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扣缴有新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和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方式的公告》,简化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方式,避免“先预付款”。 ,然后退税”,并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告》规定,对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扣缴预缴本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时,累计扣除费用按照6万元直接计算扣除。从一月份开始全年。 即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当月,不予扣缴预缴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以后月份,扣缴预缴个人所得税。
专家预测,中低收入人群将受益于新的预扣税法。 具体来说,优化了两类纳税人的扣缴和预缴方式:
一是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已从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个人工资薪金税且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 具体来说,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上一纳税年度1月至12月在同一单位工作,并就工资及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申报个人所得税; 上一纳税年度1月至12月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含全部个人所得税)年度一次性奖金及其他各类工资薪金收入(未扣除任何费用和免税收入)不得超过6万元; 自本纳税年度1月起,您仍受雇于本单位,并领取工资、薪金所得。
二是按照累计扣缴方式代扣代缴劳动报酬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如保险推销员、证券经纪人等。 还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上一纳税年度1月至12月,所有人均由同一单位缴纳,并按照累计预扣法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劳动报酬; 上一纳税年度1月至12月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劳务报酬(未扣除任何费用和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 自本纳税年度1月起,单位仍按照累计扣缴法取得预缴税款的劳动报酬收入。
具体来说,优化体现在哪里? 以小张为例:
小张是A单位员工,2020年1月至12月在A单位领取工资5万元。该单位为2020年1月至12月全体员工办理了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2021年,A单位将1月份发给他工资1万元,2月到12月每月发工资4000元,全年工资收入5.4万元。 不考虑“三险一金”等各项扣除,按照原预扣预缴方式,小张1月份需预缴个人税(10000-5000)×3%=150元,无需预缴其他月份需要。 个人所得税; 常年核算小企业工资薪金制度,因年收入低于6万元,可通过结汇结算获得150元退税。 采用新的代扣代缴预缴方式后,小张从1月起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计扣除费用6万元,无需提前缴纳税款。 第二年他不需要办理最终结算,就简化了。 税务流程。
此外小企业工资薪金制度,上一纳税年度工资不超过6万元,但今年工资增加并超过6万元的人员,月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时,需开始预扣预缴,也可享受新税法优惠。方法。
新办法实施后,扣缴义务人应如何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解释:
如果您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的扣缴功能申报,扣缴义务人在今年1月份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时,系统会自动计算并扣缴个人所得税。按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扣缴个人所得税。 汇总并呈现可能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 扣缴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审核确认后,可以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法预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若采用纸质申报的,扣缴义务人须根据上一年度扣缴申报情况,确定符合《公告》规定的纳税人,然后执行本公告,并须从1月份扣缴税款申报开始本年度的。 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对应纳税人备注栏中填写“上年度各月均已申报且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 (记者王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