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欧国家农业资源丰富,食品及农产品产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比重较高。如何推动中东欧食品对华出口韩化妆品未准入华,进而推动“17+1”框架合作深入发展,一直是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关心的话题。本期为您介绍中东欧国家输华食品的进境流程,让您了解海关的相关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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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华食品农产品准入制度
实施进口食品农产品国家准入评估制度,是将食品安全责任向出口国政府转移,保障进口食品农产品安全的基础性和先行性制度。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随着进口食品供应链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出口国政府监管在保障进口食品农产品安全方面变得更加重要和关键。鉴于此,海关总署对动植物源性食品和农产品实行准入制度,中东欧国家输华食品也必须符合准入制度要求。
中东欧国家输华食品农产品准入制度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对出口国(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完成后,实施出口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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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进口食品和农产品需要满足中国的出口准入要求
海关总署目前对8类高风险动植物源性食品实施准入要求:肉类、乳制品、水产品、蜂产品、中药材、燕窝、肠衣、植物源性食品。
已获准准入的中东欧国家输华食品,可在海关总署网站《符合审评要求并具有传统进口食品目录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中查询。贸易”(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热点→进入出口食品安全→信息服务→商务信息”栏目,也可直接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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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程序
(一)受理申请。
拟出口国(地区)以书面形式向海关总署正式提出向中国出口食品和农产品的正式申请。海关总署遵循WTO《实施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定》规定的一般原则韩化妆品未准入华,根据输出国(地区)动植物疫情和食品安全状况决定是否启动准入程序。 . 如启动,将向拟出口国(地区)提交风险评估问卷。
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
(二)组织评价。
海关总署组织专家组对拟出口国(地区)提供的官方答卷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在评估过程中,必要时,输出国(地区)同意派专家组进行现场核查,或者进行核查核查,以确认有关信息和操作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输华肉类产品问卷调查材料评估报告模板
(三)协商检验检疫要求。
双方将根据评估结果,就输华食品和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卫生要求进行讨论,并在达成一致后确定检验检疫要求(包括签署检验检疫协议、备忘录或检验检疫公告要求),并确认相关证书的内容和格式。
(四)企业登记。
拟向中国出口的企业在完成上述评估审查程序后,应按规定向海关总署备案。提供官方签证官的姓名、笔迹和其他信息。
(5)进口商备案及检疫许可。
中国进口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资格。如进口肉类、养殖水产品等,应向海关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从已进境国家(地区)注册企业进口相应产品) 在签订贸易合同之前。进口商应当进口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食品和农产品。产品到达中国口岸后,将由中国海关进行检验检疫。
海关总署网站《符合审评要求且有传统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供稿: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宁波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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