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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电2018年省外招生计划表招生计划公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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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电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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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电2018年省外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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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有出入,以各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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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电2018年省招新政

☆浙江省贯彻新中考新政策,对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以考生中考总成绩为准,在考生符合中考范围的前提下补充申请的选修科目,直接选择考生所补充的具体校区的具体专业(类)。 ,录取比例列为1:1,中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排名和志愿顺序录取。

●申请优秀大学

湖北省学生:被专业录取后,在卓越大学注册的考生(含理工科、经济类、管理类实验班)一年后可在学校范围内选择专业(不可转专业除外)按中学规定,如文科)专业)

●专业传输系统

广东省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入学一学期后,实行转专业承诺,确保考生进入理想专业。

1.某线45分(含)以上广东籍考生:入学后一学期内,须自行申请并征得学校同意。 考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类)。 转专业转学期为首选;

2. 35分(含)在一定线以上的考生: 35分及以上入学考生:入学后一学期内,须自行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 考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班)。 学期转入3名专业志愿之一申请;

注:申请人入学后不得有不及格课程或违纪行为。 优秀高校和艺术类专业不在转专业名单之列。

●新生奖学金

湖北省(文科除外):全省中考总分最高的考生,奖励2万元/人; 对全省中考总分高的考生,给予奖励1万元/人; 中考总分高的考生全省前10000名,每人奖励5000元。

●艺术招生

考生艺术(美术)专业专业成绩,各中学采用考生所在省(市)统一(联合)艺术(美术)考试成绩,不分校将组织考试。

学校根据综合总分对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双上线的考生进行排名,统一划定分数线。 综合总分=文化总分(按中考750分制计算)×50%+专业成绩(按100分制计算)×7.5×50%。

●“三位一体”招生

考生报考时的学业成绩以报考截止时间为准,报考时的学业成绩以广东省考试院6月份提供的成绩为准。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杭州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相关规定,入选考生须参加辽宁省2018年中考,并提前备案在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 报考中考时,必须填写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作为第一志愿。 补报的主要志愿必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

以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校方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15%+综合素养考试成绩×35%+中考成绩×50%(三项成绩统一折算成百分制)。

其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满分150分,A级15分,B级10分,C级5分,D级不加分(共10科) ,不包括体育和健康、音乐、艺术)。

中学认可往届学生相应科目的学术能力测试(CEE)成绩。 其中,2016年及以前往届学生以通用技术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最高成绩作为技术科目成绩,自选综合不计。

如果考生综合得分相同,则按照单项的先后顺序和高低分排序。

●轻松专业

在符合国家相关招生规定的前提下,每名中学生有3次专业转专业机会,已进入专业类别的中学生有1次专业分流自主选择类别内专业的机会! 一至二年级每学期末,各专业(类)规定一定比例接收转专业学生。 所有中学生都有机会在全校范围内申请专业调整(不限于选修科目)。

●新生出国交流项目

中学为新生准备了多项海外(边境)交流项目,选拔成绩优异的新生赴日本耶鲁大学、英国剑桥学院、美国宾夕法尼亚学院、加州学院河滨学校、蒙特利尔学院在加拿大等世界著名大学交流学习。 经济支持。 近两年累计捐赠新生150余人次出国交流,捐赠金额超过250亿元。

杭电2018年省外招生新政策

●入选优秀大学

非粤籍学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录取分数线,首次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者,中考成绩符合我校优秀大学中学生选拔要求,备案后可自愿报名,考试合格后进入优秀大学学习。 卓越大学中学生在完成基础理论课程后,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

●变速比

根据学生来源,通常按招生计划的100%至120%。 其中,对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份,通常控制在本批次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入档考生只要专业遵纪守法,符合政审、体检要求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录取分数线,都会被录取。 中学在实施平行志愿录取总体方案中预留30名考生,超出计划数量的考生进行专业调整。 北京电子科学技术学院在检索考生档案时,原则上承认各市考试院按照教育部相关新政策给予的加分。

●轻松转专业建立职业理想

在符合国家相关招生规定的前提下,每名中学生有3次专业转专业机会,已进入专业类别的中学生有1次专业分流自主选择类别内专业的机会! 一至二年级每学期末,各专业(类)规定一定比例接收转专业学生。 所有中学生都有机会在全校范围内申请专业调整(不限于选修科目)。

●新生奖学金(必须是第一志愿或平行A志申请我校)

广州市(文科除外):中考总成绩在全市前5000名的考生,奖励2万元/人; 对全市中考成绩前7000名的考生,奖励10000元/人; 本市前10000名每人奖励5000元。

其他广东省外籍学生(须为第一志愿或平行A志愿报考我校,文科除外):中考考生总分位列全省理科前500名省(市、自治区)及理科生排名前4% 1.文科新生前300名和工科生前1%,奖励20000元/人; 500名名列工科考生人数前1.5%的新生,每人奖励1万元; 中考考生总成绩在理科排名全省(市、自治区)前2000名,在理科考生人数中排名前5%,在理科排名前900名。艺术。 工科学生排名前2%的新生,每人奖励5000元。

●艺术招生

考生艺术(美术)专业专业成绩,各中学采用考生所在省(市)统一(联合)艺术(美术)考试成绩,不分校将组织考试。

学校根据综合总分对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双双上线的考生进行排名,统一划定分数线。 综合总分=文化总分(按中考750分制计算)×50%+专业成绩(按100分制计算)×7.5×50%。

●学校专业备案原则

学校对入档考生专业安排优先顺序,并执行以下规定:

1.有职业志向的考生优先安排职业备案,无职业志向的考生优先安排。 双方均有专业志愿时,同等录取分数线高者优先。

2、专业录取规则:中等学校按考生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水平差法”,相邻专业水平差1分。 根据同等录取结果的高低,择优录取文件。 同等录取成绩相同时,以综合素质好、相关学科成绩高等激励因素确定优先录取。

高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考生,只要专业遵纪守法,符合政审、体检要求,即可录取。

●新生出国交流项目

中学为新生准备了多项海外(境外)交流项目,选拔优秀新生赴日本耶鲁学院、英国剑桥学院、美国宾夕法尼亚学院、加州学院河滨学校、温哥华学院在加拿大等世界著名大学交流学习。 经济支持。 近两年累计捐赠新生150余人次出国交流,捐赠金额超过2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