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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招生工作详情

【#高考##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规定#]?无忧考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定已公布。 具体细节如下: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2014]35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章程是专门制定的。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考核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最好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纪委办公室组成的信访督导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督导。 录取期间,将指派专人处理考生的请愿、申诉、投诉。

第五条 招生就业部门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和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办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三章 学院概况

第六条 学校全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 学校国标代码:12637; 四川招生代码:5172。

第八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瓦窑坝66号,邮政编码:646099。未在各地开设分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十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教育机构。

第十一条 学制类型:全日制。

第十二条 学校隶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第十三条 毕业证书: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等环节,并达到毕业(完成)条件后,将颁发相应的学历文凭。 证书,并提交四川省教育厅进行电子注册; 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章 入场

第十四条 学校对申请入学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外语要求:无语言要求,但学校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 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管”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招生。

第十八条 高等教育考生专业录取原则:普通高中考生按照优先录取的原则,按照入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中等职业教育考生按照专业大类综合总分录取。 ,录取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 专业之间不会有等级差异。

第十九条 未达到全部专业要求的考生,在服从专业分配的情况下,可转入未完全录取的其他专业。

第二十条 对不符合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分配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鼓励考生德、智、体、艺、劳全面发展的各项“加分申请”政策,并以申请成绩为主要依据用于入学和职业安置。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公布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可通过学校官网查询。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我校2021年具体招生范围、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和困难救助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物价厅《关于在我省高等学校开展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四川物价收费)执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2004〕118)实施。 服务费和代理费是在自愿、非营利的基础上收取的。

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支持制度。 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奖助学金项目。 每年单项奖励金额达到8000元,一学年奖励、助学金累计金额可达14000元以上。 奖助学金可覆盖全校30%以上的优秀学生和100%的贫困学生。

第二十六条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按月发放生活补贴。

第七章 监督、投诉和咨询

第二十七条 招生纪律监督、申诉联系部门为: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830-315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