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妇幼卫生暨“降消”项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省卫生厅召开2008年全省妇幼卫生暨“降消”项目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降消”项目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省妇幼卫生及“降消”项目工作经验,表彰先进,研究部署2008年工作。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提高我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促进我省妇幼卫生事业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请让我代表省卫生厅向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表示衷心的祝贺!向与会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省各级各界为保障妇女儿童健康而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的简要回顾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五年,是我省妇幼卫生工作快速发展的五年。全省各地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xxxx-xxxx)》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xxxx-xxxx)》,着力于加强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建设,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不断增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妇幼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着提高。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下降的态势,xxxx年~xxxx年,孕产妇死亡率由34.82/10万下降到22.43/10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19.27‰、24.56‰下降到9.92‰、12.74‰;住院分娩率由84.14%上升到97.23%。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处于中西部地区先进行列。
(一)妇幼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在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开展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等工作中,积极建立并完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地探索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管理模式和有效机制,将妇幼保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全省基本形成了以省妇幼保健院为业务指导中心、市(州)级妇幼保健机构为枢纽、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体系。
(二)加强依法管理,妇幼卫生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对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实行许可准入,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对《出生医学证明》等法律证件加强管理。各地还将《母婴保健法》执法检查纳入卫生综合监督执法管理,加大了打击非法进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力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步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与此同时,我省还制定了《xx省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xx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配套文件,妇幼卫生工作的管理框架和技术规范等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妇幼保健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三)建立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取得新突破
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xxxx-xxxx年)》,积极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的三级防治工作。省卫生厅会同省妇儿工委、省残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认真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工作,审批许可了8家医疗保健机构为我省第一批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执业机构;全省于xxxx年1月1日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确定了9家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并于xxxx年3月3日启动了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建立了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筛查覆盖率不断提高。
(四)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职能得到体现
我省制定并实施了孕产妇和儿童死亡报告、妇幼卫生统计报表、“三网”监测、“3+1”上报模式、“降消”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等系列信息管理制度,统一了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基础性资料和登记管理,研制开发了“xx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信息管理软件”,同时加强考核和质量控制,不断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为各级政府的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五)“降消”项目工作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取得丰硕成果
我省“降消”项目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通过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卫生机构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着成效。xxxx年,40个降消项目县孕产妇死亡率为24.69/10万,相比xxxx年33.48/10万下降了9个十万分点;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住院分娩率继续提高,40个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5.46%,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8.96%,较好地实现了项目年度目标。
几年来,各地在“降消”项目实施过程中,总结和积累了许多好的作法和成功的经验。
一是领导重视,项目组织有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降消”项目工作,将“降消”项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省政府每年和各市(州)政府签订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降消”项目和“母婴安全”各项工作指标列为重要内容,并多次召开省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省卫生厅还成立了妇幼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建立了妇幼卫生专家技术指导组,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和技术保障。
二是宣传到位,群众家喻户晓。各地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母婴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在我省大多数农村的公路边、田埂上可以看到宣传提倡住院分娩的醒目标语,并且采取发放“母婴安全”知识手册和“给孕产妇的一封信”等办法,普及卫生保健知识,为“降消”项目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是投入加大,服务能力增强。xxxx~xxxx年,我省在中央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分别落实项目配套资金500万。近三年,全省共投入近2000万元,为40个项目县的570所乡(镇)卫生院配备了常用产科设备、40个孕产妇抢救中心配备了产科急救设备、为69个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装备了救护车,大大改善了县、乡两级机构产科服务能力及急诊急救能力。同时,
