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七五”普法规划我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我县统计依法统计。 。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和推动
继续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统计法制工作作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把手”工程纳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和责任目标,建立专门领导和领导小组。服务机构。 针对我局人事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完善法制教育组织架构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具体日常事务由专人负责。 结合全县法制治理工作重点,按照市统计局、县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制定了《XX县统计局2020年法制工作要点》和《XX县统计局2020年法制工作要点》制定《2020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和任务。 统计普法执法责任制度、“双随机”抽查项目清单、统计行政执法依据、程序、人员和违法行为举报受理渠道等在统计门户网站公布。 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监督检查到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办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干部职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相互配合,确保我局行政工作依法组织和管理。 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完善制度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
我局进一步强化了《XX县统计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错案查处制度》的落实。 按照纠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不作为责任、错案追究和豁免。 追究责任范围。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目标治理,领导负责人与行政执法队长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行政执法权限和范围对我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目标和任务、行政执法监督措施和方法、行政执法责任和奖惩、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同时,建立健全网上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约谈、被执法企业回访制度,完善执法案卷评审制度,提高统计法制工作规范化水平。
3.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学法用法意识增强。
深化“七五”统计普法工作,加强对全县统计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增强对基层企事业单位党政干部和统计人员统计普法的实效性,利用作为重要纪念日和媒体、网站、微博等平台创新公众法制教育方式。 一是结合走访企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法律知识问答》《致企业领导和统计人员的一封信》宣传材料,并发放《新规模企业法律事务须知》,促使广大统计人员和统计主体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二是“9.20”统计开放日和“12.4”、“12.4”期间12.8“法律宣传月,开展统计知识微信有奖竞赛,在“XX统计”新浪微博、微信平台上发布法律法规知识,并以地毯式持续宣传的形式进行持续宣传,通过分析和整理解读生动案例;利用XX统计信息等统计信息定期发布统计法律知识,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统计人员和广大群众对统计法律知识数量调查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三是组织统计知识竞赛。 组织全县统计人员参加全县统计知识竞赛。 共组织22支队伍88人参赛,获奖队伍12支,获奖个人18名。 有效宣传统计相关业务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四是参加县普法办公室组织的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并全部通过。 四是积极编写统计法律信息。 2020年,共向县法制办、普法办、市统计局报送统计法律信息26条,被市法制办或市统计局采纳的共有14条网站。
四、加强法治学习,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积极参加县组织部、普法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年度法律学习和运用考试。 21名公务员(含公务员)全部通过。 二是积极组织中层干部任职前法定考试。 三是局党组召开专题学习法律会议2次,总体干部召开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会议2次,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预防和惩治统计造假和舞弊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全体工作人员如何按照规定进行统计工作提供指导和规范。四是及时更换行政执法证件,目前共有11张行政执法证件。对执勤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严格治理。 继续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和使用,为执法人员配备3名部级证件和3支录音笔,坚持持证上岗、执法出示证件。 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查处制度全面落实,执法主体明确,行政行为规范。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切实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凡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事项都必须有法律依据。 ,所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和程序。
每年认真开展执法审核档案评价,确保从执法检查通知书的制作、下发、执法证件的出示、各阶段执法程序流程、查询方式、制作执法证件、调取证据等,促进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020年12月,XX县“XX茂美服饰有限公司提供不实统计信息”执法案卷被评为优秀统计行政处罚案卷。
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020年底,我局将行政执法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各类执法信息。 公开信息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信息、监督举报热线、电子邮箱地址等,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便利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社会各界监督。
2020年,县统计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或重大行政决定,未签订除劳动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 执法人员没有滥用职权、越权、越级执法、超限执法的行为; 没有进行任何行政复议。 及行政诉讼案件; 依法加强统计透明度,及时主动公开近一年政府信息,按时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