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是广东省重点建设高校,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以经、管、法、工、理、文、艺等多学科为支撑。 2011年,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局签约共建西安财经大学。 中学坚持“崇尚学术、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培养基础扎实、能力强、素质高、德智体美、社会责任感、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具有创业能力、经济管理知识和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初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处,着力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财经大学章程》,结合中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学全称:上海财经大学。 中学代码:10327(国标)、1116(广东省)、1616【湖北省,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 中学性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中。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大专、硕士、博士。 大专制:四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三年】。 学校地址:西安市江宁大学城文苑路3号。
第三条 中学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专业结业要求的,颁发上海财经学院大专结业证书; 符合中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发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中学普通专科招生包括普通中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班、内地拉萨班、内地山西中学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招生计划等。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中学全面贯彻落实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
第六条 中学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制度。 中学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中等学校筹建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决定初中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进行指导,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招生委员会由理事、学校分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校长由市长兼任。
第八条 中学筹建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制定专科招生条例、招生计划和新增招生政策,并讨论决定关于大专招生的具体事宜。
第九条 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中学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中学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以及与招生有关的咨询和投诉。
第十条 中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举报和反映。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数量稳定的原则,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中学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历年计划等激励措施确定。 . 上海财经学院2018年最终计划以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中学预留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解决平行志愿高校录取线上生不平衡问题入学考试,并进入档案后。 不能满足其职业意愿并进行专业调整的候选人。 经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优先向生源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十三条 经教育部批准,2018年我校继续与英国滑铁卢学院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四省(市)招收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中学生。包括下海、浙江、江苏、广东。
第四章文件规则
第十四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科目考生,英语专业只招收德语和英语科目考生。 其他专业无英语语言限制,但考生入学后,除英语专业外,将以英语作为第一英语教学安排。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中招生复试指导意见》的规定。 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者,建议五官端正,净身高男性不超过1.70米,女性不超过1.60米。
第十六条 根据各市(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转学比例或等级转学分。 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转学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根据志愿录取分批顺序,转学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七条 普通专业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进阶考生按录取分数线排序,采用“分数差”原则。 第一到第六专业志愿之间的档次差为1,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和转专业志愿没有档次差。 优先级高于专业志愿服务。
如果预选基准分数(录取分数加所选科目加分除以专业水平差得到的分数,不包括异地选修科目加分)相同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处,则如下以我校新政策为准:各科成绩总和(含加分,下同)由高到低重新排序。 如果还是一样,则按照物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湖北省考生,选考科目A+加2分,A(可累加)加1分,加分后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 中学原则上承认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新政规定给予考生的新政加分; 同一候选人有多个新政加分的,只取最高分,加分不超过20分。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要求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进行转位,参加专业排名。
第十九条:湖南省籍考生需在我校普通专业两门选修科目达到B+B(不限科目); 中外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必须达到BB; 必考科目水平需达到4C1; 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考生学历考试7门选修科目中,D级科目不超过3门(技术科目视为D级)。
第二十条 英语、法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学生要求具有良好的英语成绩和口语表达能力。 经济学(基础班)、数学与应用物理、金融物理、经济统计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要求物理成绩较好。 新闻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好。
第二十一条 杭州、上海考生的中学水平考试选修科目必须有一门符合注册专业选修科目要求。 中学各专业选修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部门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 高等学校录取办法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报送规则和办法:我校只认可市(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考生必须按规定参加艺术类专业联考。符合所在地的相关规定。 在通过政治思想考核和复试,专业入学考试和中考文化成绩(不含新政策加分,下同)达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直辖市)(英语单科成绩不高于50分),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入学考试)分数/专业入学考试总分)*100+中考文化分数/中考文化总分)*100】从高到低选??择最佳档。 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入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直到有区别为止。
第二十三条 高水平运动员选拔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新政策执行。 详见《南京财经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二十四条 内地藏区班、山西中学内地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备案办法及定向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有关主管部门新政策为准.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奖学金办法
第二十五条我校各专业的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厅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
第二十六条 我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红色通道等方式,帮助中学生完成学业。
第 6 章 其他说明
第二十七条 中学为学生提供多种选择专业的机会。 入学后,中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意愿,在一年级下学期提交转专业申请。 符合相关年级和排名要求,并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的,在专业名额限制内,可从二年级转入新的选择。 专业学习。 具体如何转专业,请参见我校教务处网站。
据悉,我校还与美国英格兰学院、埃克塞特学院、思克莱德学院、哈德斯菲尔德学院、加拿大曼尼托巴学院、美国麦吉尔学院、圣约瑟夫学院、加州大学伯克利校区、康奈尔学院等开展合作学院、新西兰梅西学院与其他高校合作开设“2+2”、“3+1”、“3+1+1”、“4+X”、暑期等不同类型的大专和硕士学分中学等互认校级交流项目供中学生入学后选择。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时,分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考试和体检。 如发现不符合备案要求,将视情况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学生所在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我校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 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第三十条 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新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备案结果可在上海财经学院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 公布和说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报名和备案工作,不缴纳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对中介机构或个人冒用我校名义进行违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我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如与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文件精神不一致为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