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全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险”)合并实施。新政策对参保公民有什么影响?记者采访了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今年1月1日起,全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险”)合并实施。新政策对参保公民有什么影响?记者采访了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
如何付款
两险合并后,我市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也将同时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根据现行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相加确定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对于参保人,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减少生育保险待遇。
有什么好处?
记者了解到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生育保险的给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一次性生育补助,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与生育保险相关的其他费用。在 -
●生育津贴
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生育津贴的发放期限,与原有待遇相比有所提高。
——国家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享受15天生育津贴;对于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可享受 15 天的生育津贴;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可额外享受90天产假,增加产假享受生育津贴;
——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人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女职工上年度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算支付。
●妇产医疗
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符合分娩临床路径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低于限额的按实际情况支付。 .
付费标准为:顺产1150元/例,顺产(难产)1350元/例,剖宫产2150元/例(有剖宫产指征);)同时进行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收费标准为2650元/例。
●计划生育手术治疗
因实施计划生育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安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再通、人工终止妊娠(非医疗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除外)医疗费用符合《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限额内按实际支付,并且每年只支付一次。
支付限额标准为: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80元/例,皮下植入100元/例,皮下植入物取出55元/例,输卵管结扎500元/例,输精管结扎400元/例,1200元/例输卵管逆转病例,输精管逆转病例1000元/例。
●一次性生育补助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性职工(本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及其配偶(无工作单位)按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治疗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津贴金。补助金额按照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待遇的50%计算。
如何报销
两险合并后,参保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程序不变。即生育医疗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敲黑板,划重点——
●生育保险作为一种保险并未取消,而是与职工医疗保险相结合;
●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照现行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生育保险待遇不下降,所需资金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一次性生育补助等。(洛宝财经传媒记者李英波通讯员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