇明火可引发火灾、爆炸危险。

2、物理爆炸

气瓶等设备有缺陷或超压安全附件失效或使用不当,可引发物理爆炸。

3、触电与电气火灾危险

变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如产品质量不佳、绝缘性能不良或因运行不当、机械损伤、维修不善导致绝缘老化破损或设计、安装不规范,安全净距不足,或违章操作,均可能引发触电危险。如+出现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也可引发电气火灾危险。

4、交通事故

厂内各类运输车辆如车辆本身缺陷,或制动、音响、灯光等失效,道路状况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误操作可引发交通事故。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救援小组(领导小组):

组长:生产副厂长

副组长:安全环保部部长

成员:生产部部长、机动部部长、生活服务公司经理、供应部部长、车队队长、各部门、分厂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组长职责:

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二、副组长职责:

负责应急状态下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及信息传递;保障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消防等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执行组长的命令。

三、机动部职责:

应急状态下,组织设备维修、设备复位,监督检查设备运行状态。

四、供应部职责:

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如设备零配件、工具、沙袋、铁锹、消防泡沫、防护用品等。

五、车队职责:

负责交通车辆的保障。

六、安全环保部职责: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实行交通管制,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七、事故发生单位职责:

负责第一时间向安全环保部和调度室报告事故。如有人员受伤,第一时间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的监控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技术控制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与决策提供准确、全面、形象的信息、依据的手段。

2、人员管理

人员的控制首先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员安全,其次是操作安全。

3、管理控制

可采取以下的管理措施,对危险源实行控制:

(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2)明确责任、定期检查

(3)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4)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4.1.2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1、防火灾、爆炸

气瓶存放点要加强明火管理,禁止使用明火对原料加热,禁烟区内不准吸烟;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等电器设备,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应定期检查及检修所有的设备管道和密封装置,防止设备带病运转而造成管道或设备泄漏、液体挥发,造成易燃液体与空气等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加强生产场所的通风,防止易燃易爆混合物积聚。

(2)消除爆炸点火源。加强车间防爆电气设备、灯具及电气设施的检查维修,保持其良好防爆性能,杜绝电器火花的产生;保持防雷、防静电设施的齐全有效;操作、检修时,使用不产生明火的工具;严格动火作业管理,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3)防物理爆炸,加强对易燃液体储罐的检测、检验、检查以及维修;保持呼吸阀等安全附件处于完好灵敏状态;防止超温、超压、管道堵塞而导致储罐、管道破裂和物理爆炸事故的发生。

2、防触电及电气火灾

(1)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电气设备及时检查检修,保持电机等接地或接零设施完好;手持或移动电动工具要有漏电保护装置,电工作业工具完整好用,无缺损;严格执行电气作业有关安全规程,电气设备检查检修时,要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进行电气维修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拉闸、断电、挂牌、接地、联锁等电力安全规章制度,防止误操作造成触电伤害。电工、电焊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特殊工种作业许可证上岗。

(2)加强变配电室的管理,变、配电所必须有专人负责。设防雷、防静电和电气设备保护接地(零)装置,定期测量接地电阻。定期检测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检修后绝缘电阻测试合格方可投入运行。检修、试验或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要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易发生触电危险的场所,设遮栏并悬挂警示牌。

3、防车辆伤害对策与措施

保持厂内路面状态良好,厂内禁止无关车辆入内,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行驶,不无证驾驶,行驶的车辆要保证在完好状态。正确装卸货物,做到不超载、不超宽、不超高、不超长。不超速行驶,厂内车规定行驶限速10~15公里。职工在厂内行走遵守规则,注意观察运行车辆,防止碰撞。

4.2

预警行动

4.2.1预警级别

依据机械制造行业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黄色、红色两个预警级别。

1、黄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1)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黄色预警时;

(2)公司或本厂发生一起较大机械突发事故时。

2、红色预警: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预警。

(1)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红色预警时;

(2)公司或本厂发生一起特别重大机械突发事故时。

4.2.2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主要发布途径有事故快报、紧急通知、安全会议等。

4.2.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1、黄色预警:由厂应急救援小组发布和解除。

2、红色预警:报厂安委会批准,由厂应急救援小组发布和解除。

4.2.4预警响应

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相应级别预警时,企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按照本预案相应级别规定进行响应。

