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数学是人们对客观世界定性把握和定量刻画、逐渐抽象概括、形成方法和理论,并进行广泛应用的过程。”仔细揣摩这个定义,可以发现数学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形式层面的数学,即静态的知识;一个是发现层面的数学,即动态的思维。如果说对前者的关注具有现实的应试意味的话,那么对后者的研究应该更能达成“把学生教聪明起来”的理想。然而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教师为了策略而策略,仅仅着眼于“解决问题”,追求某一类型题的能解会算。难道“解决问题的策略”只是为了“解决问题”?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我们应力图改变仅仅关注问题解决的倾向,而更加注重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凸显附着在典型知识和问题上的数学思维方法,帮助学生形成解决问题的一些基本策略,体验解决问题策醋的多样性,使解决问题的过程同时成为数学思维发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