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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观后感 本文简介:刘蕗建622016010053正义的艰难前行——《杀死一只知更鸟》观后感“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过,因为它不做任何(危害人类的)事,只是为我们唱歌”。影片《杀死一只知更鸟》改编自哈珀·李同名小说,以女孩斯考特和哥哥詹姆的角度讲述了其作为律师的父亲受法院委托为一名黑人辩护的故事。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
《杀死一只知更鸟》观后感 本文内容:
刘蕗
建62
2016010053
正义的艰难前行
——《杀死一只知更鸟》观后感
“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过,因为它不做任何(危害人类的)事,只是为我们唱歌”。
影片《杀死一只知更鸟》改编自哈珀·李同名小说,以女孩斯考特和哥哥詹姆的角度讲述了其作为律师的父亲受法院委托为一名黑人辩护的故事。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的南阿拉巴马州,当时美国种族歧视严重,黑人罗宾逊被白人尤厄尔控告强暴了他的女儿梅埃拉,然而在法庭上事实很容易被还原:白人妇女引诱罗宾逊不成,认为这件事很羞耻,便和她父亲一起诬告罗宾逊希望除掉他。影片高潮部分的审判结果出乎我的意料,罗宾逊依然被判有罪,并且在送回监狱的过程中逃跑意外身亡。最后结局恶人尤厄尔还是得到了报应,另外一只“知更鸟”布尔被保护住。
其中律师芬奇先生的人格魅力深深感染了我,很多细节都体现出他是一位体贴善良、极具正义感的完美的人。不想让送核桃充当打赢土地继承官司的报酬的农民坎宁安难堪、小心翼翼的款待坎宁安的儿子、即使当时歧视黑人的白人们不满而且出面阻挠依然接受委托为可怜的黑人辩护……他就是我们一直以来期待的律师形象。在开庭审判前一天,他为了保护罗宾逊,在明知有危险的情况下守在监狱门外。在偷看的孩子们的眼中,昏黄的灯光下,静静看书的父亲是那么伟大勇敢,以至于他们在看到危险后立马出来和父亲站在一起。在当时种族歧视严重的社会氛围中,芬奇先生就像一盏灯给黑人甚至所有有良知的白人带来正义的光。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法庭审判的部分,在原告和被告都陈述完毕后,我相信在场所有人根据他们的表现和芬奇先生提出的问题都明白了真相,而且芬奇先生在陈述时对陪审团一再重读“gentlemen”来称呼他们,并希望他们摒弃冲动来评判证词,法庭上人人平等。然而两个小时后,由12个白人组成的陪审团却给出了被告罪名成立的判决,连法官也只能接受判决无奈离场。很多人明白罗宾逊无罪,他们也敬重芬奇先生,可是这并不能改变审判结果。这与芬奇先生在法庭上说过的“坚信法院与陪审团制度的正义性不符合现状”多么吻合,在当时社会意识形态下,即使宣称法庭上人人平等、即使没有证据表明是黑人犯罪,陪审团还是带有偏见地判处被告有罪。它没有以我们喜欢的喜剧收尾,而是让“知更鸟”罗宾逊的死这一悲剧来震撼我们,正义有时候很难得到伸张,但“罪恶”一词却几乎时刻出现在人物的台词里,也表明罪恶就在我们身边。
所以我们谈论法律,不能简单地看一些法律条文。我相信当时美国法典是公正的,里面没有规定白人的证词都是无可置疑的而所有黑人都不诚实,它宣称人人生而平等。但是就如社会法学派的观点一样,我们需要关注法律的实施,关注社会与法律的关系。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陪审团制度无疑对受到歧视的黑人非常不利,不管他们做了什么,他们在许多白人眼里就是有罪的,这种偏见很难改变。因此芬奇先生是勇敢正义的,作为一名白人律师,他不顾社会舆论站出来维护正义,他希望寻求公正,他希望引导社会不带偏见地执法。
我们不能说悲剧是法律本身造成的,只是受限于当时带有偏见的社会氛围,所以法律真正的进步不是自己大跨步前进,而是与社会一同前行。正如瞿同祖所说: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法律在某个社会大背景下能否得到有效的实施不只在于它本身,还依赖于宗教、种族、风俗等各种社会因素。然而我们可以乐观的认为好的法律能引导社会的前进。
影片的最后,布尔为了保护詹姆兄妹俩杀死了尤厄尔,而曾经为尤厄尔作证的郡长这次却认为是尤厄尔咎由自取,决定隐瞒实情保护布尔。斯考特向父亲说:“(坦白真相)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不是吗?”尤厄尔的死是正义无法得到伸张时的一种安慰,虽然他胜诉,但在法庭上没有找到的正义最终还是有了一丝希望,他得到了惩戒。回到这篇观后感的标题,正义在艰难地前行,这一次人们意识到正义缺席却无能为力,或许下一次就不仅仅是意识到,而是敢于行动,不是吗?再艰难,正义的脚步也不会停滞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