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省、市、县每年都举办产科质量培训班,层层培训,全省实现了对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人员和妇幼保健人员全部轮训一遍的工作目标,提高了基层妇幼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是实施住院分娩补助,贫困救助得到落实。各地认真贯彻执行《xx省降消项目贫困县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实施办法》,对农村孕产妇和城镇低保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150元补助,对贫困孕产妇实行救助,救助额度最高达到800-1000元;全省各地还将“降消”项目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妇住院分娩平产费用实行定额补助,难产和合并产科并发症列入住院补助范畴,基本实现贫困县农村的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费用减免、住院分娩难产或发生产科并发症实行大病补助的目标。“降消”项目在我省实施以来,每年惠及20余万孕产妇及其婴儿,仅在xxxx-xxxx年,全省累计对40个项目县18万孕产妇实施了住院分娩补助和贫困救助,补助救助资金达到2500万元。
五是强化管理,促进项目工作可持续性发展。省卫生厅每年从部、省、市属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中选派40名妇产科专家赴项目县蹲点1-2个月指导工作,提高乡级助产技术服务水平,增强县级孕产妇抢救中心危急重症抢救能力,建立上下联动、运转通畅、分级管理的孕产妇分娩和抢救的绿色通道,保障了母婴安全。为了促进项目工作的平衡发展,省卫生厅加强督办检查,xxxx年共组织15个督导组对40个项目县(市、区)的80个乡(镇)、160多个村进行了抽查,走访了500多个孕产妇家庭,督导项目县覆盖率达到100%,并下发了督导函和督导情况通报,极大地促进了项目的实施。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妇幼卫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整体上看,发展很不平衡,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一些体制性、机制性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基本的卫生保健需求和日益增长的健康要求,妇幼卫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且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认识有待深化,投入尤显不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级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认识在不断提高,重视力度在不断加大。但仍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特别是它在公共卫生建设中应有的地位认识不足,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没能完全落实到位,对妇幼卫生的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妇幼卫生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没能得到同步加强,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保健工作困难较大。一些地方基层妇幼卫生网络不健全,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不稳定、岗位不固定、待遇不落实、工作积极性不高,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的各项任务难以落到实处。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仍然较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妇女儿童获得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存在一定差距。
(二)系统管理有待加强,服务能力急需提升。
省卫生厅已制定下发了《xx省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实施细则》、《xx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对农村和城区开展基础性妇幼保健工作和建立妇幼保健工作网络提出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但部分地区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随着我省住院分娩率的大幅度提高,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服务质量亟待加强,孕产妇分娩和急救转诊的绿色通道需进一步完善。(三)依法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需进一步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已颁布14年,但是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地方对于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的准入管理不严,导致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助产技术服务。有的地方执法不硬、监管不力、打击不够,仍存在少数未获得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非法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现象。同时,婚前保健工作存在职责不清、未依法管理的无序状态。《母婴保健法》明确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许可,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但目前我省一些地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存在管理混乱、未依法执业并监管的状况,急需各级政府加强领导,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理顺管理程序,规范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四)妇幼保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积极应对。
一是计划外生育的孕产妇保健存在隐患,这是造成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计划外生育的母婴安全问题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必须认真研究并加以重视解决的问题。二是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管理难度大。三是出生缺陷发生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任重道远。四是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任务繁重,工作经费缺乏。
(五)降消项目开展不平衡,各项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
一是少数县(市)对项目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地区之间、项目县之间、县内乡与乡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地方项目工作开展缺乏思路,工作任务未能有效落实。二是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贫困救助管理工作不规范。部分项目县存在贫困救助资金管理不规范、贫困救助宣传不广泛、贫困救助名单未张榜公布、贫困救助面过窄、贫困救助标准偏低的情况,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工作还需加大力度。三是培训重点不突出,效果还需提高。部分项目县(市)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培训效果不理想。四是健康教育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有待提高。五是孕产妇住院分娩限价收费落实不够。一些地区仍然存在孕产妇住院分娩收费较高、用药过度、干预过多的现象,增加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经济负担,影响了住院分娩率的提高。
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做好2008年妇幼卫生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关键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妇幼卫生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至关重要。今年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一法两纲”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妇幼卫生法制化规范化管理,重点做好29个贫困县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工作,以“降消”项目促进妇幼保健工作,增强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08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总的目标是:全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以内;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2‰、15‰以内;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5%以上;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面临的形势还很严峻,任务还很艰巨。