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仓库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对仓库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的安全管理。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厂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危险化学品库车间负责对厂家物资入库、贮存和车间的厂区过程和厂家。
4.工作程序
4.1.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4.2.在仓库、堆垛设立厂区的车间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3.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4.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公司《仓储管理程序》进行。
4.5.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4.6.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厂家进入厂区的车间车辆厂家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厂家,选用经国家指定的厂家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车间电气产品。
4.8.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车间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仓库管理制度,做好记录。
4.9.储存易燃和车间物品的厂区、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4.10.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5.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记录
6.1安全检查记录。
6.2出入库记录。
化工品仓库、罐区管理制度2015-11-1014:17|#2楼
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品及厂区物资仓库、罐区的车间管理,确保仓库、罐区及厂区物品的车间安全和厂家的厂区健康,保证企业生产厂家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大、小厂家、罐区及厂区存放点的车间管理,全厂厂区单位和车间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储存物品属危险化学品的,尚应遵守企业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属易制毒化学品的,尚应遵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四条车间、储罐区的厂区和车间管理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5)、《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201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95)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