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新政策公示问答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中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城乡居民东川区,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公民社会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政府补助的缴费等级是多少?
缴费标准目前定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计十二年级。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收取,缴费越多,缴费越多。
参保人按规定缴费后,可享受省财政提供的每人每年30元的待遇。
元支付补贴。各级财政对选择200元及以上缴费等级的,给予相应的缴费补贴,对选择200元至1000元缴费等级的,给予10元至90元的缴费补贴,即为:200元缴费水平补贴10元,缴费每减少100元,补贴减少10元;对选择1500元和20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给予100元缴费补助。
市财政基本养老补助: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
缴费年限每减少1年,每月增加2元基础养老金。
区政府基本养老金补助:对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减少时,每5年每月增加5元基本养老金。即:缴费15至19年,每月配股5元,缴费20至24年,每月配股10元,如此,40年以上,每月配股30元.
对一、二等轻度残疾人:省财政按200元缴费标准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补助与其他参保人员相同。
三、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业务?
符合参保条件的公民,须于每年6月20日持身份证到当地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开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款证明,存入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面打印件,存折打印件(一、二级轻度残疾者需轻度残疾证打印件),并在保险登记表上填写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村(居)委会' 就业援助人员将根据保险参与流程的初步审查报告预扣税款。代扣成功后,区住保局将在系统中为他完成个人账户,并为他完成当年的保险档案。
4、被保险人如何代为办理续保业务?
参保人于每年6月20日将续缴养老保险费存入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款凭证,并将存款凭证报送村(居)民委员会就业援助工作人员进行代扣代缴登记和申报,代代代缴成功后由区住保局记入系统个人账户。
5.如何估算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待遇由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按月社会化,终生缴费。现行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95元,每位参保公民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省、市、区配股+(个人缴费+省、市、区缴费补贴+月利息) ÷ 139。
养老金=基本养老金95元+省、市、区拨款部分+(个人缴费+省、市、区缴费补助+月利息)÷139
例:100元×15年:95+5+(1500+450)÷139=114元/月(1368元/年)
200元×15年:95+5+(3000+450+150)÷139=126元/月(1512元/年)
300元×15年:95+5+(4500+450+300)÷139=138元/月(1656元/年)
400元×15年:95+5+(6000+450+450)÷139=150元/月(1800元/年)
500元×15年:95+5+(7500+450+600)÷139=162元/月(1944元/年)
600元×15年:95+5+(9000+450+750)÷139=173元/月(2076元/年)
700元×15年:95+5+(10500+450+900)÷139=185元/月(2220元/年)
800元×15年:95+5+(12000+450+1050)÷139=197元/月(2364元/年)
900元×15年:95+5+(13500+450+1200)÷139=209元/月(2508元/年)
1000元×15年:95+5+(15000+450+1350)÷139=221元/月(2652元/年)
1500元×15年:95+5+(22500+450+1500)÷139=276元/月(3312元/年)
2000元×15年:95+5+(30000+450+1500)÷139=330元/月(3960元/年)
当前收益计算表:
例:如果您选择100元的缴费档次,缴费满15年,按照现行新政策,当您符合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时,如果基本养老金没有调整,建行每月利息为不测算,每人每月可领取114元,每人每年可领取1368元。缴费20年后,按现行新政策,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不估算建行月利息,每人每月可领取134元,每人每年可领取1608元。
六、参保人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发生户口迁移,需要跨地区迁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搬迁地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迁移,将全部存款转移至一次性个人账户,继续按搬迁地规定参加保险缴费,缴费期限累计计算;已按规定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发生转移,仍按原参保地领取。
(一)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
每月10日,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打印件2份,新开具的交通银行、建行存款证明打印件1份,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转)关系转移申请地点,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区级主管部门初审后,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请。
(二)退出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每月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转移地出具的《受理函》各2份,到转移地乡镇(镇、街道办事处)公积金服务中心初审上报,区级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参保人凭所需保险存款凭证在转移地申请注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7、被保险人身故,个人账户资金怎么办?
被保险人身故时,其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烈士凭卫生、民政、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账户注销证明,在办理退出手续后,一次性发给烈士600元丧葬补助费。代表烈士。
八、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到村(居)民委员会填写《注销登记表》;
(二)提供参保人死亡证明复印件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法定继承人与参保人关系证明;
(3)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缴费存单或发行存单、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9、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存手续如何办理?
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除提供代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材料外,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应当为被征地人员提供保险,并提供法定继承人的书面申请。继承人直接到区人保局办理代办。
10、养老金领取者如何办理生存证明?
每年4月、9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居)委会办理认证,由村(居)委会就业帮扶人员进行认证,并向上一级申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生存证明的人员,区住保局将暂停支付养老保险金。对多领、虚领、冒领养老金的,由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拒不退还的,依法追究。
11.挪用、骗取养老金如何举报?
市民对挪用、骗取养老金的行为,可直接到区住保局进行内部审查,向区住保局举报,也可电话举报。对账科将在15日内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答复举报人,如属实,将给予举报人100-5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62129100)
12、中止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如何恢复待遇?
参保人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存证明而被暂停领取养老金的,须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村(居)委会办理生存证明,由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并将证明信息报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然后将恢复养老金待遇的相关表格提交至区人保局内审科。经区人保局审核,恢复养老保险待遇,
13、被保险人如何验证个人账户信息?
(一)各乡镇(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后,复印原《个人账户明细》,在各乡镇(居委会)公示核查。公示期不得超过10日。天空。
(二)参保人可持身份证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业务科查询、核实、核实通过电话获取个人账户信息。
(三)参保人对个人账户备案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当年12月1日前向村(居)委会就业援助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办理逐级初审整改。
14、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手续?
(一)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已按规定申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出手续。相关规定。
(2)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同时发放的,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除政府补助外的余额为退还本人,但参保人多次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应当退还,本人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续缴至15年)年)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可申请缴费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相应待遇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标准计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申请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缴费条件时,
东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业务咨询电话:62138556
阿旺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业务咨询电话:13577183305
广州市东川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18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