党的十七大报告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提出要“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共同推动我省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为此,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府职责,建立保障机制,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妇女儿童占人口的2/3,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利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基本要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把妇女儿童规定为依法保护健康的重点人群,提出“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婴幼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发展妇幼卫生事业”,“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这些都说明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发展妇幼卫生事业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在中西部地区农村实施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这是国家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的又一重大举措,随后国家将出台具体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方案,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保障机制,这是发展妇幼卫生事业一次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今年,省政府将29个贫困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工作作为“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在与各地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中明确提出各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具体目标,这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对解决妇女儿童健康问题的决心和信心。因此,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强化职责,推进我省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做到认识上有高度,政策上有保障,资金投入上有力度,措施上有落实。要切实加强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合理解决并落实乡村妇幼卫生人员待遇,稳定基层妇幼保健队伍。要重视和支持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和财政补助政策,使其更好地履行公共卫生职能及保护妇女儿童健康的任务,为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统筹区域规划,协调城乡发展,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
“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为卫生工作指明了方向。目前,国务院组织研究制订的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政策框架已经形成,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改革的重点是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四大体系建设。妇幼卫生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是落实妇女儿童健康任务的基础和前提。各地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要认真研究如何切实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促进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要将妇幼卫生工作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卫生改革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因地制宜地探索符合现阶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和妇女儿童健康需求的新型妇幼卫生服务模式。在农村,要将健全农村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纳入各地新农村建设规划,与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乡镇卫生院综合配套改革等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在三级网中的“龙头”作用,强化乡(镇)卫生院承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卫生工作的公共卫生职能,落实村级承担的信息收集、健康教育等妇幼卫生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上下联动、任务落实的农村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在城市,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基础性妇幼保健服务,建立妇幼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双向转诊、技术支持的管理机制,使妇幼卫生工作落实在城市的每一个街道、每一个社区。同时,要进一步巩固并发展省、市、县三级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妇幼保健机构的品牌地位和服务质量,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层次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使城乡妇女儿童享有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三)贯彻“一法两纲”,加强依法监管,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母婴保健法》的法律宗旨,也是《中国妇女发展纲要(xxxx-xxxx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xxxx-xxxx年)》的重要战略目标。今年妇幼卫生工作仍要以贯彻执行“一法两纲”为核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业。按照《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助产技术、结扎和终止妊娠手术等专项技术服务的管理权限为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婚前医学检查的管理权限为各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照《母婴保健法》的要求,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管理,对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要严格审批准入、要求依法执业。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要统一培训,统一考试,持证上岗,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同时,要坚持两年一次的审核校验,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吊销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促进母婴保健工作法制化的管理。二要加强母婴保健依法监管。各地要加大《母婴保健法》执法检查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整治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法律证件的严肃性,为母婴保健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三要落实预防出生缺陷的三级防治措施。今年,国家将颁发《关于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省要积极行动,继续落实好出生缺陷的三级防治措施。大力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积极协调并创造条件开展婚前保健工作,落实孕前和孕产期保健;逐步建立产前筛查网络,提高产前诊断质量和水平;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推进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推进妇幼卫生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是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常抓不懈,做到在工作措施上加强,制度上完善,机制上创新。一是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规范化管理。各地要切实贯彻执行省卫生厅制定的一系列妇幼保健规范化管理文件,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完善母婴生命安全的绿色通道,开展以产科质量为核心的检查和评估,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二是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为加强我省妇幼保健机构内涵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水平,科学、客观、准确地评价妇幼保健机构,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省卫生厅已制定下发《xx省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办法》和《xx省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实施细则》,各地要深刻领会,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创建。