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函[2020]8号)等上级部门文件要求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同时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理
我们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综合衡量、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2、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全面管理。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检查组。 招生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和研究生院对复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3、各院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 根据学校复试招生办法,制定本单位复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复试组开展相应考核工作。
三、复审名单的确定
各部门在不低于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统一考试招生计划、报考人员来源等情况确定本单位相关复试成绩。
采用差别复验。 各院系复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及以上(在线生比例低于1:1.2的专业除外)。 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将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各院系复试成绩和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布。
我校不对各院系、各专业进行专项复试。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和“大学生退役军人”专项,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按1:1确定复试名单。 报考“退役大学生军人计划”的考生,达到所报专业国家门槛,但按照偏离顺序无法入围专项复试的,将申请退出“退役大学生军人计划”。 “学生兵计划”及相应奖励积分另行通知。
四、复试时间及形式
我校复试时间计划为3月下旬。 原则上3月底前完成。 个别部门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推迟或提前。 具体时间由各部门另行通知。 请考生关注我校科研招聘网站及各院系的通知。
原则上,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部通过网络远程进行。 具体操作说明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和诚信测试
院系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考生须按照各院系要求提交材料。
考生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服务系统()上传相关材料。 上传的材料包括:
1、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香港地区考生、澳门、台湾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二)学籍及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 ②往届毕业生提供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 ③无法网上核实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④具有海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⑤ 对于现场核查时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和网络考试教育考生,如果此时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⑥ 其他情况,须提供说明及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
2、其他补充材料:
可包括本科生学术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等能够体现研究能力和创新潜力的材料。 申请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应上传在职证明或聘用合同。 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或按照院系要求上传申请表。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未经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华东师大录取分数线,复试过程诚实。
六、复试内容及分数计算
受网上远程复试形式影响,2021年硕士招生目录中复试相关规定可能会有所调整,以院系后续通知为准。
复试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 院系可根据单位和专业具体情况确定复试结构、比例和形式。
1、综合能力考核(可包括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知识灵活运用、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
2.外语水平评估。
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道德修养进行考核,考核分复试和后续政治审查两个阶段进行。 本次考核不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管理类统考考生,复试时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具体形式由院系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满分为500分。 如果复试总分大于或等于300分,则该学生复试通过。 如果总分低于300分,则该学生复试不及格。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低于180分视为不合格)。
报考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法学硕士(非法律)、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除外)还须额外选修两门所学专业的本科核心课程。复试阶段正在报考的人员(笔试,具体操作另行通知),补考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补考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未及格且分数低于>者,不予录取)。
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审。
7. 调整和重新测试
请参阅《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调整复试通知》,请等待后续通知。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大学生退役军人”专项计划不接受校外转学。
八、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校第一志愿按照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排序,拟录取名单是由高到低确定的。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候选人根据学习形式进行分类。 。
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者予以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网上公布。 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考生服务系统查询复试成绩。 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还须签署《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学位定向培养协议》。
九、入学体检及复试
我校入学体检与新生体检合并进行。 即体检在新生报到后三个月的新生审核期间进行。 体检不合格的华东师大录取分数线,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录取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初试和复试流程(包括所有考生)资格审查及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一旦考生复试未通过,考生的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并复试时提交的不符,或者考生在初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的,重新考试的,取消录取资格; 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披露
我校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研究生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复试考生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