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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师大版三年级下册《松鼠》语文教学反思

《松鼠》教学反思
荣成市第二实验小学许英
学习法国作家布丰的《松鼠》,在指导学生反复朗读课文的基础上,我让他们提出自己的疑难问题或是自己感兴趣的问题,
“老师,我认为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的最后两名话,是这篇文章中的一个不和谐音符。”
我笑着问:“为什么你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呢?”
“我没有亲眼见过松鼠,读了这篇文章,了解到松鼠原来是个漂亮、驯良、乖巧的小动物,我感觉自己很喜欢它。可是,文章最后即说:‘松鼠也是一种有用的小动物。他们的肉可以吃,尾毛可以制成画笔,皮可以制成皮衣。’我在读到此处时,感到很别扭。如果我们真喜欢一个小动物,比如说小狗,我们在夸奖它一番后,人告诉别人它的肉可以吃,皮可以制成皮袄吗?”
或许,以前的学生也有这一想法,只不过作为教师的我,从来没有给他们这一机会,让他们畅所欲言。课改后,正因为我们在教学中关注学生,关注学生的问题,尊重学生读书的感受,学生才敢于提出问题,乐于提出问题,能够大胆发表独立的见解。作为老师我欣赏学生独立思考的精神,佩服他们读书时那种鲜活的感受,也在努力为学生营造宽松、和谐、民主的学习氛围。于是,我进一步鼓励道:“你敢于向课本挑战,很了不起。同学们,你们当中有没有人同意这位同学的观点,认为这是不和谐的音符呢?”
陆陆续续有几个举手。
“那就请你们继续说说你们的理由吧。”
生1:本单元的单元主题中有这样几句话:“你一定很喜欢动物吧?动物和人类一们,是地球这个大家庭的成员……了解这些动物的外形、特点、习性,将唤起我们对动物世界生存状态的关注,激发我们关爱动物、保护动物的热情。”我认为课文的结尾与本单元的主题是不吻合的。
生2:布丰生于1707年,死于1788年。可能在18世纪人还没有环保的意识。今天我们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们读到松鼠可以吃,感觉别扭,可能是我们在感情上已经把松鼠当作了我们的朋友。
突然,一个学生把手高高举起。
我问:“你有话要说?”
生3:我不同意以上几位同学的观点。今天刚开始上课的时候,老师就告诉我们,这篇课文是一篇科学小品。我想科学小品属于说明文,说明文是给人以知识的。这样结尾,既照应开头的“很讨人喜欢”,又点出松鼠的用途,加深人们对可爱的小松鼠的了解,首尾呼应,结构严密,介绍完整。
生4:我想,有些同学认为这篇课文的结尾是不和谐的音符,可能是因为他们太喜欢小松鼠了,担心人们一旦知道松鼠的肉可以吃,就会去捕杀松鼠了,如果仅仅是因为这个原因而不愿让作者说实话,那不是在搞愚民政策吗?其实,当我们了解到松鼠不仅漂亮、驯良、乖巧,而且它还是一种有用的小动物时,你不觉得更喜欢他们了吗?
教室里静下来了,学生热切地望着我,他们在期盼着老师的“答案”。
我深知,在课堂上常常会遇到这种对同一个问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形,大多数时候,到底谁说的更好,在以往老师是需要有明确的态度的,对学生而言,老师的表态便是一个“权威”的答案。而对同学们热切的眼光,我深情地说道:“如果有一天,你们做了课本的编者,认为结尾是不和谐的音符,在编教材时,可以将最后几句话删掉;认为结尾是和谐的,就继续保留这种结尾吧。”
下课了,我的这种做法是否合适呢?我不止一次地问自己。虽然至今没有明确的答案,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无论是赞同的还是反对的,他们关心松鼠的命运,喜欢松鼠的感情都溢于言表,而这不正是本课的情感目标吗?
这一节课上完后,开头那位同学提出的问题引起了我深深的思考。显然,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是不会在介绍小动物之后,说它肉可以吃,皮可以制成皮袄的。可以,我在备课时,怎么就没有这种“别扭”的感觉呢?怎么压根儿也没想到学生会有这种感觉呢?是因为这篇文章我已经烂熟于心,我闭着眼就说出一段写了什么,一切都熟视无睹的缘故吗?看来,教师尊重学生读书的独特感觉,教师本人也应该走出习惯思维的束缚,拥有自己的读书感受,进而尊重自己的读书感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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