各地要以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为契机,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质量为核心,以医疗和保健质量持续改进与提高为重点,提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三是开展新一轮爱婴医院评估。创建“爱婴医院”活动是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倡导的旨在促进母乳喂养、保护儿童健康的重大活动。近几年,一些地方爱婴医院管理有所松懈,爱婴医院质量有所滑坡。为此,今年省卫生厅将出台我省爱婴医院监督管理办法,对爱婴医院进行重新评估,拓展爱婴医院内涵,规范爱婴医院管理,巩固爱婴医院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爱婴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四是加快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建立全省互联互通、功能比较完备、标准统一规范、系统安全可靠,与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完善的妇幼卫生信息化管理系统,是“十一五”期间妇幼卫生管理工作的重点。今年,省卫生厅将研究制定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系统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思路,加快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进程,使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道路。
(五)加强项目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促进“降消”项目上新的台阶
从2008年开始,我省“降消”项目县(市、区)由40个扩大至47个,其它55个县(市、区)继续开展“母婴安全”活动,我省还对29个贫困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实行免费政策。尤其是29个贫困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工作,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寄予厚望,该项工作在全国也走在了前列。今年项目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影响面广。各地要精心部署,认真实施,加强管理,全力以赴,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今年“降消”项目总的工作要求是:落实分娩补助,加强资金监管,畅通绿色通道,确保母婴安全。重点做好29个贫困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工作。
1、加强组织管理,建立有效机制
今年国家加大对我省“降消”项目投入的力度,专项资金达2433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382万元,这是建国以来国家对妇幼卫生领域单项投入资金最大的一个项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充分认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进一步加强对“降消”项目的重视和领导,明确各部门和各级卫生机构及人员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死亡责任问责制,强化责任管理,完善监督评价机制,形成部门协作、各负其责、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新增的7个项目县要吃透项目方案精神,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好本地区项目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落实好人员培训、设备配备、宣传动员、绿色通道建立等基础性工作,要虚心向先期启动的、工作做得比较扎实的项目县学习,促进项目工作健康、有序、深入、持久地开展。
2、切实抓好29个贫困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工作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年初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xx省29个贫困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工作实施办法》,对29个贫困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按照400~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每例补助3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例补助100~200元,实现29个贫困县农村孕产妇在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的目标。29个贫困县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在此项工作的实施过程中,要理顺运转流程,规范服务项目,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好免费政策,把这项惠及民生的工作真正抓好抓实,使农村孕产妇真正受益。
3、严格资金监管,落实贫困救助
各项目县要按照“降消”项目有关资金管理的要求,加强资金规范管理,扩大贫困救助面,提高贫困救助标准,落实贫困孕产妇救助政策,体现妇幼卫生的公平性和公益性。各项目县要实行平产、剖宫产限价收费,对孕产妇因病施治、合理用药,严格剖宫产指征。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得擅自扩大补助范围、提高或降低补助标准。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审计、稽查和跟踪管理,对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资金,或虚报、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必须坚决严肃处理。
4、规范助产服务,畅通绿色通道
一是开展技术培训和人员进修。按照分层培训的原则,实现对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技术人员和妇幼保健人员全部再轮训一遍,产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二是规范助产技术服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明确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和服务项目,开展创建“合格产科”、“放心产房”、“平安妇幼保健院”等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建立和完善绿色通道。各项目县要进一步规范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母婴生命安全的绿色通道,做到管理有序、服务规范、技术精湛、快捷高效,确保孕产妇急救通道的良好运转和有效畅通。省卫生厅已安排专项经费为全省69所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装备了救护车,今年计划为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督导车,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5、加强项目督导,巩固项目成果
去年,省卫生厅加强对项目县的督导检查,对于规范项目运行、加强项目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得到了卫生部降消项目督导组的好评。今年,省卫生厅将总结经验,修订评估方案,继续加强项目督导,开展交叉评估,巩固项目成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项目督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市对县、县对乡的督导要做到100%的覆盖,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和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项目深入、健康发展。
最后要特别强调的是,各地务必采取坚决措施控制剖宫产率,用1-2年时间降低过高的剖宫产率。各地要将控制剖宫产率列入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及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要克服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趋利倾向,防止诱导和误导群众选择剖宫产。要加强对群众的正面宣传,向群众普及科学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医疗技术服务。要进一步明确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项目和功能定位,对不具备条件开展剖宫产手术的一律禁止开展,原则上一般乡镇卫生院不宜开展剖宫产手术。对剖宫产率过高的地区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成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使乡(镇)卫生院剖宫产率控制在25%以内,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剖宫产率控制在40%以内。省卫生厅将定期组织评估督查,并将其结果作为项目资金补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行动不好,效果不理想的地方还要给予通报批评。
同志们,妇女儿童的健康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祖国的繁荣昌盛和民族的兴旺发达。党的十七大为卫生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妇幼卫生事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期,让我们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推进妇幼卫生事业全面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健康,建设和谐xx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