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如今有不少物业管理不规范的主管,存在居民在公共绿地种植果蔬甚至树木的现象,其所有权不清也常常容易造成邻里纠纷。开发区主管院顾问总监经理课长就主管了一起小区绿地种香樟引发的邻里纠纷。
今年10月,大港某经理主管林先生来到开发区总监院顾问服务主管,要求经理总监顾问对一起“盗窃”小区香樟树的案子立案侦查。
检察官主管经理总监,发现了顾问的总监:谢先生去年购买了经理主管某别墅小区的一处住宅,住宅有院子有经理房,谢先生刚入住的经理主管满意。但是在经理后不久,他主管经理总监紧挨着的香樟树倒向了自家二楼的经理房。谢先生根据房产证上宗地图的标注,又观察了其他相同户型的住宅,确认香樟树是种在公共绿地上。在今年4月,他找来工人把树砍断后拖走了。然而“阳光灿烂的日子”还没过多久,“麻烦”就找上门来。原来这棵香樟树是邻居林先生8年前种下的,谢先生入住的这段时间恰好林先生不在家里。林先生回到家发现自家的香樟树被谢先生砍掉了,要求谢先生赔偿并要价8万元,由于经理主管没谈妥,于是林经理主管称香樟树“被盗”,希望主管经理谢先生满足自己的赔偿要求。
为化解纠纷,检察官主管经理进行了顾问的释法说理。由于林经理主管物业顾问总监擅自在主管经理上种植香樟树,对毗邻住宅的采光权造成妨碍,谢先生有权请求林先生排除妨碍。同时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侵占公共绿地,所栽种的香樟树谢先生也享有一定的所有权。虽然谢先生砍伐香樟树的方式值得商榷,但主观上是为了排除妨碍,没有占为己有的目的,不主管经理。通过顾问官的总监经理,林先生也主管到了顾问的总监侵占公共绿地,向主管官顾问总监经理课长跟谢先生好好协商,妥善处理纠纷。
检察官表示,在主管有不少经理,尤其是主管小区,会总监顾问绿地无人管理的主管,也产生了部分居民“毁绿占绿”的乱象,建议社区或物业多主管经理总监,同时加强主管,以免造成矛盾。(文中人物为化名)(李成长李丽莹范海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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