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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22] 】 第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华北电力大学,英文名称: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 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学校位于北京,在保定设有独立校区。 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 北京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2号; 保定校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街619号。 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大学。 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行列,电气工程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 目前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公司董事会,由中国三峡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公司、中国电建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组成总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教育部共建。 学校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23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5个,形成了本科生培养体系、完整的硕士、博士学位教育体系。
第三条 颁发证书:学校对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人员,颁发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华北电力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素质。候选人,并选择最好的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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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华北电力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 招生委员会由校长任主席,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工作中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协商和监督作用。政策和规则,决定重大招生事项。 。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招生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集中决策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政策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年度招生计划和相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的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规定;
3、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过程,负责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相应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责任;
6、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审核;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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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招生计划,坚持“科学、稳定、公平配置教育资源”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区、生源质量、专业分布结构、招生人数等因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考生人数。 根据往年省级招生计划,制定了学校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额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整各地统考学生人数不平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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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入场规则
第九条 鉴于我校“一校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照华北电力大学(部标代码:10054)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计划执行。 )(部标代码:10079)分别。 申请时,北京校区和保定校区分别招生。
第十条 学校安排以英语为基础外语教学。 我校招生专业中,外语文学仅限语言为英语的考生。 对于计算机、自动化、电子信息、经济类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非英语母语考生慎重申请。
第十一条 实行序贯志愿的批次,学校审核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对于批次平行自愿备案华北电力大学地址,调整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根据报名志愿的先后顺序,如果首选考生人数不足,我校可以接受非首选考生。 如果合格的非第一志愿候选人的数量仍然不足,将征求申请。 根据平行志愿者提交批次,未完成的项目也将征集志愿者。 若招募的志愿者仍不足,剩余计划将转往生源质量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在报送专业、招生时应当认可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家政策加分。 总分不得超过20分。 所有高考加分和积分不适用于未安排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成绩为准。 对于符合学校申请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成绩第一,随心所欲”的原则录取学生,不存在专业等级差异,但对院校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外高考综合改革。 当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优先顺序录取。 如果考生成绩和专业偏好顺序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专业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文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当考生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偏好时,如服从专业调整华北电力大学地址,将转入未填专业或有调整计划的专业。 否则,该候选人将被撤回。
第十五条 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局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分配专业。 上海、北京、天津、海南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局按照相关规定报送材料。 我校将遵循“成绩第一,跟随录取”的原则,招生将本着“自愿”的原则。当考生申请成绩相同时,将按照专业偏好的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的申请成绩与专业偏好相同顺序相同,按照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考试局的排序规则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学校公布的专业选修科目要求。
第十六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按照“分数优先、符合意愿”的原则进行招生。 具体执行按照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招生时,不限往届生和应届毕业生,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考生应当按照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目录填写申请表。
第十九条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残疾人联合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能源电力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氢能科学与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机器人工程、人工智能、核工程与技术、辐射防护与技术核安全、水文水资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能源化工、网络与新媒体、产品设计专业不适合颜色辨别能力异常(色盲)的考生、色弱)。 考生在填写相关专业时应谨慎。 转专业时不建议选择以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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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他费用。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北京校区、保定校区理工类专业学费为5500元/年,英语、翻译专业6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5000元/年。 保定校区产品设计专业(艺术)学费为85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鼓励其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有关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入学后也可以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校园选址。 国家学生贷款。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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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藏族班、新疆内地高中班、国家专项计划、大学专项计划、第二学士学位、华侨、港澳台学生和台湾高中毕业生 遵守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进行审查和复核。 复试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招生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