1、黄色预警响应: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企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与各车间的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各车间管理人员、安全员上岗到位,严格制止并纠正违章施工现象,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2、红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有关人员高度关注重大危险源及自然灾害动态,带班负责同志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加强值班和监测密度。必要时,停止有风险的作业。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川冶厂生产事故为一般机械突发事故,较大机械突发事故,因此有两种种响应级别。

一般机械突发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突发事故:

(1)轻伤及以下安全事故;

(2)造成1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较大突发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故:

(1)轻伤以上安全事故;

(2)造成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5.2基本响应

各部门、分厂一旦发生突发事故,事故责任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安全环保部和生产调度室报告,启动应急预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具体为:

1、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立即组建事故处理小组,根据事故扩散范围建立警戒区,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岗位人员、应急救援车辆外,其他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警戒区。

2、事故责任单位立即向厂安全环保部和调度室报告。最迟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

3、事故处理小组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4、事故无法控制时,所有人员应撤离事故现场,第一时间报警。

5、保护好事故现场,必要时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协助发出警报、现场紧急疏散、人员清点、传达紧急信息、事故调查等。

6、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护,掌握正确的应急处理办法。

1)外伤应急处理

止血急救:止血的方法通常采用压迫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和加垫屈肢止血法等。

包扎处理:有外伤的伤员经过止血后,就要立即用急救包、纱布、绷带或毛巾等包扎起来。

骨折固定处理:如果受伤人员发生骨折,需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迅速、及时而准确地给伤员进行临时固定。

2)烧伤急救

a

迅速脱去着火的衣服(或被热液浸湿的及沾染化学品衣服),用水浇灌或卧倒打滚等方法,熄灭火焰。

b.用冷水冲洗、浸泡或湿敷受伤部位。

c.现场烧伤创面无需特殊处理,只要外裹一层敷料或用清洁的被单、衣服等进行简单的包扎。

d.尽量减少镇静止痛药物应用。

e.对于休克患者,轻者可口服含盐饮料防治;重者需静脉补液。口服忌大量饮水,尤其白开水,一般一次口服不宜超过50毫升,谨防呕吐。

f.将患者送医院进行救治。

3)伤员转运

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紧急处理后,应及时安排伤员转运到医院。伤员转运由救护组负责,安全保卫组协助。

5.3

应急结束

5.3.1应急终止的条件

当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响应工作即告结束。一般和较大机械突发事故,由应急救援小组确定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及时通报各职能部门和分厂。

5.3.2恢复现场

1.由事故责任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恢,恢复包括现场清理和恢复现场所有功能。

2.恢复现场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必要时进行录相、拍照、绘图等,并将这些资料连同事故的信息资料移交给事故调查处理小组。

3.清理现场需由清理组制定相应的计划,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二次事故,现场设施功能的恢复,也应制定相应的计划和防护措施。

5.3.3.

事故报告、调查评估和信息发布。

事故报告和调查按照《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执行。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一、应急领导小组通信联系方式:

表8-1应急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络方式

办公室电话

手机

副组长

2)报告与求助电话

安全环保部电话:

电话:

调度室电话:

电话:

区消防队

电话:(附近消防队电话,不要119)

6.2

应急队伍保障

一、根据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应急救援队(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落实,应急救援小组不少于6人;

二、外部资源包括各大工伤保险协议医院等。

6.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较完善的通讯设施;

2、较好的厂区交通路况;

3、救援设备;

4、防护服、安全帽、灭火器材;

6.4

经费保障

一、做好必要的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准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二、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应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机械突发事故的善后工作提供基本保障。

7

培训与演练

7.1培训

进行突发事故应急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机械突发事故预防、控制、抢险知识和技能。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个人防护常识。

4、工作协调、配合有关要求。

7.2

演习

1、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2、机械制造单位每年组织1—2次应急救援演习活动,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指挥水平和机械制造单位应急救援能力,机械制造单位人员必须参加演习活动。

3、每年组织一次对本厂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8

奖惩

8.1奖励

在事故应对过程中有以下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责任追究

在事故应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制订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信息报告有关规定而导致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件信息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9

附则

9.1

术语和定义

1、应急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应急准备

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应急响应

emergency

response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应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5、恢复

recovery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6、机械突发事故:是指在机械制造(加工)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7、直接经济损失:指机械突发事故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8、次生灾害:指由机械突发事故造成的周围环境、周围设施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房屋破损,水管、燃气管道的破裂以及人员伤亡等。

9.2

应急预案备案

川冶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川冶厂安全环保部备案。

9.3

维护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

9.4

制定与解释

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安全环保部制定,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公司。

9.5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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